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我们应改变
宪法的这种虚置状况,使其真正地起到母法的作用,唯一之路便是
宪法司法化。
(二)
宪法司法化会增强公民的法律意识,也会提高公民的维权意识。
一起中国
宪法司法第一案,会使人们从中得到许多,最起码会唤醒一些想维权而找不到门路的人。从他们开始会造成一种连锁反应,这便会使我们打破传统旧思想的束缚,使即将加入WTO的人们增强法律意识,提高公民的维权意识,并且也有利于更好的与世界接轨。
宪法司法化的建立,便会使我国的公民维权有望!
(三)中国
宪法司法第一案是
宪法司法化的里程碑
我国对
宪法条文实际运用的分歧很大,1955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判决中不宜援引
宪法作论罪科刑的依据》的阻碍,对本起首例曾使法学界沸沸扬扬,许多人纷纷拿起传统保法的牌子,不让现有的母法苏醒起来,这其实是无济与事的,因为
宪法司法化趋势是必然的,我们必须走出长期以来流行的
宪法误区,摆脱
宪法是虚无主义的观念,树立信仰
宪法的观念。我认为:1、
宪法首先是法,其次是根本法,若我们只是片面强调
宪法是根本法、母法,而忘记了
宪法作为法的本质属性,则只会将其放之高阁,供人赏之!使
宪法与人们的关系为千里之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