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参与国际民事诉讼的司法工作
国际
民事诉讼法是一个操作性、实践性很强的法律部门。目前,我国国际
民事诉讼法界人士亲自参与司法实践工作的还很少,在新世纪中,相信会有大批学者走出书斋,走进法庭,担任法官、律师,而学界也会出现一大批法官型、律师型学者,国际民事诉讼法学的理论性与实践性将完美地结合在一起。
(三) 继续展开对重点问题的研究
1. 国际民事诉讼法学的基本理论问题
这包括:国际
民事诉讼法的基本价值取向问题,国际
民事诉讼法的功能与目的问题,国际
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问题,国际民事诉讼的诉讼模式与诉讼结构问题,国际民事诉讼中的正当程序问题,国际
民事诉讼法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问题,各国国际
民事诉讼法民族化与趋同化问题,等等。缺乏理论基础支撑的学科,是没有生命力的学科,这些重大基本理论问题,应当仍然是新世纪国际民事诉讼法学研究的重点课题。
2. 我国国际民事诉讼实践中的重要问题
其中包括区际民事诉讼问题,目前的研究多限于大陆与香港特区之间的管辖权冲突与司法协助问题上,对于大陆与台湾、澳门地区之间的区际民事诉讼问题研究较少;国际司法协助问题,截止到1998年10月,我国已与26个国家签订了司法协助条约,【67】应当对这些条约展开分别研究,对各条约之间的谐调问题进行研究;我国国际民事诉讼具体程序制度的完善问题等等。
(四) 对国际民事诉讼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研究
如互联网案件的管辖权问题,网上开庭诉讼问题,电子数据在国际民事诉讼中的证据可采性问题,基因技术、克隆技术引发新型国际民商事案件的诉讼程序问题,跨国环境污染侵权案件的诉讼程序问题等等。
注释:
【1】请注意本文不涉及国际商事仲裁学的内容。
【2】有关我国国际民事诉讼方面的立法情况叙述,请参见李双元主编:《中国与国际私法统一化进程》,武汉大学出版社1998年修订版,第19页以下。
【3】参见西南政法大学彭世忠博士论文:《国际民商事诉讼法研究》,收录于西南政法大学编辑监制:“民事诉讼法学参考资料数据库(1949-1999)光盘”,电子工业出版社1999年版;中国人民大学徐卉博士论文精要:《涉外民商事诉讼管辖权冲突的解决途径》,载陈光中、江伟主编:《诉讼法论丛》(第5卷),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第635页以下。
【4】参见刘家兴主编:《民事诉讼法学教程》,北京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443页。
【5】参见李玉泉主编:《国际民事诉讼与国际商事仲裁》,武汉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1页,注释1。
【6】参见姚壮主编:《国际私法理论与实务》,法律出版社1992年版,第178页。
【7】参见柴发邦主编:《民事诉讼法学新编》,法律出版社1992年版,第523页。
【8】参见韩德培主编:《国际私法新论》,武汉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11页。
【9】参见谢石松:《国际民事诉讼法学是一个独立的法学部门》,载《法学评论》1996年第5期,第38页以下。
【10】在国外,国际民事诉讼法学已成为相对独立的法律学科,涌现了大量以此为主题的著作,见李浩培:《国际民事程序法要概论》一书后列参考书目,法律出版社1996年版,第245页以下。此外如美国律师协会下设有专门的国际诉讼委员会(International Litigation Committee of American Bar Association),专门开展国际
民事诉讼法的研究,每年在《国际律师》(International Lawyer)杂志夏季号上发布名为《国际诉讼》(International Litigation)的综述,回顾一年来国际民事诉讼有关立法、司法、条约实践与理论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