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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进高素质的人才

引进高素质的人才


lawer2000


【全文】
       引进高素质的人才
  中国,一个曾经充斥着法律虚无主义的国家,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逐步确立了基本的法律制度;党的十五大更是提出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从制”到“治”的转变,标志着我国正在积极加强立法进程、完善法律制度,逐步做到依法治国。
  随着中国的立法、司法工作的强化和提高,也有力地保障了社会主义条件下的市场经济的发展。目前,我国国内生产总值已突破了1万亿美元,世界排名第七。随着我国经济、科技水平的迅速发展,人民的生活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
  但是,随着经济、科技的飞速发展,也为罪犯实施犯罪提供了有利的条件。当前中国出现的大量非暴力犯罪,体现了21世纪犯罪的一些新特点:
  1. 罪犯本身知识水平的提高,决定了犯罪的趋势——高智商犯罪。
  2. 犯罪工具进一步现代化,出现了网络等高科技犯罪。
  3. 犯罪方法随着前两者的出现而更有隐蔽性,容易使得犯罪分子逍遥法外。
  针对犯罪分子“素质”的提高,也为了确实保障飞速发展的经济势头和社会的稳定在刑事司法中扮演重要角色的检察机关,应从以下四个方面考虑来引进人才:
  首先,思想政治素质。国家稳定有赖于刑事司法机关有力地打击犯罪,检察院则是刑事司法机关中打击犯罪的主将。所以,社会主义的检察人员必须做到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坚决拥护社会主义的政治制度;全心全意地为党、为祖国、为人民服务;在关于国家命运与大是大非问题面前头脑清醒、立场坚定,成为坚定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很难想象,一个不热爱党、祖国和人民的检察人员,是如何准备打击犯罪以稳定国家、保护人民的。
  其次,理论学识素质。法学理论是指导检察工作的基础。完全以理论和文凭来衡量检察人员的素质固然有失偏颇,但是理论学识的高度却深刻影响着检察人员的工作质量和效率。毕竟,接受过系统法学专业教育的检察人员,或者更深入研究法学的硕士、博士,总是与那些半路起家的检察人员有着一定的学识差距。近年来,国家也有意提高司法工作人员的理论学识素质。从国家开办了供非法学专业学生就读的法律硕士到前不久《检察官法》、《法官法》的修改,更进一步提高了对司法人才的理论、学历的要求,也说明了国家和人民对高理论素质的司法人才的渴望。随着依法治国进程的发展与国家对法制和司法人才的重视,我们的政法高校也在为司法队伍培养一批又一批的高理论素质的司法人才。所以,我们检察机关在引进人才的过程中,有必要做到以政法高校作为自己的人才后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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