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撩开社会本位的面纱----法律社会本位观的悖论及其消解

  国家本位之所以无视个人的存在,就是因为其认为国家是一个有机体,而个人是有机体的组成部分,将个体人格作为工具,导致个体人格的丧失。社会有机体理论也是一样,将原本松散的社会认为是一种高于个体人格的有机结构,是个体人格成为社会的附庸,成为人格主义工具论,落入狄骥的社会连带理论之中,完全不顾康德在其义务论伦理学中所指出的:在整个宇宙中,惟有人才是目的,才具有绝对的价值,一切自然物均为手段,只有相对于人而言才具有价值。于是人格、尊严不再受尊敬,人的生命也因尊严的没落而不值敬畏,为什么杀死一只鸡和谋杀一个人的意义完全不同,就在于个体人格。而社会有机体理论使社会对于人随意施以暴行成为可能,并且有了社会利益高于一切的借口。所以即使是提倡公意的卢梭也反抗社会对人心的难以容忍的扭曲,反抗社会对人的内心深处的侵蚀。他认为心的隐私性与私人家庭不同,它在社会世界里没有可观而实在的位置,故尔心要反抗社会,在与社会的对垒中坚持自身的权利。
  (三)、“造神运动”——对社会本位中的几个概念的剖析
  多数人的意志或许松散而不被社会有机体所承认,即使它确实是社会有机体的基石,社会有机体更青睐于多数人意志的同素异形体--“公意”,这个名称或许才是真正中了社会有机体的意。而多数人意志和公意在社会有机体看来的区别,卢梭是说得再明白不过了:“众意和公意之间经常有很大的差别,公意只着眼于公共利益,而众意则着眼于私人利益,众意只是个别意志的总和,但是,除掉这些个别意志中正相抵消的部分之外,则剩下的总和仍然是公意。”[30]公意是社会有机体的独立意志,即是一种共同体意志,于是“从私意到众意的一度聚合转变成为了从众意到公意的二度抽象,在社会中产生了一种新的物质--公共人格或称道德共同体。”[31]而卢梭的另一段话正好为其辅证:
  我们每个人都以其自身及其全部的力量置于公意的最高领导之下,并且我们在共同体中接纳每一个成员作为全体不可分割的部分,只是一瞬间,这一结合行为就产生了一个道德的和集合的共同体……而共同体就以一个行为获得了它的统一性,它的公共的大我,它的生命和它的意志。 [32]
  而为何说公意和多数人的意志名异而实同?公意难道不应是遵循一致同意原则的吗?其实,根据陪审团原理[33],多数决原则所导出的多数人意志可能因为人数的增多而不断接近公意,也可视之为公意。无疑,公意在此适用了数学中的极限概念:
  lim多数人意志=公意(n为决议人数)
  n→+∞
 可是正如前文所说,多数人意志的不确定性就在于人们很难有一个比率占绝对多数且明确的共同观点,连孟德斯鸠也说:“在元老院游说是危险的;在一个贵族团体内也是危险的,可是在人民中却不会这样,人民的本性就是感情用事。”[34]
  既然如此为何还要公意来拉大旗做虎皮呢?不妨看看为社会本位所钟情的另两个概念:“社会正义”和“公益”。何谓社会正义(social justice)?社会本位者认为其是一种社会拟人化或人格化后所产生的给予个人或群体待遇的原则。而社会本位仰仗多数决原则来判断善恶、正义和不正义,故社会本位只是一种多数人本位,不可能作到全体人本位,所以必有偏失,也将为利益集团所用,成为维护部分人利益的本位观,容易形成利益争夺中的霸权和独裁。并且社会本位所依赖的社群主义认为的普遍善(universal good)在社会生活中的物化形式为公共利益,于是认为普遍善优先于权利的社群主义便推断出公共利益高于个体权利,但是亨廷顿的一席话可以使我们更清楚的看出善的物化形式——公益的真正面目:“公共利益既非先天存在于自然法规之中或存在于人民意志之中的某种东西,也非政治过程中所产生的任何一种结果。相反,它是一切增强统治机构的东西。”[35]公益只不过是国家借社会之名所行的权力之物。
  这三个概念之间的脉络联系都与另一个词息息相关--造神运动,其实,人类在努力寻找一种人格化共同体作为信仰和利益的支撑的同时,也就是在进行一场以作为类的存在物的人为主体的造神运动。当神由于科学的出现而灰飞烟灭之后,世间已无可以与人类并称的崇高之物,正如麦克斯·施蒂纳所言:“人杀死了神,是为了成为‘高高在上的唯一的神’”[36],在人类成为万物灵长、宇宙中心之后,由于自身自利倾向的不断扩张,使其生存环境受到了前所未有的破坏。为了防止这一事态的发展,人们便在世俗世界中寻找可以与其自身抗衡的物化、外在共同体来完成造神的使命。在经历了国家本位失败之后,最终造神运动的目光落在了社会身上。公意、社会正义和公益这三者构成了一个寻求神的世俗化的怪圈,正如朱学勤先生在批判卢梭时所说的:“个人的斯多噶改造成为社会化的整体本位,又把彼岸本位的宗教改造成为世俗化的此岸本位。”[37]如此一来:公意取代神意凌驾于我们头顶,凭借着“社会正义”这柄由神的福音所转化来的可能自戕的剑,来追求他们世俗化的理想—— “公益”,使社会在其拟人化过程中所产生的人格——“社会公意”的推动之下,完成神的世俗化使命。
  社会公意和神意令人惊愕的竞合如果称之为偶然,那社会正义被当代西方宗教界的推崇倍至应当可以说明这二者与追求神的世俗化的造神运动的必然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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