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埋设在中国网络上市公司内的“定时炸弹”

埋设在中国网络上市公司内的“定时炸弹”


高云


【全文】
  埋设在中国网络上市公司内的“定时炸弹”
  ——从王志东事件的法律透视谈起
  高云
  新浪网、王志东,两个紧密结合、中国网络大跃进时代成功标志的名字。从四通利方与华渊网合并创立最大的华语门户网站—新浪网,到1999年新浪网顺利登陆纳斯达克。王志东作为新浪核心、中国网络时代数字英雄的形象已经深入人心。谁也没有想到,王志东会有被新浪网抛弃的一天。但事情就这样发生了:
  2001年6月3日,新浪网突然宣布,王志东因个人原因主动辞去CEO职务,引起业界的巨大震动。而当事人王志东则三缄其口,更引起各方的诸多猜测。6月25日,王志东打破沉默,带同律师召开记者招待会,宣布自己并没有主动辞职而是被董事会解职,言谈间暗示新浪董事会的决定有违中国法律,所以他决定继续履行其作为新浪CEO的工作。其后,争议双方就再也没有进一步的消息公开。内里的潜流暗涌,令人玩味。
  7月11日,新浪网公开发表“新浪网高级管理层对王志东事件的公开信”,声言事件已经逐渐平息,结合其后7月29日网上传出王志东33岁三度创业消息的消息来看,事件以董事会胜利而初步告一段落。作为中国数字英雄和网络“知本”的代表人物之一王志东,终于没能逃过资本所念“盈利”的紧箍咒,倒在了中国网络时代的阵阵萧杀寒风之中。
  一、 解构新浪网
  已经有许多文章提及事件中所存在的法律问题,但并没有深入分析事件中的违法之处和各方的法律责任,本文则试图在上述方面作出透彻分析。
  为了更好地分析上述问题,我们必须首先了解新浪网的整体架构。
  根据新浪网招股说明书的陈述,上市的“SINA.com”是一家在美国之外的开曼群岛注册的控股公司(以下简称“新浪上市公司”),拥有四个全资子公司:香港注册的利方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运行香港网站的香港新浪以及运行北美和台湾新浪网站的美国新浪在线、以及在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的新浪有限公司。
  中国部分,由王志东和汪延出面,在中国国内以个人名义投资注册一家纯内资的公司北京新浪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新浪信息”),负责持有和运营www.sina.com.cn,拥有中国的ICP、新闻及BBS许可等执照,属于新浪网的国内ICP公司。值得指出的是,北京新浪信息公司并未包括在美国上市的新浪公司之内。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