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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中关村立法的创新性品格

  四、展现时代新精神
  立法的创新精神,更深刻也是更实在的渊源,自当是作为它的背景的一定的时代精神。立法要体现要追求创新性精神品格,更深刻也是更实在的表现,也在于它首先应当鲜明地体现在它能够代表和反映时代的先进精神。因为这种时代的先进精神,本身就是富有创新性的精神,或至少也是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包涵着创新精神。回看历史不难发现,每一大的时代或每一重要历史时期所产生的著名立法,例如罗马法、中国唐律、美国宪法、法国民法典、德国民法典,莫不是各当其时地反映着时代的或历史的先进精神。中关村立法亦是如此。《中关村科技园区条例》作为一部充满创新精神的立法,她的创新精神,也特别表现在鲜明地体现了我们这个时代的先进精神──知识市场经济的精神。
  我们的时代,是正在走向知识经济的时代。这一点不仅已是事实,而且也已逐渐成为人们的共识。社会经济形态经历了农业经济、工业经济两个阶段,现在正朝着知识经济形态转化。从现在起到未来的很长一段时间里,知识经济将代表人类经济发展的先进方向。谁抓住了知识经济,谁就会在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过程中占据有利的、主导的地位,谁就会形成有力的经济竞争以至国力竞争的力量。就中关村而言,这更是一个突出的知识经济区域。有研究报告载明:中关村是全国智力资源最为密集的地区,其智力密集程度在世界亦属罕见。中关村地区的海淀园有以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为代表的各级各类高等学校68所,在校学生30万人,有以中科院研究院所为代表的各级各类科研机构213家,两院院士人数占全国院士总数的36%,每年产生辐射全国的高水平科研成果数千项。目前中关村地区高新技术企业已达4000多家。 针对这样一个智力高度密集的区域立法,尤其是制定关于这个智力高度密集区域的一个综合性的、相当于这个区域的基本法的条例,很显然应当突出知识经济这个重大的主题。
  起草和制定中关村条例的过程中,在如何认识中关村的根本问题这一点上,曾经有过种种见解,最终占据主导地位并在中关村条例中得以充分体现的见解,是主张将中关村科技园区的根本特点和根本问题用“知识经济”来概括。中关村园区的根本问题不仅是科技问题,而且更主要的还是知识市场经济问题,准确地说,中关村园区是以高新技术为核心的知识经济园区。从实际情况看,这样定位,园区的建设和发展才是名副其实的,园区的性质与实际情况才是相符的。 这种认识和定位占据主导地位,使得中关村条例最终没有流于以一个科技法规或一个经济法规来表现,而是用一个以新经济和高科技为基础并旁涉教育、文化、社区、行政以及其他众多方面的综合性法规来表现。这就切中了要害,就使中关村条例所设置的法律制度成为能够反映和预示中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先进方向的先进制度。因而中关村条例也就体现了时代或历史的先进精神。
  中关村条例以体现知识经济的规律性需求为显著特征,而使自身成为极具创新精神的一个法规,这一点人们在条例全文的字里行间,随处可以获得明晰的印象。特别是条例关于园区的性质、园区的建设和发展原则、园区的重点发展领域的定位,更是从整体上系统、集中、深入地反映了这种精神,因而为条例其他内容体现以时代或历史精神为标志的创新精神,奠定了基础。
  中关村园区是一个什么性质的区域?这是一个在深层次上关涉中关村园区是否属于和在多大程度上属于知识经济区域的问题。中关村条例第四条对此专门予以定位:“中关村科技园区是推动科教兴国战略、发展市场经济的综合改革试验区;是国家科技创新示范、科技成果孵化和辐射、高新技术产业化以及创新人才培养的基地。”在这里,“推动科教兴国战略和发展市场经济的综合改革试验区”的定位,是从根本上保证中关村能够成为反映知识经济需求的特别区域的一个基础性条件。中关村尽管是智力特别密集的地区,但她究竟是中国这个亟需实施科教兴国战略的国家的一个区域,她不能不把自己反映知识经济需求的努力同国家实施的科教兴国全局战略连接起来;中关村园区建设无论有怎样的特殊性,它仍然属于市场经济建设的范畴,她的知识经济建设不能不纳入市场经济这一大局之中。“国家科技创新示范、科技成果孵化和辐射、高新技术产业化以及创新人才培养的基地”的定位,则直接宣示了中关村园区是一个知识经济的专门区域,因为科技创新示范、科技成果孵化和辐射、高新技术产业化以及创新人才培养这几个方面的基地,都是知识经济得以孕育和发展的关键性硬环境,也是知识经济本身的重要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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