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命运”与“创造性”三题

  创造性。根据《韦伯斯特第三版国际大辞典》,“学术不仅指专科的学问或知识,也指学者的品质与特性”,是指“真诚追求真理所包含的一切活动和态度”,“学者”指那些“不拘在哪一学术领域内都力求成为有独创性的思想家的人”(转引自梁治平《书斋与社会之间》P309)。人类社会发展归因于某种创造,而中国的知识分子究竟有多少创造,值得反思,再不能像阿Q似的“老子从前也富过”! “创造性”关注的是所创造的各种形式的财富,有体育似的不断破记录的意蕴。知识产权法律关系客体显著特征之一就是“创造性”,且看我们自己的“创造性”吧!北大学者韩毓海撰文《有话好好说》,对本世纪中国文学的教育和研究嗤之以鼻:20世纪中国的文学和研究的意义在于评职称分房子出书当博导……一句话,在平静的校园里以知识的方式复制不平等的权力关系,再将它推广到社会去(《读者》1999年第4期)。学者殷海光在1968年5月4日有言:“默念中国近几十年来,在知名人物里,除了严又陵及梁启超两位先生比较有些成熟的见识以外,都是清苹果。……。一名真有思想的人要有多少时间的心智努力才成得了气候?这几十年的实情是,无论什么人,只要机会巧,打乱仗打胜了就可成神,鸡犬也跟着升天。甚至学界也是讲‘混’。所以,一切都乱。我们不知何时才黄河清”!在书斋与社会之间, “什么是你的贡献”?“在借鉴了这一切外来的知识之后,在经济发展的同时或之后,世界也许会发问,以理论、思想和学术表现出来的对于世界的解说,什么是你—中国—的贡献?”;“当然,我们这一代知识分子可以回避这一问题,……。然而,后代中国学者也同样会发问,什么是你的贡献?”(苏力《法治及其本土资源》自序)
  所谓学者的“创造性”,我们的论述尚未超出前人的结论。冯友兰先生在“先秦百家争鸣的总结与终结”中,有精彩的评介。刘向、刘歆说“杂家者流,盖出于议官。兼儒、墨,合名、法,知国体之有此,见王治之无不贯,此其所长也。及荡者为之,则漫羡而无所归心。”(《汉书·艺文志》。“没有一个自己的中心思想”,是杂家的本质。“《吕氏春秋》的方法不是对各家在更高的水平上加以综合,而用一种拼凑式的方法加以综合”(冯友兰《中国哲学史新编》第二册P469。“凡是一个大哲学家,都能够在自然、社会、人生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虽然他们所发现的不一定都是真正的问题,他们的解决虽然不一定都正确,但是,他们都是对于自然、社会、人生有所认识,有所了解,有所体会。因此他们的思想都能成为体系,都不失为第一流的哲学家。杂家不是这样,他们不在自然、社会、人生中发现问题,而是在别人的体系中看别人怎么样解决问题。他们徘徊于别人的体系之间,企图发现他们所认为是精华的一部分,摘去下来,拼凑成为自己的体系。”,这些“体系”都是“空中楼阁”,“他们没有创造性,他们的体系也没有生命力。一个时代的第二流哲学的出现,表示这个时代的创造力已经将要发挥尽至了,再也不能往前发展了”(冯友兰《中国哲学史新编》第二册P474)。 我们应该清醒地看到,正在进行的科研机构改革、大学院校调整,表面上是组织、体制的变化,其实它要解放、检验和评估的是每一个知识分子的“生产力”。说白了,就是在国家与国营知识分子之间,贯彻“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原则。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