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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中关村的涉外法律制度

论中关村的涉外法律制度


周旺生


【关键词】中关村园区 中关村条例 涉外法律制度 创新 开放 先进理念
【全文】
  论中关村的涉外法律制度
  周 旺 生1
  
  内容提要 中关村科技园区的涉外法律制度,代表着中国科技园区涉外法律制度的最新面貌。它有三方面尤为显著的特色或优点:一是它像中关村园区本身一样,极富创新性,是一种崭新的涉外法律制度。二是它比之中央立法和其他园区立法所建置的涉外法律制度更加开放,是一种深具开放力度的涉外法律制度。三是它以先进的立法理念和原则为指导,是一种具有高品味精神品格的涉外法律制度。这样一种涉外法律制度,必然在相当程度上预示着中国科技园区涉外法律制度以至整个涉外法律制度的未来走向。
  中关村科技园区在中国53个科技园区中,之所以脱颖而出,逐渐成为标识中国经济和社会发展新潮流的制高点,很重要的一个经验,在于它注重以法律制度为基础的制度环境的建置。在这个制度环境中,也包括涉外法律制度。2 它是反映中关村园区对外开放程度的一个窗口,是从制度上直接连接国际和走向国际的一条重要路径,因而也是既有益于中关村园区自身建设和可持续发展,又有益于境内境外相关主体在中关村园区展开有效的国际经济技术合作的一种制度保障。它的主要特色、优点和贡献特别体现为:充满崭新气息,更具开放力度,蕴含先进理念和原则。具有这些特色、优点和贡献,使中关村园区涉外法律制度,能够代表中国科技园区涉外法律制度的最新面貌,并在相当程度上预示中国科技园区涉外法律制度以至整个涉外法律制度的未来走向。
  一、充满崭新气息的涉外法律制度
  中关村科技园区涉外法律制度的主要特色、优点和贡献之一,是它充满着崭新的气息。
  最近二十年来,在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历史性实践中,涉外法律制度的建置是最早受到重视的法制建设事业之一,它几乎是同改革开放的历史进程同步而行的。历史教训和国际经验都表明,不开放中国就无以有效地参与现代国际竞争,就无以缩短与先进国家的差距并急起直追地臻于先进境地。而欲有效实施开放国策,便须注重在国际经济技术和其他方面的合作方面,建置开明、先进、能够为国际主流环境所认可的法律制度。基于这样的原因,二十年来,中国的涉外法律制度建置比之其他方面的法律制度建置,更加受到历史的特别垂青,产生了为数不少的涉外法律、法规和规章。但是,由于涉外法律制度的建置关涉国家主权、国家形象和国家发展大局等一系列重大问题,需要慎之又慎,也由于这一制度的发展需要一个过程,中国涉外法律制度的建置,也一直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或亟待弥补的不足。
  中关村条例的起草者和制定者研究了中国现行涉外法律制度,发现它所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突出地表现为若干方面的不平衡,在中关村涉外法律制度的建置过程中,针对这些不平衡对症下药地进行制度建置,特别是注意把制度创新与解决这些问题和弥补这些不足结合起来,从而在中关村形成一个充满崭新气息的良好的涉外法律制度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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