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能否认,这是事实,也是合乎日常情理的,但我们所关注的不应仅仅是影片对生活的反映,还必须强调它对社会的引导与点醒。因此,我们必须澄清一些无法回避的疑问。
问题一:作为唯一有权对腐败行为定罪量刑的司法机关到哪里去了?
影片中的司法机关完全丧失了主动性,检察院成了跑龙套的角色。严格来讲,事件甚至根本就缺乏法律程序的介入,法律在其中退化为一个概念性质、理想性质的东西而与党纪并存。“违反党纪国法”以罪恶的名义多次由我们的英雄掷地有声的说出,却没有看到有关程序上的行动。我们所了解的是:腐败分子违反了法律!
腐败分子受到了法律的制裁!(影片以字幕形式给出)
……
但是,必须有但是,司法行为的主体却显然缺席了,或者说,司法者的角色被行政长官李高成市长置换了。李在片中多次给了我们一种清代巡抚微服私访的印象。这难道是一个法治社会或者一个希望建成法治社会的社会所应有的现象吗?
法律的悲哀!司法者的悲哀!如果非要我去理解那些司法者的话,我只能说,是这块人治的土壤使他们的身份甚至是法律的身份变得面目可疑了起来。
疑问之二显得危险却又顺理成章:要是万永年也是个贪官,他和严阵沆瀣一气,那又如何?毋庸说,这是人治社会里永远的追问。答案往往已被历史作了沉重抑或轻松的回答,就好象:如果秦桧是坏蛋,岳飞就得死!如此者种种,万永年要是和严阵穿一条裤子,那么李高成就是大贪官,我们今天所听到的就将是另一个故事,或许就是严阵反腐败的故事。所以说,《生死抉择》在事件的上限做了一个最为大胆也最为侥幸的假设,他把可能的最终裁决者定义为一个理性的权势者,而事实上,这样的逻辑机会只有一半。
疑问之三可能更富于调侃的意味:严阵和郭中姚的那两番宏论难道不对吗?
郭的说辞且不必证,这个功亏一篑、气急败坏的家伙的理由完全出于一个实干加阴谋家完败后的心理不平衡,毫无情趣可言。
相比之下,高干严阵边作“独钓寒江”图,边给“亲信”讲解为官之道可就令人愉快多了。严阵的说道在内在精神上和金庸先生的一句话颇似,金大侠如是说:人可无法无天,不可无情无义。以金老之通晓世故,练达人情,这话必是不假,但背景不详。严阵大意如此,只是又透出了霸气。再用自己与战友的一段生死情加以渲染,不能不说也很有感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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