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rman Vieira:Constitutional Civil Right(影印本),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第174页。
参见网络资料http://www.apa.org/pi/romer.html#intro1
http://www.apa.org/pi/romer.html#intro
参见(台)刘静怡:《同性恋者之
宪法平等权保障》,载《月旦法学》第30期。
http://www.apa.org/pi/romer.html#intro
http://supct.law.cornell.edu/supct/html/94-1039.ZD.html
http://supct.law.cornell.edu/supct/html/94-1039.ZD.html
参见(台)刘静怡:《同性恋者之
宪法平等权保障》,载《月旦法学》第30期。
同上。
在该案中,美国联邦最高法院驳回了原告Hardwick要求宣告乔治亚州一个禁止同性性交行为(sodomy)违宪的上诉请求,拒绝将“实质性正当法律程序”对隐私权保护的触角伸及隐秘同性性交行为。这一判决成为其后各州在主张任何对同性恋者进行差别对待措施合乎
宪法规定时最主要的依据。
Norman Vieira:Constitutional Civil Right(影印本),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第174-175页。
Romer v.Evans,116 S.Ct.1620,1629(1996).转引自(台)刘静怡:《同性恋者之
宪法平等权保障》,载《月旦法学》第30期。
Norman Vieira:Constitutional Civil Right(影印本),同注①,第22页。
当然这是有原因的。本案中下级法院驳回了原告有关同性恋者属于社会上处于不利地位的特殊弱势群体的主张,而原告也没有就此认定上诉到联邦最高法院。
Norman Vieira:Constitutional Civil Right(影印本),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第64页。
【美】杰罗姆·巴伦、托马斯·迪思斯:《美国宪法概论》,刘瑞祥等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5年版,第144页。
(台)刘静怡:《同性恋者之
宪法平等权保障》,载《月旦法学》第30期。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
33、
34、
48等条款涉及平等权问题。当然“平等权”一般被理解为“权利享有或义务负担上的平等”,须以其他权利的存在为前提,因此平等并非事实上的存在,而是存于另一种权利之上的状态。(参见(台)许志雄等著:《现代宪法论》,台湾元照出版社1999年版,第10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