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WTO透明度原则及其对中国法治建设的影响
张航
【全文】
试论WTO透明度原则及其对中国法治建设的影响
张 航
[内容提要] 本文在对WTO透明度原则分析的基础上,指出了该原则将对我国法治建设所产生的深远影响。从控权、法治目标的实现以及人员素质和法治观念等各个层面剖析了透明度原则对我国法治建设的积极意义。
[关键词] WTO 透明度原则 法治
历经十五年的艰辛谈判,新世纪之初,中国终于叩开了世界贸易组织这扇“世上最难推的门”。入世对中国的影响及其意义自是不言而喻,但如果说加入WTO对中国经济的影响还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其经济冲击不会在一夜之间全面而至的话,那么入世对中国法律的影响却将是迅速、直接、全面而深刻的。
众所周知,法律是主体间交往行为的规范。主体间社会化的行为伸展到哪里,哪里便有相关的法律规范。当前,人类的交往行为已经逐渐跨越了固有国界,在政治上出现了世界性对话,在经济上产生了全球性贸易,在文化上导致了跨国性交流。世界贸易组织就是人类经济交往全球化的产物,是这一情形的规范保障。它同一切具有国际性的法律一样,正在改变着人们关于法律的固有观念。法律已不仅是某一国家意志的表达,而且也是国际社会各成员之间相互利益和各自需求的协调。(1)从这一角度出发,应该说中国的入世,不仅仅只是经济“入世”,更重要的还是法律的“入世”。
中国加入WTO的整套文件,包括了入世议定书、世贸中国工作组报告及详列中国各项贸易承诺的附件。文件规定,在开放市场方面,中国设有两至五年的过渡期;但中国在法律的透明度、执法及司法审查制度方面的承诺,自加入WTO之日起即开始生效。不难看到,加入有着一整套完备的基本法律原则和法律框架的世界贸易组织对中国的意义远不仅限于经济领域,更重要的是它将对中国法治建设产生极其深远的影响和作用。从WTO基本法律原则和框架出发,它对中国法律制度提出了三项普遍性要求:一是法的透明度,二是统一的公正的合理的法律实施,三是独立的客观的公正的司法审查。(2)项普遍性要求实质上已构成现代法治的价值核心,而其中法的透明度这一原则和要求,更是直接触及到了法治的灵魂——关于国家权力的控制问题。可以说,加入WTO使得中国在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道路上面临了一种前所未有的,强大的,推进法治的外在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