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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迹是怎样产生的?

  (四)村规民约的激励作用
  村规民约产生于现代法制进程之中,其内容以蕴含了现代法制精神。其对经济和社会发展期着极大的激励作用。具体而言,其激励作用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村规民约的实施能够增强村民对约束机制的认同感,培养其遵纪守法的意识,养成依法办事的好习惯。如果说中国人的法律意识目前还比较低的话,那么最集中地体现在农村基层。村民的法律意识低,原因很多,既有传统的封建思想的影响,又有现实中“权大于法”等不良现象的负面影响,既有农民自身文化素质不高的原因,又有法律宣传不力的原因。更为关键的是,目前国家的一些针对农村基层的立法,未能深入农民生活,大多数条款是属于管理性的规定,授权性规范较少,村民难以从法律中直接看到自身利益的所在,因而造成了法与农民的隔膜,再加上目前农村的社会政治体制中行政权力的操纵仍嫌过多,这一切都影响着农民法律意识的提高。村民缺乏对法律约束机制的积极认同,也就没有养成依法办事的良好习惯。在这样的情况下,通过村规民约的制定和实施,可以唤醒村民的参与意识和培养村民按规范办事的习惯,进而树立起法制观念,提高依法办事的自觉性。这无论是对我国目前农村发展还是对整个社会的法治进程都将起到不可估量的作用。
  其次,村规民约建设顺应了村民自治的时代潮流,有利于体现村民当家作主的主人翁意识。村民自治意味着村民在本村范围内享有管理村务的自治权,比如有关村务管理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救济权等等。村民在进行自我管理时,除了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规定以外,还有权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原则和精神,根据本村的实际,制定适用于本村的章程和制度。作为其管理的具体依据,这一“立规矩”的权力是自治权的重要体现,离开这一点,村民自治将难以实行。村规民约的订立和发展,体现了农民当家作主的主人翁地位,能很好的调动村民的生产积极性,广大村民因此能够以主人翁的姿态参与经济建设,从而极大的促进了生产力和社会的发展。
  再次,村规民约中的奖励措施和激励机制能直接的调动广大村民的积极性。如《十星级文明户标准》、《合格村民标准》、《合格职工标准》等村规民约,其评选直接与福利挂钩,与物质利益挂钩的行为规范无疑能更好的调动村民的积极性。这些行为规范便通过村民积极性的发挥来影响生产力和社会的综合发展。
  由此可见,村规民约在南街村的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规范和激励作用是显而易见的。
  三、村民道德意识的动力和保障
  由一定经济基础决定的道德意识是影响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这主要是因为道德是人们必需的行为方式,是人的一种能力和生产力,人的道德素质是经济发展的内驱力。道德通过激励人的经济努力,影响人的精神取向、人格素质和工作态度,合理调配人力资源,减少交易费用,促进相互合作、增强企业竞争实力推进经济的增长和发展。而在南街村,村民道德意识的培养和确立确显得别具特色。
  1、村民道德意识的培养
  南街人坚持用毛泽东思想教育人,他们经常学的是老三篇,邓小平文选.南街人衡量一个人的标准有三条,即思想好、技术好、身体好。南街人招工有一个特殊条件,就是凡进入南街企业的人要先会讲几条毛主席语录。村办公室把毛主席著作中有关篇章印制成册,发给村民、职工,人手一册,由厂队办公室负责组织学习,定期讨论,村企管办把学习毛主席著作作为评定先进职工、五好村民的一项标准。这些形式尽管显得“土气”,但效果却很好。南街人对毛主席充满热爱,对社会主义、共产主义充满信心。具体来说,南街村加强村民思想道德意识培养主要有以下几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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