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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界的莫扎特----波斯纳法官

法学界的莫扎特----波斯纳法官


刘静怡


【全文】
  
  勉强答应在数天内写出一篇有关本书(编者注:此处指《法律与文学》的台湾中译本)作者,自一九八一年起便因为共和党全盛时期的里根总统任命,担任美国联邦第七巡回上诉法院法官、并于一九九三年至二○○○年之间担任该法院首席法官(Chief Judge of the U.S. Court of Appeals for the Seventh Circuit)理察.波斯纳(Richard Posner)的短文,接下来的几天,每天尝试入睡前便在纠葛不清的回忆和困惑中渡过。回忆的不只是五六年前仍然难脱台湾传统法学教育影响的我身在芝加哥大学法学院(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Law School)一边贪心「苦恋」法律经济分析(economic analysis of law),一边和博士论文进度挣扎不已时的生活点滴,更想念当时有幸身处的那个虽然苦寒严肃、但是却对汲取知识和理性论辩充满诚意和包容的求学环境。至于困惑不已的,则是对于大家惯称为波斯纳法官(Judge Posner)的这样一位当代法学界传奇人物学思历程和生活背景,到底应该如何描绘才能既切合重心,又不失之琐碎:最近二十年来同时兼具法官和教授身分的波斯纳,虽然通常只有在忙完听审工作之后的下午时分才会出现在芝加哥大学法学院,波斯纳法官的低调沉静、不喜交际花俏甚或单纯规律的上课与生活节奏(据说他是法学院最排斥出国旅行的教授,和多数教授大异其趣;据说他自认为此生至今最后悔的事情,便是念大学时看了太多电影。你最好丢掉一些既有的成见,或许才能够尝试将这样的人和心目中的所谓法学权威形象连结拼凑在一起),也一直让学生觉得不够刺激,但却一直是我最为敬佩的老师之一。
  在深夜或周末里许多研究室仍然保持灯火不熄、多辩多产且高品质的学术表现、学生几乎随时可以从容走进教授研究室或直接发电子邮件要求解惑请益,原是安于苦寒的芝加哥大学法学院教授群之所以能在众多出色法学院中出类拔萃之处。不过,波斯纳其人其事,则是更见传奇色彩:我在芝加哥大学法学院的论文指导教授劳伦斯.雷席格(Lawrence Lessig)自担任波斯纳法官助理时期起便视波斯纳为可以接受无尽辩难的学术导师,曾经将波斯纳的学术写作能力和莫扎特写作音乐的天才相比拟,而身为法律经济分析先锋之一的经济学诺贝尔奖得主若纳.寇斯(Ronald Coase),则是曾经戏称波斯纳的写作出书速度远比寇斯自己阅读速度来得快(或许这句话并非戏言:笔者书架上所搜集的波斯纳著作,永远比已经阅读过的来得多,而且我相信这是不少人的共同心得)。究竟,波斯纳到底是怎样的一个法律人?波斯纳的法学论着又具有哪些特色呢?「法律与文学」(Law and Literature: A Misunderstood Relation)这本书的详细内容,以及这本书所探讨的诸多介于法学、文学、哲学和美学等数个领域之间的有趣问题,有待读者自己去细细咀嚼品味,笔者这篇短文的自我定位相当明确而有限:我希望以下根据自己过去所累积的亲身经验和观察所做的简要描述,可以为读者提供一块理解波斯纳其人其事其文的敲门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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