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待宪法
董晓波
【全文】
摘要:
宪法至高无上,是国家的根本法。但日常生活中总被我们忽视,感觉不到它的存在。本文从最高院8·13司法解释入手,讨论了
宪法效力的强弱两种形式,即
宪法的可诉性和违宪审查制度。提出了
宪法的生命在于应用的观点。
关键词:
宪法 可诉性 违宪审查 应用
Abstract: Constitution is supreme and basic law of the state. But we often don’t take it seriously and feel it exists in our daily lives. Based on the 8.13 judicial interpretation by the Supreme Court, the paper discusses the strong and weak form of constitution’s force( suability and judicial review ).The author puts forward the concept that the life of constitution depends on application.
Keywords: constitution suability judicial review application
一 引言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说要 “善待什么”,通常的意思是要人们严肃、公正、认真地思考某些观点和事情。从这个意义上而言,我认为
宪法也需要受到“善待”。因为在我们的生活中,我们会深刻体会到许多法律的存在,例如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刑法、
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但我们很难体会到
宪法的存在,以致于在我们学过法律的和没有学过法律的人们的头脑中都有
宪法虚无主义的观念。具体而言,在当今中国,一方面,
宪法被认为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权威性,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不得凌驾于
宪法之上;另一方面,
宪法却不具有可司法性或可诉性,即法院不得使用根本大法判案,
宪法不得进入诉讼。因而我们总是面临这样一种质疑:
宪法是不是法?
宪法的“滋味”到底是什么?如果是,又为何不具有任何法律所必备的可司法性或可诉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