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序正义与中国司法现代化
Due process and modernization of the legal system in China
沈亮
【摘要】传统法学依内容与职能的不同,将法律区分为实体法与程序法两大类。实体法从常识来讲就是以“应当如此”的法律关系为内容,是确定权利义务发生、变更、生效与消灭的法;与此相对应,程序法则被理解为规定如何实现实体法内容的手段性规范。长期以来,在我国法学界,受经济、法制发展的制约以及程序工具主义 的影响,程序法的地位和作用一直未能得到充分的认识,程序法的独立价值完全被忽视。“重实体、轻程序”成为一种主流观念并影响着立法进程、司法实践和人们的法律意识,其后果不仅压抑了程序法学的繁荣,阻碍了程序立法,而且最终妨碍了诉讼的公正,动摇了法律的权威。近年来,社会经济的发展以及加入WTO对法律制度不断提出新的要求,审判方式的改革的深入引发了对许多传统观念的质疑,程序公正的问题开始受到一定程度的重视,但是“重实体、轻程序”的状况在总体上来讲并未得到根本的转变。为此,有必要认真反思程序发在司法活动中的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对程序法的制定和完善加以重视,将程序提到一个新的高度,以加速我国司法现代化的进程,这就是本文的目的所在。
【关键词】程序正义 司法现代化
【全文】
沈 亮 南京大学法学院
目次
一、引言
二、程序在司法活动中的作用
三、程序正义的一般理论
四、我国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五、实现程序正义加速我国司法现代化
一、引言
曾有一位哲人问他的学生,假设你不得不面临这样两种处境:一是医生认为你身患严重疾病,只有将右腿截掉才能挽救你的生命,在取得同意后准备对你实施截肢手术;二是你在航海途中遭海盗劫持,海盗要求你交出属于别人的珍宝,在遭到拒绝后准备砍下你右手的中指。如有可能你愿意原则哪一种?为什么?学生深思片刻,回答说:最好是哪一种也别让我选择,因为右腿和右手的中指我都不愿失去。哲人分析说:你的回答很机智,但回避了问题。实际上选择第一种情况意味着你失去一条腿,但你受到了医生的善待:他珍视你的生命,也尊重你的自由意愿,截肢行为的最终目的是为了让你避免更大的不幸;而如果选择第二种情况,你遭受的是小一些的损失——一根手指,但是海盗根本不把你当回事,既不尊重你的自由意志,也不顾及你的利益,砍手指行为的最终目的是获得财物,并为此不惜牺牲你应得的权利。学生恍然大悟:如此说来,第一种是可以接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