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很多国家都开始在Internet公布其基本的法律文件,通常情况下,在新的法律文件通过后数天内,就能在网上找到与其相关的信息。很多国际组织与机构的绝大部分文件与信息亦通过Internet加以公布,人们可通过电子邮件或是直接访问其网站的方式获取这些资料,如果某一国际组织的某一文件在其网站上无法搜寻到,我们可以向其网站提供的电子邮箱地址发电子邮件询问,一般情况下,很快就能得到答复。有了Internet这一快捷、方便的信息平台后,有些国际组织甚至开始停止用纸质文献公布其资料。
有些国家的官方网站上相关的法律信息非常全面,从法律法规到法院判例,应有尽有。这方面做得较好的网站比如“澳大利亚法律信息协会”(AustLII),【6】该网站向全世界所有Internet用户免费提供澳大利亚联邦及各成员州的法律信息,该网站的宗旨在于扩展信息渠道以提高法律的透明度。AustLII自我宣称目前是Internet上最大的法律信息网站,其拥有一百一十多万份法律资料,既提供纯粹的法律文件(立法、条约、法院判决及仲裁裁决),亦提供相关的资料(例如法律改革委员会的报告等等)。澳大利亚显然并不是在Internet提供其法律信息的唯一的国家,其他国家象美国、英国、德国、南非等等均建立有各自的官方的法律信息网站。【7】
一些国家的政府开始与一些民间组织合作,开展Internet网上法律信息的合作项目。最成功的一个例子如美国的“全球信息网”(GLIN),【8】该网站由美国国会图书馆与其他一些组织合作组建,为一非营利性的资料中心,其收集有来自美洲、非洲、亚洲及欧洲各国的法律资料,并有法学家对这些法律的评价的摘要,GLIN的成员用户则可获得这些评论的全文。
中国北京大学法学院亦主办有“中国法律信息网”,【9】该网站为中国目前最成功的法律信息网站,其不仅提供中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地方法规、行政规章、司法解释、法院判例,还建立了一个法学研究的平台,每天均有最新的法学论文公布。其他的网站还有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主办的“中国民商法网站”,【10】中国际私法学会主办的“中国国际私法网站”【11】等等。
国际组织,无论是政府间的还是非政府间的,均开始将Internet作为其主要的信息发布途径。以世界贸易组织(WTO)为例,现在所有关于WTO的信息都可在其网站上找到。【12】在WTO的前身GATT时代里,相关信息的公布方式是,GATT指定一些分布于全世界各地的图书信息中心(如大学图书馆)作为其资料保存中心。这些中心必须付费才能获得相关信息的微缩胶片。而在WTO时代,通过Internet,其相关信息的获取则方便多了。微缩胶片自1995年后便不再作为WTO的信息发布媒介,WTO网站支持DDF数据系统软件,通过该软件,同一WTO的文件可以在Internet上供成千上万的网络用户同时使用,这显然是从前GATT资料保存中心手工出借微缩胶片方式所不能比拟的,世界各国普通民众均可分享WTO信息,因此分地区保存资料的作法亦无必要了。自2000年冬季以后,WTO网站又采用了DOL数据系统软件,该软件提供了50种检索方式,例如:条约名称、文件编号、关键词、日期、内容分类等等,而DDF软件仅仅提供文件编号及题目检索功能,总之,WTO所宣示的透明度原则通过Internet这一信息工具得到了最充分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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