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果,拉里成功的捍卫了自己的言论自由,最高法院的判决告诉了美国人,即使一个恶棍的言论多么让人厌恶,只要他的言论没有超过最高法院的大法官们在几百年来通过一个个判决所划出的界限,他就不会得到法律惩罚。而由于拉里·弗林特坚定而偏执地捍卫自己言论自由的行动,他这样的一个社会弃儿成了不少美国人的偶像,这成为拉里·弗林特可以恬着脸给自己写传记的资本。
说到底,在有关拉里·弗林特的诉讼中,真正经受了考验并且取得了胜利的是言论自由和美国的司法传统。
美国的言论自由,我们已经了解很多了,美国宪法的第一修正案可以说是美国人的言论自由的最高法律依据与最后的保障。它所包着的是美国建国者们“天赋人权”的观念—言论自由作为基本的人权之一,是上帝赋予人类的而不是某个君主或是政权赏赐给人类的,国家没有权利加以限制。从美国的立宪先贤们的道德标准与价值观来看,拉里·弗林特这样的恶棍一定是他们最凶恶的敌人,估计他们也会象法尔威尔那样同拉里这样的恶棍们坚决斗争到底,而他们依据自己内心确信的天赋人权所制定的
宪法修正案缺恰恰可以保护恶棍们肆无忌弹的说话的权利,这确实是一件挺矛盾的事情。虽然美国最高法院通过判例确立了几个原则来限制言论自由,但是这些原则仅仅适用于极为有限的几种情形。拉里这样的恶棍们还是有很多办法可以逃脱道德家们的对他们进行法律制裁的机会。善良的人们也许会咒骂美国的立宪先贤们制定的法律束缚了后人的手脚,让恶棍们可以为所欲为,但是,我同样相信, 立宪先贤们如果活到现在,他们不会为他们当初捍卫言论自由的决定而后悔。因为什么价值观是正确的这样的命题是说不清道不明的,它是有可能被强权加以利用并且被任意解释用来迫害自己的反对派,而真到了这个地步的时候,不论是善人还是恶棍,都将面临同样的生存危机,到那个时候,后悔就来不及了。美国人在历史上离暴政最近的时候是麦卡锡追查共产党的白色恐怖时期,麦卡锡分子利用人们对共产主义的恐惧,想方设法罗织罪名迫害任何一个他们不喜欢的人。追捕共产党的荒唐行动就这样成为了现代的猎巫闹剧,成为了美国历史上洗不掉的耻辱。可敬的是,美国人是能够反思自己过错的民族,正是由于有了麦卡锡主义的历史教训,美国人,尤其是最高法院的德高望重的大法官们,更加着力于保护人权不被侵犯,容忍哪怕是最不能为主流社会所接受的言论。他们这么做不是为了放纵恶棍本身,而是为了让所有的善良的美国人的自由不被别有用心的坏蛋们剥夺。所以,拉里·弗林特的胜利并没有什么值得夸耀的,这个混蛋只不过是碰巧被为了保护所有人的自由而存在的
宪法第一修正案和忠于职守的法官们的光辉所照耀到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