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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干预市场方法之批判

  解决政府应当怎样干预市场的问题,我们首先应当总结、检讨政府干预市场的现状。目前,生产、交换、分配领域的市场化程度越来越高,正逐步依照市场机制运行,而政府则仍然基本沿用计划体制时期的旧方法、旧机制对市场进行干预,政府部门代替企业强行推销、强制生产、强行兼并、争夺管制权、地区之间诸如啤酒大战之类的地区封锁、强行摊派各种费用等现象屡见不鲜,旧的政府干预机制已经构成对市场经济发展的严重阻碍。没有批判就没有创新,没有批判就没有质的飞跃,本文以对现实中政府干预市场方法进行批判作为研究政府干预市场权限的逻辑起点。
  随着市场的成熟度不断提高,传统的政府管理经济的方法已经完全不适应生产力的发展,严重阻碍和制约市场经济的发展,它已经成为制约中国经济增长的瓶颈。中国已经正式加入世贸总协定,中国面临的最大挑战是陈旧的、非市场化的政府干预体制。世贸组织与中国达成的议定草案,在总共19条规则中全部都是针对国内行政管理体制的,经济全球化浪潮也逼迫政府改弦易辙,彻底摒弃传统的、落后的干预市场方法,寻求更为合理、更为市场化的干预手段。因此,对传统的政府干预方法进行检讨与批判也是干预创新的要求。
  二、管制理性主义批判
 
  案例一:郑州市为了管理馒头的生产与销售,从1998年起在市和五个区设立馒头生产销售办公室(简称“馒头办”)规定生产馒头的厂家要到区“馒头办”办理生产许可证,交费1600元,并且必须使用馒头办指定的面粉厂的面粉,每使用一袋面粉,馒头办向面粉厂和馒头生产厂家各收0.5元。2001年1月,市馒头办将审批、发放馒头生产许可证的权力收归市里,每个许可证收费1100元,其中1000元为“宣传费”,100元为办证费。由此,断了区馒头办财路,引发了馒头大战,各个区馒头办禁止在市馒头办办证的郑荣集团销售“郑荣馒头”。在新闻媒体进行批评、干预后,郑州市市、区两级馒头办不仅不见收敛,反而撕破脸皮,公开通过媒体指责对方,上演了一出“精彩”对骂戏。实际上是市区两级馒头办在争夺办证权和经济利益。
  案例二:2001年5月10日前后,深圳市报刊发行局通过多种手段禁止各邮政报刊亭销售《南方都市报》。外埠非党报党刊进入零售点销售,必须经审批。
  在这两个案例中,一个发生在经济相对落后的内陆城市,一个发生在经济比较发达的沿海城市,然而政府干预市场的方法如出一辙:运用政府的强制力强行规制市场主体的经营行为。一个是为了能够从干预管制行为中直接牟取利益,一个是为自己辖区内的特定产业谋取垄断利益。由此可见,我国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规范、管理市场(干预市场)最常用的传统做法是:组织一批人马,成立一个机构,对当前需要解决处理的问题进行对口直接强制管理,强制市场主体为或者不为某种行为,而不去考虑这种强制是否合法、有没有侵犯市场主体的权利。这就是本文所称的管制理性主义。这种管制理性主义又可以称为机构理性主义或规制理性主义,它认为政府是建立在理性的基础上,政府无所不能,可以充当市场的“救世主”,可以在合理的时间制订出合理的替代方法并在合理的市场空间得以实施。这种管制理性主义传统源于计划体制,“政府管制正是计划经济时期政府的本能”。⑵但是,“理想化的政府正如理想化的人一样,是书本上的东西,是某些学者头脑里的东西,实际上是不存在的……只有从政府行为的非理想化假设出发,才能通过对政府调节作用的分析而得出符合实际的结论。”⑶(P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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