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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的效力作用与市场规范

  (四)在市场主体和要素之间规定公证程序。市场的核心是金融,市场的主体是企业。企业作为市场主体,依法规范其行为是十分必要的。公证处作为诉前服务程序的机构,对企业服务的范围非常广泛,诸如企业资格、资信及合同契约等等都 可公证,依法规范企业行为不仅对建立有序市场有积极意义,同时对维护企业自身利益亦有好处。因而通过法律和行政规章规定对市场主体的公证内容是极其必要的。市场要素是指相对于市场主体的存在物和流通物。如人才、金融、房地产、信息等,以其人流、物流、信息流组建的专业市场,亦称要素市场。这些要素之间的搭配、协调、组合体现了社会活动的规律,体现了社会分工和依法规范的要求。公证作为法制的基础工作,参与市场要素之间的服务活动有极为重要的意义。市场要素之间真实合法才能保证市场活动真实合法,才能保证市场有序竞争和发展。否则,排斥诸如公证等有效的法律规范,公序良俗就难以形成或难得有效地发挥自身作用。
  (五)通过法律的、行政的、经济的多种手段建立公证准入之市场规范。这里所说的公证准入之市场规范实际上是由法律、行政、经济等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综合治理的市场准入制度。把公证从神秘的、专业性极强、人民群众不甚了解、难于运用的殿堂放置在人民大众熟悉的市场中来。从对进入市场的主体资格公证做起,涵概法律行为、法律事实和法律文书多种领域,切实起到为市场经济保驾护航的作用。
  通过法律的手段建立公证准入之市场规范,主要是通过立法规定公证程序和内容。不仅在未来的民法典规定公证内容,而且在部门实体法里也要规定公证内容。不仅在民事诉讼法典里规定公证程序,强化公证地位,而且还要制定公证法,公证人法,明确业务范围,规定执业规则和执业纪律。
  通过行政的手段建立公证准入之市场规范。主要是通过行政规章把公证作为必经程序和要件规定在市场所遵循的规则中去,无论是参与市场竞争的主体,还是跻身市场的各种要素,必须经公证程序才能取得合法资格。把真实合法的原则落到实处,建立真正的规范的市场。
  通过经济的手段建立公证准入之市场规范,就是要确立公证的价值观念。真实合法的行为、事实和文书,是由较高价值来体现的,规范的市场经济必须立足于与国际接轨,必须立足于通行国际惯例的基础上,经过公证的市场主体,所获取的是进入市场的凭证,这样的凭证既是一种权利,同时也是一种义务,这样的主体所为的行为,形成的事实、签署的法律文书,都将符合市场规范,符合法律规范。
  综上所述,可以看出,建立公证准入之市场规范的任务是繁重、紧迫而又艰巨的。而在建立市场经济体制的初期,不妨采取拿来主义的方法,先来借鉴大陆法系国家或拉丁国际公证联盟成员国运用公证制度建立市场经济规范以及运用公证手段建立家庭财产制度、继承制度、公司制度、动产和不动产制度、知识产权制度等等规范,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公证体制和市场规范,促进市场经济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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