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吏须用重典-浅析我国吏治中的反腐问题
林乐
【全文】
治吏须用重典
-----浅析我国吏治中的反腐问题
林乐
内容简介:本文拟通过对我国吏治中的反腐问题进行分析,提出重典治吏的观点。理论框架
为:第一部分指出用重典治吏的原因;第二部分通过对历史的回顾,发现重典治吏则政治清明
,政纪腐败,则民怨忧天,甚至于王朝覆灭。提出治吏要“以史为鉴”的意义和含义;第三部
分将通过理论论证结合案例分析说明腐败的风险和利益的最大化;第四部分通过对《
刑法》条
文中所规定的贪污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理论探讨和社会实际案例指出反腐存在的问题;
第六部分综上所述,只有官吏遵纪守法,循规蹈矩,才能促进廉政建设,根治腐败。
关键词语:整饬吏治,重典,腐败,刑罚。
一、强调整饬官吏的原因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中国大陆的蓬勃发展,人们的世界观和价值观受到
了冲击而发生了变化,一些人走上了经济犯罪的道路。在这当中,贪污贿赂犯罪占有突出的地
位。一些政府官员丧失了抵制资产阶级腐朽思想侵蚀的能力,没有能够很好的从思想上把握自
己,坚定为人民服务的信念,而一味想着当官就要有权,有权就要有钱的观念,从而堕落为腐
败分子。根据有关调查报告表明,在我国十大问题中,公务人员贪污贿赂位居榜首,人民群众
对此深恶痛绝。① 贪污腐败现象已经严重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声誉,腐蚀着国家机制的合理合
法运转。因此,整治官吏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
二、治吏要“以史为鉴”的意义和含义
今年初,江泽民主席在中纪委全会的重要讲话中,明确指出:决不能搞封建社会的“腐败之
道”,“对敢于无视法纪,违法犯罪的干部,必须用重典。”②这不仅对全国反腐倡廉具有重
大的意义,也包含了要“以史为鉴”的深刻含义。
“重典”一词出自《周礼》:“刑乱国,用重典。”后世常用他来表示“重法”“严法”之
意。我国历代王朝无不制定严厉的法律惩治官员贪赃枉法的犯罪行为。官员这些罪行一经查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