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政治民族与大众民主
但在韦伯看来,落后民族与发达民族相比的最大差异之一恰恰就在于,落后民族从根本上是一个“非政治的民族”(unpolitical nation),亦即由于缺乏一套能够使全体国民都参与其中的政治过程和政治机制,大多数国民并不生活在本国政治之中,而是生活在本国政治之外。 这样一种将大多数国民排除在政治过程之外的政治机制,在韦伯看来只有在经济发展相当缓慢,社会尚未分殊化的状况下才有可能运作,因为在这种相对静止的社会状况下,社会整合主要依赖传统宗教和道德,政治则只是少数精英之间的权力平衡问题。但是一当现代经济加速发展,社会高度分殊化,这样一种将大多数国民排除在政治过程之外的政治机制必将日益捉襟见肘。因为它事实上将无法解决如何将高度多元分化的社会利益纳入一个政治过 程的问题。韦伯由此认为不但德国戎克式封建贵族政治注定要没落,而且老式的欧洲自由主义政治即英国式贵族自由政治同样注定没落,因为它们都把政治过程局限在一个特定社会集 团之内,从而无法将已经进入历史舞台的“社会大众”整合到政治过程之中(英国本身从自 由政治走向民主政治始于1867 年改革法案)。正是从这一点出发,韦伯强调经济发达民族 必然是一个“政治民族”,亦即它必然也必须发展一套相对发达的政治过程和政治机制能使社会大众都参与在本国政治之中。这种适应现代经济和现代社会的政治机制就是以“大众政党”(mass party)和全民普选为基本机制的“大众民主”。大众政党的特点即在于它的政治活动不是局限于某一特定集团之内,而是致力于沟通不同阶层、不同集团、不同地区的局部利益,从而凝聚对民族整体利益的社会共识,而定期性的全国大选机制则为利益千差万别以致彼此冲突的社会各阶层提供相互了解、谋求妥协的机会,从而有利于社会达成“随时调整的共识”(contingent consensus)。韦伯特别强调,选举政治发达的最深刻政治意义实际在于它使发达民族的国内政治过程具有一种全民政治教育的渗透力,亦即它使各有自己特殊利 益的阶层、集团和地区同时具有对“全国性政治”(national politics)的基本意识,正是由于 这种特殊的全民政治教育机制,经济发达民族尽管社会利益高度分化,但国民们却具有“责任共担的习惯”(the habit of sharing responsibility)。从而使发达民族在本国内部具有落后民 族望尘莫及的高度政治凝聚力。这就是“政治民族”与“非政治民族” 的最根本差别。韦伯断言,现代民族的真正强盛必以“大众民主” 为政治基础。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