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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上市公司国有股减持问题研究

  三、 国有股减持方案及分析
  (一)国有股减持方案内容
  《减持国有股筹集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凡国家拥有股份的股份有限公司(包括在境外上市的公司)向公共投资者首次发行和增发股票时,均应按融资额的10%出售国有股。这一规定明确了国有股减持的范围和方式,虽然《暂行办法》中也规定了采取国有股配售及定向回购的方式减持国有股,但这两种方式仅在小范围内进行试点,国有股减持的主流仍以首发和增发新股的方式进行。这一减持方案对市场所产生的影响是:
  1.直接增加了证券市场扩容的压力。
  按《暂行办法》的规定,只要发行人有存量的国有股,就须在本次发行中将发行股份总额的10%所获得的资金,用于减持国有股,即发行人考虑到募集的一部分资金要上缴社保基金,为满足其可支配资金的需求,就必须增加发行份额,这样势必带来市场的扩容。
  所谓的“证券市场扩容”,就是证券市场上可流通股份的增加。其中,大部分是发行人为减持国有股而增加此次发行的股份数量而增加的。值得注意的是,国有股减持不能简单地理解为同比例的国有股转变为同比例的流通股,即上市公司的总股本不发生变化,只是股本结构在不同持有人名下的转移。实际上,当国有股以社会公众股的形式出售后,其原股权性质已经消失,社会公众持有的就是上市公司此次发行的可流通的股票,而不是持有一部分国有股。《暂行办法》没有对国有股减持的比例给予明确的规定,只是对减持价格的总值予以规定,即相当于本次发行融资额的10%,上市公司最后减持的国有股数量,要由国有股的出售价格确定。
  2.直接给证券市场带来资金供给上的压力。国有股减持实质上是国有股的变现,是国家在证券市场上出售其拥有的股份。《暂行办法》中明确规定,减持国有股的资金,全部上缴社会保障基金,这将意味着,国有股减持的资金将流出证券市场。据有关机构统计,如果按2000年深沪两市首发和增发新股募集的资金总额1000亿元计算,国有股减持将从证券市场流出100亿元资金,这给证券市场上带来的资金压力是双重的。一方面,减持国有股需要市场供给100亿元资金;另一方面,减持国有股的这部分资金不能回流证券市场,使市场失去了100亿元的资金供给。因此,国有股减持给市场造成了双重的资金缺口。虽然根据社保基金投资管理办法,社保基金有机会顺利入市 ,这将在一定程度上填补证券市场的资金缺口。但我国社保基金的缺口很大,要靠国有股减持来弥补,因此,短期内减持的资金回流股市的额度将低于流出的额度,国有股减持给证券市场带来的资金压力将持续一段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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