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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资本市场的未来发展” 系列讲座(7)

  有人诉��民法、证券法实体请求权的构建 
  有人赔��民事法律责任的构建 
  诉得起、赔得起��设立基金,法律援助,连带责任,中介机构责任保险制度
  (四)民事法律责任的构建
  发行人、承销商、其他专业机构、发行人负有责 任的董事、经理、监事的连带赔偿责任
  在其内部关系上,按照合同规定、或者过错程度分配责任
  发行人、承销商的严格责任 
  专业机构暨 
  发行人的董事、经理、监事的过错推定和举证责任倒置 
  因果关系法律推定
  打一场人民战争
  民事责任与监管的互补关系 
  民事责任促进监管 
  弥补监管机关发现违法的不足 
  克服制裁违法中的枉纵行为 
  克服监管时滞 
  监管查处有利于民事责任追究 
  受害人发现违法 
  降低受害人证明违法的成本 
  “片面抗战”,还是“人民战争”
 
  《中国证券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探索性实践》
  徐卫国先生
  今天,我的演讲将分为三个部分:首先谈一谈大鹏证券自创立至今,在法人治理结构探索过程中的一些体会和经验,这也是今天演讲的重点。然后谈一谈中国证券公司整体法人治理结构的现状和特点,以及国内外金融形势的变化趋势;最后介绍一下我们大鹏证券对公司未来发展战略的一些设想,讲讲我对中国证券业未来发展的展望。
  众所周知,证券行业是一个既蕴涵极大商机又面临着较高系统性风险的行业,近年来英国巴菱银行(BARING)和香港百富勤(PEREGRINE)集团公司的倒闭及清盘,为全球金融机构敲响了建立严格的内部风险控制和监管体系的警钟。新中国的证券公司从创立至今仅有短短10余年的时间,作为国内新兴的、非常年轻的金融企业,同样回避不了公司法人产权和法人制度建设问题。事实也充分证明,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缺失已成为影响中国证券公司发展乃至生存的重要因素。因此构造一整套符合现代企业制度的内部运作及管理机制已成为当务之急,现代公司治理结构就为中国证券公司提供了这样一个行为准则和制度安排。
  [概念] 法人治理结构是中国企业改革的重要内容,公司治理结构(Corporate Governance,也称公司管治)是协调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相互之间关系的一种制度安排,涉及决策、控制、激励等方面的活动内容,并用以支配若干在企业中有重大利益关系的群体(投资者、经理人员、职工)之间的关系。
  狭义地看,公司治理结构主要指公司董事会的结构与功能、董事长与经理的权利和义务以及相应的聘选、激励与监督方面的制度安排等内容;广义的公司治理结构则还包括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收益分配与激励机制、财务制度、企业发展战略、决策管理系统、企业文化和一切与企业管理控制有关的其他制度。或者称为公司经营的“管理控制软件”。
  大鹏证券的第一次创业和公司特点
  (一)大鹏证券的第一次创业
  大鹏证券是于1993年成立的。大鹏证券的前身是深圳国际证券投资基金部,作为中国证券市场的垦荒者,基金部从1990年开始运作,当时证券市场环境和条件都十分简陋,证券品种少,市场很不完备,电子信息技术也未被广泛运用,没有自助委托,股票交易完全依靠柜台书面交割,我们当时还要承担交证券易所的部分功能,不仅要努力开展业务,还要维护正常的经营秩序。我们就是在这种条件下起步并成长起来的,在那时我们有两点很深的感受,一是证券行业是典型的专家管理型行业,二是我们渴望有一个规范化的企业管理制度来促使公司的健康发展。
  1993年7月,大鹏证券由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从大鹏诞生的那天起公司有了一个现代股份制企业的框架,大鹏是由中汇外汇咨询公司、中国金币总公司深圳经销中心、深圳兆富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等三家经营性法人实体共同发起创立的。公司的经营管理班子由在深圳国际证券投资基金部多年、具有丰富证券行业经验的骨干人员组成。大鹏证券公司的创立是证券专业人才资源与金融原始资本结合的产物,她自创立之初就严格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和《公司法》运作并不断完善。
  大鹏证券作为一家按照股份制模式建立的现代金融企业,在短短的6年时间内注册资本从最初三家股东的2亿元到5亿元到现在的15亿元(时列全国第五位),从一个地方性证券经纪机构发展成为国内著名的综合类大型证券公司。
  1、大鹏证券的经营业绩和资产状况
  中国还未完全实现金融资源的市场化配置,证券公司之间进行的也不是真正意义的“市场竞争”(Market-oriented competition),因此很难用定量的分析来得到公司治理结构与其经营绩效的相关性结论,但大鹏证券在国内垄断竞争的市场环境中仍取得了非凡的业绩。
  1、保持持续高速增长年轻证券公司
  2、净资产收益率位居国内证券公司前列
  3、盈利能力远远高出同业平均水平
  (二)大鹏证券在治理结构上的主要特点
  大鹏证券建立在共同价值观基础上的同质“企业文化”
  在大鹏证券公司创立之初,三家创始股东也曾尝试对公司的直接管理,鉴于证券行业的专家型特点,经过双方的沟通,股东与经理层在公司管理模式上达成了共识,使公司实现了由创业者管理到职业经理人管理的顺利过渡,形成了公司“三个三”管理模式的雏形。实现这种过渡的关键在于公司在创业早期就形成了建立在创业者共同价值观基础上的同质“企业文化”。 它在治理结构上体现为一种统一利益基础上的公司治理哲学和治理理念。与股东结构等模式化的东西相比, 企业文化则是富有生命力,它是企业发展的内在动力和源泉。好的企业文化又是能够共享的,公司的发展轨迹中往往蕴藏着深厚的文化底蕴。大鹏证券股东的远见卓识,为大鹏证券不断跃升新的发展平台和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础。
  2、公司原有发起股东顺利实现功能转换
  大鹏证券在创立之初,三家共同发起设立大鹏证券的股东单位共同投资,直接促成了一个新兴企业的诞生,其重要作用是不可磨灭。但伴随着公司不断吸引多种组织形式的战略合作伙伴、公司资本金规模的不断增大,三家发起股东在公司的状况正在变化。本次增资扩股后,原有三家发起股东占总股本的比例由36%比例减少至11%(参见图4),其在董事会和监事会的代表人数也将由27.3%降低到13.6%。三家发起股东的功能由创办公司、管理企业转变为与其他股东分享公司高速成长的收益,这种所有权转变为控制权,经营权体现控制权的股权运行模式的形成,标志着公司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即真正走上剩余索取与经营决策相分离的现代公司组织道路。
  大鹏正在向决策透明化、民主化的现代公司演变
  正如著名新制度经济学家威廉姆森(O.Williamson)所说的那样,“我认为要将现代公司主要理解成许许多多具有节约交易费用目的和效应的组织创新的结果。”大鹏证券完成本次增资扩股后,其上市公司的比例将增加到34%(上市公司的比重在国内证券公司中是最高的)。新的股东代表进入公司决策层使大鹏正在形成以股份公司为股东主体、股东来源多元化的股东结构体系(参见图5)。股权的社会化、分散化更加突出了董事会的开放性和透明度。将有力推动公司内部控制机制和内部各个运作环节的制度建设和组织建设,使这些环节运作更加程序化、透明化、制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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