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学习和教育的方法培养统治者的良好品德和能力的思想古已有之。在西方,最著名的倡导者要数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在中国古代最为儒家人物所倡导,儒家的“德治”思想包含以道德约束统治者的要求。亚里士多德说:“在主奴关系的统治之外,另有一类自由人对自由人之间的统治,被统治者和统治者的出身相同。这类治理的方式就是我们所谓城邦政治家的治理体系(宪政);在这类体系中,统治者就须先行研习受命和服从的品德”,[8] “要明白主政的良规,必先学习服从的道理。”亚氏要求统治者需具备明哲、节制、正义、勇毅四种品德,培养这些品德的途径就是学习和教育。儒家认识到统治者也有失德和僭权的时候。例如,孔子谓季氏:“八佾舞于庭,是可忍孰不可忍也?”(《论语·八佾》)对于季孙氏超标准享受舞乐、违反礼制的行为,表示痛心疾首。儒家主张“以德行仁者王”(《孟子·公孙丑上》),“政者,正也。子帅以正,孰敢不正?”(《论语·颜渊》,要求“为政以德”(《论语·为政》),“修已以安百姓”(《 论语·宪问》)。所谓“修”之道,在于“学”和“习”。“学则三代共之:皆所以明人伦也”(《孟子·滕文公上》)。“习”即在于通过内省的方式将学到的东西转化为行动。“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论语·学而》)。儒家主张德治,主要是针对统治者的。这种思想在我国现在依然具有一定的生命力。
与“以权力制约权力”的机制相比,以道德制约权力的机制侧重于事先的预防,期望将问题解决在可能出现之前。而前者侧重于事后的阻止或惩罚,以使已经出现的问题得到解决。道德的制约机制的作用原理在于通过学习和教育的方式去培养政府官员内心的道德力量,增强他们抵御外部不良诱惑的能力,从而减少滥用权力的可能性,也就是通过制约灵魂而制约行动。而权力的相互制约机制的作用原理在于,恰当地配置各种权力,使得某一种权力被滥用时便会受到来自另一种权力的抑制,侧重于制约外部的行动。权力的相互制约机制往往形成各种制度,具有制度化的外观,而道德的制约机制有可能形成为若干的制度,例如使学习和教育成为制度性、常规性的要求,[9]但是更多地表现为非制度化的、漫延式的、多种多样的方法和措施,如某种活动或运动,这种活动或运动可能是一个更大规划的组成部分,也可能彼此之间并不紧密相连,有着不同或不一致的要求和内容。权力的相互制约机制表现为以一种刚性的力量对付另一种刚性的力量,甚至表现为麦迪逊(或汉密尔顿)所说的“野心必须用野心来对抗”。[10]而道德的制约机制表现为以一种柔性的力量去驯化一种刚性的力量,它期望实施者具有足够的耐心、春风化雨般的说服技术和以身作则的榜样作用。而对于被实施者,这种机制虽然有些硬性的要求,——例如规定国家官员必须反复学习官方指定的政治道德读本,但是更注重提倡和鼓励学习以及进行细致严密的思想教育。这些措施虽然是潜移默化地缓慢地起作用,而效果却可能是巨大和更持久的。
这两种制约机制哪一种更被看重,在一定程度上受到某种人性观的影响。有些人倾向于采取权力的相互制约机制,因为他们认为,邪恶作为人的本性是难以改变的。有些人倾向于采取道德的制约机制,他们对人性持较为乐观的态度,认为人是可以通过教育来改变的。有时道德的制约机制更被看重,还因为它被认为是更根本的制约方式,具有更好的效果。现实中这两种机制往往是并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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