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一种选举,都避免不了拉票的现象。所谓的政党制度,无非也就是在选举中给这些拉帮结派,相互拉选票的人一个正当化了的理由罢了。在村委会选举中,拉票虽然没有比上面做得更漂亮,但它起到的作用是一样的。拉票有各种各样的形式,除了上面我们所讲的花钱买选票外,有人还通过宗族的势力来拉选票。
中国农村社会是一个宗法的社会,宗族的势力一直很强大,同姓人当选为村长,同族人都觉得脸上有光彩,都说就是咱们祖宗的坟墓风水好,找他办起事也方便。因此,在中国农村搞民主选举,有一种危险就是这个选举过程很有可能就受到大宗族的操纵,如果大宗族与小宗族形成利益对立,那么,小宗族的人可能永远也没有机会当选为村长,这样,民主的选举反而会成了大宗族压迫小宗族的一种手段。但在温州农村的调查过程中,我发现宗族的势力没有我想象中的那么大,这可能跟温州的经济发展水平有关系,很多人经常出去跑业务了,跟族里的人联系也不多,关系自然也就淡泊多了。在温州的农村,除了宗族势力外,还有其他人情关系,比如朋友关系,亲戚关系,生意关系,这些关系再加上金钱关系,在一定程度上冲淡了宗族的势力。
镇里干部也知道选举的时候,有很多人搞贿选,拉选票,但一般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他们怕重新选举一次,大家都麻烦,所以即使看到有人靠贿选上去了,只要没人出面顶,就算了。乡镇干部还有一种担心,他们反映说,村干部由上级任命改为选举以后,有些村民为了能当上村长,在村里作候选工作,拉人马,搞小团体,这样村里被分化成几个集团,反而加剧了基层农村的矛盾。这位候选人上去了,另一位候选人没上,这位上去的村长如果遇到另一位没上去候选人的支持者时,工作就不大好做,可能会听到一些冷言冷语,说你这个不行,那样也不行。这种情况肯定是有的,总的来说,乡镇政府对选举村长一事持有点怀疑态度,一方面他们也觉得过去的直接任命不民主,但一旦真是民主选举了,他们又犹豫了,说,这样能行吗?
乡级政权往往还控制着选举过程,他们指定选举委员会成员,以组织的名义推荐候选人,审查候选人资格,因而在选举中出现的许多舞弊现象,与乡镇干部有很大的关系。在我调查的一个村里,乡镇干部居然亲自将伪造的选票塞入票箱,以达到使某人当选为村长的目的。候选人一般情况下只有与乡镇干部搞好关系了,才有可能当选,如果关系搞不好,即使当选了,人家也不会重用你。新的村委会组织法出台后,规定村民选举委员会由村民会议或村民小组推选产生,候选人由村民直接提名产生,这种情况应该有所改变。
政府本身为什么要在选举中舞弊,这说明乡镇政府在农村里有许多自己的利益。农村搞村委会选举,直接损害到乡级政权的利益,说得不好听一点,乡镇政权就是吃农村里的老百姓过日子的,村长换了一个自己不熟悉的上来,工作也没有以前好做了,吃喝起来也没有以前这样方便了。村里有许多工作都是受镇里支配的,比如计划生育,宅基地,都是镇里派工作,村里作摆饰用。有一些文化素质较高的村民反映说,村委会实际上在农村里没有多大作用,一个村委会三至七人,共加上村党支部,一共十几人,都是村里干部,拿村里工资,又不干活,等于是养了一些蛆虫,干脆将村委会撤销算了,村里设保长一人,工资由镇里统一发,因为村里现在没什么收入,只能靠卖地过日子,这最后损害了农民的利益。但这种设想过于胆大,要修改现行
宪法中的相关条款,另一个便涉及到农村土地问题,因为在农村土地是集体所有,主要是以村级集体所有为主,撤销了村级组织,土地的承包和发包就有很大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