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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承与延续:基督教对西方法治文明的贡献

  自从基督教区别于犹太教时起,它便成为众矢之的,因为基督教信徒拒绝向异教的诸神献祭。[12]然而,基督教比之犹太教强调爱,强调通过爱的精神来布道,来扩大信徒,而不是民族战神的宗教,因而对于统治者来说,虽进行过一般的迫害,但总体上对基督教是容忍的。公元二世纪初,基督教广泛传布到罗马帝国境内,并在各地建立了教会。罗马统治者从高压政策逐步转化为控制和利用基督教为其服务。公元313年,君士坦丁和李锡尼两皇帝在米兰会晤,颁布米兰敕令正式承认基督教的合法地位。公元392年,狄奥多西将罗马帝国变成基督教帝国。
  基督教在帝国中地位的转变,不仅给教会带来欣慰和鼓舞,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教义的内容和使命。特别在帝国后期蛮族征战不断,时局动荡不安,由于两种文明的不断交锋而使帝国完备的法治文明遭到践踏的情况下,在帝国大厦中合法存在的宗教,开始承担起在宗教的庇护下,为帝国的法治文明辩护的责任。基督教思想家、教父学的主要代表奥古斯丁在帝国衰败时期,通过建立起的以神权政治论为核心的法律思想体系,奠定了法治的核心地位。奥古斯丁强调的“双城说”认为:在人间世界之外存在一个永久和平的“上帝之城”,地国到处是骚乱和流血,“一个没有理性的人,需要别人用命令来控制他的各种欲望”。[13]也就是说要维护人间的国家的和平,需用法律来约束人们的不良欲望。在对“原罪”理论的发展的基础上,奥古斯丁宣称,只有通过上帝在地上的代表——教会,对人们进行洗礼,要求人们遵循教会的规定,人类才能得救。根据奥古斯丁的观点,世俗法律必须努力满足永恒法的要求。如果世俗法律的某些规定明显同上帝之法相悖,那么这些规定就不具有任何效力,并应当被摈弃。[14]从而第一次提出了通过在信徒中传播上帝的至高无上,将对法治的崇尚掩蔽在宗教庇护之下的信仰传播道路。
  当帝国灭亡在蛮族的征服战火之后,罗马法治文明的火种就要被蛮族的愚昧熄灭的时候,基督教利用蛮族对征服的倾注而无瑕顾及的有利时机,抓紧了传播和“思想征服”,并利用蛮族国家中日耳曼人对基督教和教会的保留和容忍,在一定程度上挽救了西方文明,至少它保留了西方文明的种子。顾准认为:“罗马覆灭之时,许多罗马显贵投身教会,著名的教义,多半是罗马文化的显贵。所以,教会是黑暗时期的罗马典章、罗马法制、希腊思想的保藏库。”[15]
  尽管在帝国灭亡之后的公元498年,日耳曼诸王中较有影响的法兰克国王克洛维受洗,在日耳曼诸王中首先赞同罗马人的宗教信仰而皈依了基督教,在一定程度上扩大了基督教在日耳曼帝国的地位和影响。但是,基督教在其它王国的生存却不是顺理成章之事。诸侯割据的局势,众多民族对待基督教的不同态度,这一切现实都严峻地摆在教会面前。
  从历史的角度看,基督教对西方法治文明的延续和传播无疑起到了不可低估的作用,伯尔曼曾断言:西方法律至上的理念来自于超现实的宗教信仰,即基督教信仰的帮助。然而,基督教走上张扬法治文明的道路却纯粹是无奈的选择。因为在初期基督教所描绘的神圣天国中并没有法治的一席之地,同样,在帝国灭亡之后,也没有油然而生的恢复古罗马法治辉煌的构想,法治的现实王国也并不是基督教福音中的理想世界。然而,在维系基督教生死存亡的决战中,树立法治权威,弘扬法治却只能是它得以自救的唯一救命稻草。如前所述,日耳曼文明是一种极其简陋的原始文明,同时,在这种文明与古罗马进步文明的冲突中,日耳曼人在容忍与暴虐、被同化与瓦解的抉择中,因民族特质而选择了后者,因而导致了罗马文明的荡然无存。基督教作为罗马帝国的遗物自然也会面临着被扼杀的命运。教会权威的确立,教会的生存仰仗王权对教权由放任到容忍再到接受的转变,其本质也就是在王权践踏罗马帝国精神财富的白色恐怖中,为教权留下一片自由生长的天空。基督教对此性命悠关的问题是有强烈的意识的,严峻的现实,使基督教在教权与王权的斗争中,确保、巩固和不断发展自身势力的重要途径就是通过将法的意志上升为神的意志的形式,在人们的信仰之中树立尊重法律即是遵从神意,违背法律就要受到神的惩罚的报应意识,从而提高法律的权威。通过采取划分天国、地国,神化万能的上帝,树立神至高无上的权威,而教会作为上帝在地国的使者——“圣彼得的代理人”,而拥有宣布神的旨意的权威的方式,间接提高教会在蛮族国家中的地位。同时,将神的意志成文化为王权立下规矩,为自己留下防御的空间,于是神法理论便成为必生之物产生出来了。然而,教会清醒地认识到仅仅确保基督教在整个欧洲的精神统治地位仍是不足以自保的,最重要的是确立在各个世俗王国的政治统治权威,因而,基督教仅有一个神圣的“上帝代言人”的躯壳是不够的,它的权威的确立必然与世俗的生活联系起来,才能真正起到扼制王权威力的作用,而这一切又要求基督教必须干预世俗的生活,并通过这种干预,深入到民众和王国的内部去左右和支配世俗的事务,因天国对地国的支配而必然将在地国一切涉及人民生活的诸多事务中的约束加以神圣化、成文化,上帝的声音在地国也只能采取法的躯壳表示出来,从而将教会自保与法治的传承无意识地、奇迹般地内化在宣扬天国神圣的信仰传播之中,并意外地结出了西方“法律至上”思想观念的异化果实。从这个角度上说,愚昧是一把双刃剑,它一方面戳穿了古罗马的法治梦想,同时也把西方法治理念的火种留存下来,为法治文明开拓了一片得以生长的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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