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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民法在中国——国际法的最初汉译,兼及《海国图志》的编纂

万民法在中国——国际法的最初汉译,兼及《海国图志》的编纂


王笑红译


【全文】
    万民法在中国
       ——国际法的最初汉译,兼及《海国图志》的编纂*
          [挪威] 鲁纳
          王笑红译
  研究者通常认为国际法领域的现代汉语语词之发展肇端于丁韪良(William A. P. Martin)翻译的惠顿(Henry Wheaton)《国际法要素》(Elements of International Law),这本书于1864年在总理衙门资助之下由崇实馆刊印。丁韪良将书的标题译为“万国公法”,这一名称成为第一个被广为接受的指代international law 或law of nations的汉语词汇。然而,惠顿的这本著作似乎并没有对国际法用语在中国的传播产生即刻的影响。该书中译本问世之后旋即被日本以日文再译出版。但是,只是在国际法的术语和概念已在日本确立起来之后,才出现了当今汉语中“国际法”这一来源于惠顿著作译本的词汇。与此同时,中国在1870和80年代翻译了其他几本国际法方面的著作,比如1878年出版的吴尔玺(Theodore Dwight Woolsey)的《国际法研究导论》(Introduction to the study of international law),1880年出版的步伦(Johann Caspar Bluntschli)的Das moderne Völkerrcht der civilisierten Staten als Rechtsbuch dargestellt,以及其他几本篇幅较短的国际关系方面的专题著作。这些著作都是由丁韪良翻译或在其指导下翻译的,其中含有他个人对词汇及表述的选择和偏好。1890年代江南制造局翻译馆的傅兰雅(John Fryer)、俞世爵、汪振声、钱国祥等诸人翻译了一些国际法方面的重要西方著作。有关外交和外交关系的其他著作也经由林乐知(Young J. Allen)等人翻译过来。但是丁韪良看来在建立国际法语词的汉语传统方面是第一人。他的译文和语词也影响了朝鲜,当然,还有日本对国际法的译介。20世纪初,丁韪良的一些术语和用法又自日本返诸于中国,而且,这些返回的语词已沾染日本当时的论争和本国传统之影响。最明显的例子是1902-03年间international law 译名从万国公法到国际法的转变。
  以上介绍并不意味着我意欲追溯国际法目前语汇之发展轨迹及其日文影响。我将转而探讨丁之译介之前中国人对国际关系行为中的规范规则和法律最初的关注。一个常被提及的问题在于,中国迫切需要理解异邦事务以抵制异邦之侵略。洋务派早期除了呼吁技术进步之外,也预见了理解外国赖以强迫中国开放市场,以及主张与中国政府建立外交关系的权利的原则之所在的迫切需要。而国际法著作给中国知识分子提供了主张师夷长技以制夷的可能。这就是英国鸦片商努力占领和扩展中国鸦片市场之际的形势。1839年,林则徐被派往广东处理甚嚣尘上的鸦片问题。为了以外国人的方式应对外国人并理解他们的推理方式,林则徐开始收集资料编译一本描述域外事务的选集,最终编就了介绍四大洲情形的《四洲志》。由于林未能完成他广东任上的使命而遭贬谪,这一著作没能出版,他把它交给了友人魏源。魏继续了林的工作,扩充了《四洲志》,增加了丰富的新材料、外国历史与政治制度的一般知识、地图、选自《澳门月报》的文章、大炮以及其他西方技术设备的图形与介绍文字。1844年夏,50卷本的魏源《海国图志》终于在扬州付梓。魏源在这本书中明确申言通过翻译外文书籍理解夷人以制服异邦的重要性,并解释说《海国图志》正是为此目的而编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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