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确定的西部大开发的战略重点,抓住机遇,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大工作力度:
1、在用足用活政策上发挥职能作用。中央确定的西部大开发战略,所强调的就是要用市场规制指导西部开发的实践。公证等市场中介组织就是要利用自身优势,抢抓机遇,来展示行业特有的职能作用。一是在基础设施建设上发挥公证职能作用。因时因地制宜,抓住交通城镇建设项目开展公证法律服务,积极办好招投标及其合同公证。二是在调整产业结构中发挥公证职能作用。在贫困地区和生态环境恶劣的地区抓住退耕还林草及种植业大幅调整的机遇,跟踪提供公证法律服务,办好“四荒”承包及土地开发利用的合同协议公证。三是抓住中央对西部电力,原煤,天然气,石油等资源开发的机遇,发挥公证职能作用。瞄准国计民生的重点项目开展公证法律服务,办好招投标及其合同公证。四是抓住各地启动要素市场的机遇,面向市场发挥公证职能作用。为建立公信机制提供公证法律服务,办好各种法律事实,法律行为及其法律意义的文书公证。五是在推进改革开放的大环境中展示公证职能作用。以国际惯例和坚持真实合法原则为基础,在招商引资,对外交往过程中提供公证法律服务,办好民商事务和涉外公证。
2、加大法制及公证业务的宣传力度。一是发挥行业优势,开展宣传活动。由司法行政机关领导,公证员协会组织,全方位多角度开展公证业务宣传,宣传国务院
公证暂行条例,宣传自治区公证条例,宣传公证适用的法律法规。二是发挥大处优势,开展宣传活动。通过印发公证业务知识,开展法律咨询等形式,广泛开展公证业务的宣传与灌输。三是借助大众传媒,开展宣传活动。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载体,写论文,编案例,刊短评,登杂议等等,以多种多样的形式宣传公证,普及公证,让广大群众和法人运用公证来维护合法权益,提高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在依法治理中发挥公证的积极作用。
3、因地制宜,循序渐进地开展公证体制改革。原则上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批准的司法部关于公证体制改革的方案组织实施。对少数民族地区和贫困地区的公证机构改革,不搞一刀切。总的思路应是:在政府的扶持下,本着有利于经济发展,有利于改善群众生活,有利于发展公证事业,积极开展法律援助,提高公民法律意识。在公证机构的设立上应体现以中心城市为轴心,以地市中等城镇为基点,以县区中小城镇为网络,在业务发展上实现上下互促联动,展示服务功能的目标。 由此设想:老少边穷地区的县级公证处应编在司法行政机关序列,以法律援助的形式办理公证业务;地市级中等城市的公证处,应该扩大发展规模,开拓公证业务,按照司法部改革方案,先向事业单位过渡;省级公证处和省府市级公证处应发挥中心城市在市场,信息、文化等方面具备的优势,加大改革力度,扩大发展规模,提高服务功能,推进强强联合。减少内耗和不正当竞争的因素。笔者认为,西部地区的公证体制改革,应当吸取律师体制改革的教训,不宜把公证处一步推向市场。因为公证的业务性质不同于律师工作性质,只要公证代表国家行使证明权这一职能不变,公证机关就带有国家行政权力色彩,人为地将它划成某一类,其结果可能是适得其反。不仅会搞乱公证人员的思想,而实际上还会造成公证人才流失。这是业内同仁不愿看到的情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