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此可见,正是由于国家与乡村社会之间存在着可以沟通和交涉的公共领域,才使得国家在与乡村社会的反复交涉中削弱了其管理能力,清朝统治者不得不放弃全面管理的模式,而采用“儒家模式”,即通过士绅阶层作为国家与乡村社会沟通的中介和渠道,从而建立其统治秩序的合法性。这样,绅士成为国家与乡村社会进行沟通和交涉的中介。他们一方面受过正统的官方意识形态的教育,恪守儒学传统,成为国家意识形态在民间的播散者和维护者,因而也成为国家法律制度的维护者和执行者;另一方面他们又是乡村社会之利益的维护者,是公益事业的推动者。所以正是稳定的绅士集团才使得国家政权在乡村社会建立起合法性,而同时又将国家权力抑制在一定的范围之内,使乡村社会处于相对自治的状态之中。当国家过分干预乡村事务时,他们就成为乡村自治的维护者,而当地方脱离帝国统治而趋于分裂时,他们自觉地与国家的利益保持一致。正是士绅阶层在公共领域中维持着国家与社会的平衡。
就清政府合法化模式的改变而言,我们一方面可以说是由于国家政权内卷导致国家重新借助绅士集团控制的公共领域而实现合法化,另一方面也可以说是由于绅士集团代表乡村社会的利益而与国家交涉的过程中导致了国家政权的内卷。无论哪一种解释,对于清帝国的合法化而言,都具有不同寻常的意义。因为清朝统治者最初是文明程度较低而组织力很强的少数民族,它依赖强大的军事力量征服中原而企图用强制的军事、法律手段而在广大的民间社会建立合法性是不言而喻的。而它所遇到的低抗则来至传统的儒教帝国及其信念的代表者士绅阶层。满族入侵中原的过程也正是士绅阶层参与公共领域通过沟通和交涉而使其儒家化的过程。合法化模式的变迁不过说明了满清的统治最终被强大的儒教传统所征服。正因为如此,清朝统治者在儒家化的过程中,在国家正式法上经历了对家族法由否定到重新肯定的过程。53既使在司法审判这一国家法与民间习惯法相互交涉的领域,依照民间法来调处纠纷也获得国家法的支持。54
由此可见,正是由于士绅阶层控制着公共领域才使得清朝统治从“治理模式”转向“控制模式”,从而归复到儒教帝国的传统之中,依赖公共领域中稳定的绅士阶层而控制着广大的乡村社会。然而,进入十九世纪以来,这种传统的“儒家模式”受到了来自西方的挑战,但是这种挑战无法依赖士绅阶层的内部修复而获得存活、更新,因为此时士绅阶层已走向分裂,公共领域发生了结构性转变,中华帝国的合法化模式——“儒家模式”面临着整体性危机。
三、合法化危机:公共领域的结构性转变
中华帝国在晚清的合法化危机及其最终崩溃一直是近代史研究中的主题。一般而言,现有的理论将其危机和崩溃的原因归结为两种解释,一种为革命解释,即认为农民起义、辛亥革命等来自市民社会对国家的普遍抗议和反叛导致其衰亡;另一种为殖民解释,认为是由于西方列强自鸦片战争以来的一系列殖民活动,特别是十九世纪末掀起的瓜分中国的狂潮而导致清政府的衰亡。这种所谓内因与外因的解释无疑有助我们理解清朝的灭亡,但是它不能有效地解释为什么革命和殖民导致的不仅仅是清朝的衰亡,而且是一千多年中华帝国统治的衰亡,即导致的是一种与社会结构连在一起的合法化模式的崩溃。因为农民革命和外族入侵虽然是导致历代王朝更迭的原因,而其结果却是旧王朝的覆灭和新王朝的兴起,即使象清代这样的异族统治也未能改变传统的合法化模式。因此,我们还得将目光投向国家在市民社会中确立合法性的公共领域,正是由于晚清以来公共领域的结构性转变导致了合法化模式的变迁。
(一)绅士的分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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