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职代会对国企经营者的监督之一:以哈量具刃具厂选举厂长候选人为例
例1:由于整个机床行业不景气,企业营销不畅,效益下滑,资金紧张,严重影响了生产的基本投入和职工的工资的正常发放。哈量具刃具厂职工对厂级领导班子的不满情绪日趋强烈。1998年3月5日发生了以部分退休职工为主体的上街堵塞交通事件。鉴于当时的特殊情况,市委组织部、市机械局党委联合组成工作组,进厂考核厂级领导班子,按照局党委的要求,经厂党委同意,决定召开专题职代会,民主推荐厂长候选人。在局党委考核组的指导下,3月11日召集了全厂职工代表和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大会。会上下发了厂级领导班子及厂级领导干部评议表,推荐预备厂级领导干部名单,由与会职工代表评议和填写。根据动员会的精神,厂工会起草了《民主推荐厂长候选人工作方案》,制定了推荐原则,厂长应具备的条件,推荐的人员范围,推荐的步骤、名额、日程安排和有关要求。3月12日提交职代会第一次主席团与代表组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后下发全厂。各代表组组织职工代表学习《工作方案》,征求职工群众意见,按要求在全厂中层干部(该厂有6000余名职工,因此推算起来,其中层干部至少有数百人)范围内,每组推荐三名候选人。第一轮推荐汇总了23名预备候选人,人员相对比较分散,并且有部分代表组推荐本单位领导的倾向。有鉴于此,厂工会又起草了方便操作的“推荐方法”[11],提交第二次主席团与代表组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推荐方法”主要采取无记名投票方法,在上次推荐的范围内产生三名候选人。同时下发了23个候选人的履历和工作简况,以便职工代表对候选人做全面了解。第二轮推荐汇总的候选人,按“推荐方法”规定,淘汰了只有一个代表组推荐的人,剩下8名候选人。经局党委考核后,厂党委和厂工会联席会研究决定,推出6名预备候选人,交职代会进行公开民主推荐。3月18日厂工会又第三次召集了主席团会议,汇报了预推荐的情况,通过了本次大会的议题——民主推荐厂长候选人,通过了大会的民主推荐办法和监票小组名单。3月19日该厂第15届6次职代会全体会议正式召开。会上首先通过了大会议题,推荐办法和监票小组名单。在监票小组的组织下,全体代表进行无记名投票。工作人员当众收集汇总、唱票、计票、公布得票结果。大会决议将前5名得票最多的厂长候选人上报局党委待批。[12]
以上是在哈尔滨市正式推行“厂务公开、民主监督”工作之前,一个工厂制的国有工业企业由职工通过职代会推荐厂长候选人的情况。在这一过程中:候选人的提名权、考核权和最终决定权都掌握在上级机关(局党委)手中。全部活动的规则的制定权(推选的具体方案)属于厂工会(起草)和职代会主席团与代表组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推荐具体候选人选的权利基本属于职工代表:通过小组会的形式,完成了由全体中层干部到23名、再到8名预备候选人的过程[13],又通过全体大会在6名预备候选人中最后选出了5名正式候选人。而其间,由8名到6名的预备候选人的过程,则是由局党委、厂党委和厂工会共同完成的(局党委考核后,由厂党委和厂工会联席会研究决定)。因此整体上看,该厂的厂长候选人是各方面合力作用的结果,职代会只是其中的一个积极参与者,而不是最初的倡导者和最终的决定者。
1988年实施的《
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正式确立了职代会在国有工厂制企业中的法律地位,并努力把它设计成为企业内部职工参加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基本形式。然而从一开始职代会就只是辅助性的。在工厂制企业内,厂长才是中心。[14]比如该法第45条明确规定,“厂长是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企业建立以厂长为首的生产经营管理系统。厂长在企业中处于中心地位,对企业的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负有全面责任”。又如该法关于企业权利义务的诸多规定,其实也就是对厂长的规定。这方面,通过对该法第30、31、32条与第45条的规定相比较,可以很清楚地看出来。[15]在这样的整体设计之下,职代会对厂长的实际制约是非常有限的,即除了法律规定在企业的工资调整、奖金分配、劳保措施、奖惩办法、福利基金使用、住宅分配等有关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上,职代会有一定的发言权(或决策权)之外,在关于企业的各项方针、计划方案方面,以及对企业各级行政领导干部的监督方面,职代会都只是停留于听一听议一议,即提出意见和建议的层面上,并无实权。
至于厂长的产生,《
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规定了三种产生厂长的方式,即由国务院决定、由政府主管部门委任或者招聘,或由企业职工代表大会选举[16],然而职代会能否选任厂长,须由上级主管部门决定;即使由其选举,厂长的选举与罢免最终都还要报政府主管部门批准。H厂采取的职代会“民主推荐厂长候选人”的做法,虽然看似与《
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规定的几种类型都不相同,但就最终决定权仍归上级行政机关(市机械局)一点而言,仍然属于由政府主管部门委任的模式。从此也可以理解为什么当职工对厂领导班子不满意时,会上街阻塞交通——在职工看来,既然厂长是由上级行政机关(政府)任命的,那么出了问题就要找政府解决。不能说这种看法不合乎逻辑[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