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与我国行业协会构建
朱强
【全文】
WTO与我国行业协会构建
朱强
[摘 要]本文从WTO反倾销、反补贴的角度,论述行业协会在反倾销、反补贴中的角色扮演,并结合我国行业协会的存在问题,提出构建我国行业协会的若干看法。
[关键词]WTO 反倾销 反补贴 行业协会
2001年12月11日,中国正式成为世界贸易组织(WTO)的成员,标志着我国的对外开放进入了新的阶段,有利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有利于我国对外经济贸易环境的改善。加入WTO,既给我国的经济发展带来了良好的机遇,但同时也对我国的产业产生了极大的挑战。特别是倾销与反倾销、补贴与反补贴的斗争将更为频繁。且看,2002年1月,土耳其对我眼镜出口采取了监管措施,掀起了我国加入WTO后的首例国际贸易纠纷。随后,欧盟将要就打火机安全问题表决是否通过CR法案,美国对钢铁进口采取了临时保障措施等贸易摩擦接踵而来,对我国的相关产业造成了不利的影响。因此,如何充分利用WTO规则,趋利避害,沉着应对,维护我国产业利益,是一个崭新而又迫切的课题。而作为非政府组织的行业协会则在解决国际贸易纠纷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WTO是以规则为基础的政府间国际组织,其成员是各个国家或单独关税区,其各项协定、协议规范着各成员的政府行为,特别是关于影响货物贸易、服务贸易、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等一系列政府管理行为。可以说,WTO的各成员必须在遵守WTO各项协定、协议的基础上协调管理贸易。但纵览《马拉喀什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协定》(即《WTO协定》)及其附件,只在《WTO协定》第5条第2款“总理事会可就与涉及WTO有关事项的非政府组织进行磋商和合作做出适当安排”,以及《关于实施1994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第6条的协定》(以下简称《反倾销协定》)、《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定》、《技术性贸易壁垒协定》等协定[1] 涉及到非政府组织(non-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s)、非政府机构(non-governmental body)、行业协会或商会(trade or business association)。本文拟结合WTO以及美国、欧盟和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从反倾销、反补贴的角度,就我国行业协会的构建作番探讨。
一、行业协会在反倾销、反补贴中的角色扮演
行业协会在反倾销、反补贴中的角色扮演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1)行业协会作为进口国国内产业的代表,在国内发起反倾销、反补贴调查;(2)作为利害关系方 [2],就进口国对其提起的反倾销、反补贴调查应诉:(3)通过游说,施加压力,影响反倾销、反补贴争端中双方政府的谈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