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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上市公司国有股减持问题研究

  1.撤底地消除铁饭碗的思想,提高员工的独立创新精神。
  2.通过私营化的手段,完全分开政府与企业的关系。
  3.明确规定国家与企业双方承担的责任与义务。
  按照此原理,日本政府把国有铁道分为两个部分:一部分是清算事业团,专门清算国有铁道的债务;另一部分是JR股份公司,经营运输业务,清算事务团继承了国有铁道的土地8808公亩与JR股份公司的股份919万股,将这些财产出售以后,清还其承担的国有铁道的25万5000亿日元的债务。为了提高经济效益,日本政府把JR股份公司分割为北海道、东日本、西日本、四国、九州等六个JR股份公司与新干线和货物运输两个公司。通过这些改革,日本的JR股份公司的经营改善了,提高了经济效益,现在有利润了。
  从日本国有铁道的改革可以看出,经营权与产权(股权)分离的重要性与行政部门干预国有企业的有害性。现在,国有企业内在的问题没有解决,而单靠所谓的“抓大放小”的办法来解决国有企业的改革问题,作用不大。因为企业经营的合理性取决于企业的经济效益,而不是企业的规模,规模大的企业经营未必好,有时也会出现年年亏损的情况,改革前的日本国有铁道是很好的例证。
  因此,国有上市公司改革的关键是经营权与产权的分离。1993年的《公司法》意图在于经营权与所有权的分离。现在的国有企业,尤其是规模较大的企业已经改为公司了。那么,应当可以实现“两权分离”。但事实上还存在政府部门过分干预由此造成企业的经济效益不高的情形存在。为什么会存在这种情况,我们可以从公司法的缺点中寻找答案。现在的公司法,尤其是中国的公司法,给予了股东大会很大的权利。拥有股票的过半数的股东可以控制一个企业的经营权。有时候,拥有10%的股票的股东也可以控制一个企业。由大股东控制的股东大会所选取任的董事和监事其实质也是为实现大股东的利益服务的。如果公司资产的大部分是大股东提供的,那么,这是比较合理的。可是,公司资产的来源大部分是大股东以外的股东提供的,那就是不合理的。因此,国有企业中的国有股到底值多少钱还是个疑问。
  两权分离的问题现在有很多议论,可以包括公司治理与减持两个办法。笔者认为,公司治理的办法来调整国有企业的问题的作法其效果有限。这是因为现在的国有企业的问题是从公司法内在的问题来解决。另一个办法是减持,国有股流通时应当决定国有股的价格。那么,价格由谁决定,是多少?还有一个问题,就是国有股流通会造成股市不稳定。因为国有股在国有企业股票中占有的比率是很高的,一旦大量的国有股上市流通,将会损害普通股股东的利益。因为大量的新股发行意味着其他股东占有国有企业财产的减少。再说,股市是一种市场,市场价格是由供给和需求来决定的,供给多了,会降低股票的价格。而股市的不稳定将影响经济的成长。最近的日本泡沫经济说明了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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