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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贞操权索赔案中的几个问题的探讨

  关于贞操权的定义,笔者认为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自然人根据自己的意志发生性行为的权利。即作为人格权的贞操权强调的是对贞操的保有和贞操权的对世性、不可侵性。
  三 精神损害赔偿
  在古代氏族社会,复仇制度以及与此相联系的权术间“相互支援、保卫和代偿损害的义务是权利人受到侵害时的首要选择。加害人所在氏族的赔偿仅是对受害方复仇权的购买。随着人类社会的进一步发展,私力救济逐步淡出,公力救济成为现代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的合法选择。在各国民法对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的救济方式中,最重要的都是侵权损害赔偿。精神损害赔偿主要解决两个现实问题:(1)是否应该赔偿?(2)如何赔偿?
  据最高院《最高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来看,贞操权仍未被法律条文所承认,因此,该不该赔争议很大。通过第二部分对贞操权的学理探讨,笔者认为侵犯贞操权应该赔偿。
  本案中,李伟强奸王丽,李伟罪孽深重,于法当惩,但王丽受到的巨大伤害是否就因为李伟的锒铛入狱而身心得到彻底宽慰呢?显然不可能。王丽所珍爱的贞操已被夺去,身心健康、人格尊严以及名誉都受到不同程度的伤害。除贞操权赔偿外的其它赔偿,已经有司法解释出台,而且法院已经有先例。
  针对贞操权的赔偿,笔者认为应从以下两点:1、赔偿性赔偿;2、惩罚性赔偿。
  赔偿性赔偿是针对受害人的贞操的无法挽回的赔偿,赔偿额可以根据案情的严重性(被害人的受伤害程度)而定,但不应超过一定的限额,否则会引起滥诉。惩罚性赔偿是针对侵权人的恶劣行径的一种民法上的惩戒,具体赔偿额应该根据侵权人的总财产而定。笔者个人认为该类赔偿针对侵权人的总财产应有一个赔偿比例。所谓赔偿比例,即指惩罚性赔偿的金额占侵权人总财产的比例。赔偿比例因侵权人的过错程度的大小而不同。国内一顾客在麦当劳吃饭时,吃进了一点异物,结果麦当劳被判赔偿13万元,其中7万元是精神损害赔偿。在这起案例中,侵权人的过错小,赔偿比例就低。此案中,李伟犯有很大的过错,对社会造成不良影响,因此,赔偿比例相对较高。对王丽的贞操,法院已经无法挽回,然而,对社会的恶劣影响,完全可以通过对王伟的惩罚性赔偿对社会起到警戒作用。通过让侵权人承当超过其在侵权行为中所得利益的额外负担,从而实现对侵权人过错行为的强烈否定,并且可以使侵权人对未来的同种情形作出不同的安排,以及可以有效教育不法行为人、正确引导人们的行为、预防未来类似行为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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