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共同体
卢学英
【全文】
现代化是我们经常谈起的论题,它有两个核心问题,一个是发达的市场经济,一个是民主政治,二者背后共同的东西是社会的法治化。
市场经济使社会劳动分工日益细密,社会关系日趋复杂,要求社会基本生活形式的秩序性与组织性,法律制度的重要性因之突显,法律职业的专业化亦形成趋势,专业化导致职业特色并形成群体聚合,法律职业群体——法律共同体——随之浮出水面。
民主政治需要个人和组织的独立与自治,以型构社会的激励机制与约束机制,作为制度性的保证和制约,法律部门的独立、法律人的独立、从而法律共同体的独立且自治当数必然。
所以,现代化需要法治,而社会的法治化要看法律共同体的情形会是怎样。
一、法律共同体
“随着权威的式微和独立思考的增长,一个社会也变得道德上更不同质了,以致生活在同一社会的人们也许会居住在各自的、不可通约的道德宇宙中”。[1]波斯纳的这段话意味着现代社会在呈现出价值和道德多样化的同时,其社会结构已发生了转型,现代社会中的人们已不再可能生活在靠某种单一的价值体系或道德规范或宗教来维系的社会秩序中,与社会劳动分工的日益细密、社会生活以及社会关系的日益复杂化的趋势相关联,以及社会中组织、群体、社团的日渐增多,现代社会已经从传统的文化社会(以宗教、道德、意识形态为凝聚纽带)过渡到了结构社会(社会中的各要素相互关联、互动)时代,社会生活的错综复杂,各类矛盾冲突在程度、数量和规模上的扩大,导致社会对于解决纠纷的人员的数量及专业化程度的需求随之提高,同其他职业一样,法律职业的专业化也因之突显出来并形成行业化趋势,专门的法律人员、专门的法律机构、法律人员的专业化已基本为现代社会接受为一种社会生活的必需,因法律职业而汇聚在一起的人员、组织,形成的特定的专业知识、行为模式、言谈方式、职业技术以及某种精神追求,催发了法律共同体的诞生,并使之成为社会结构中须臾不可或缺的构成要素。
法律共同体是一个由法官、检察官、律师以及法学学者等组成的法律职业群体,这一群体由于具有一致的法律知识背景、职业训练方法、思维习惯以及职业利益,从而使得群体成员在思想上结合起来,形成其特有的职业思维模式、推理方式及辨析技术,通过共同的法律话语(进而形成法律文化)使他们彼此间得以沟通,通过共享共同体的意义和规范,成员间在职业伦理准则上达成共识,尽管由于个体成员在人格、价值观方面各不相同,但通过对法律事业的认同、参与、投入,这一群体成员终因目标、精神与情感的连带而形成法律事业共同体。
这种共同体不同于传统的以血缘、地缘或宗教为纽带而形成的共同体,它是一种全新的共同体形式,有以下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