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全国法院计算机工作
“九五”计划纲要及2010年远景目标设想》的通知
(1996年6月17日 法[1996]5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
现将《全国法院计算机工作“九五”计划纲要及2010年远景目标设想》印发给你们,请转发所辖各级人民法院,并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有何意见和问题,请及时报告我院。
军事法院系统的计算机工作规划问题,可根据实际情况和军队有关规定,参照此文件自行制定。
全国法院计算机工作“九五”计划纲要及2010年远景目标设想
从现在起到2010年的15年是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重要时期。人民法院必须以高度的历史责任感和时代紧迫感,全面加强以计算机技术为基础的现代化建设,开创科技工作新局面。制定全国法院计算机工作“九五”计划纲要和2010年远景目标十分必要。
一、指导思想与发展目标
全面贯彻八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精神,以充分体现邓小平同志关于“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光辉思想为指针,紧密结合人民法院的实际情况,抓住机遇,大力推广计算机技术的应用。通过广泛采用以计算机为基础的先进技术和电子信息技术设备,大力加强技术开发,经过全员培训,普遍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使人民法院的审判业务和管理工作逐步实现计算机化,全面提高办公自动化水平,开创法院现代化建设新局面,使计算机技术更好地为审判业务服务,为法院建设服务,为领导决策服务。
为此,要求计算机工作:
*要以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工作质量为中心,达到强化科技意识,改革工作方式,改进工作方法的目的;
*要抓普及培训,促应用发展,通过普及科技知识、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为全面提高人员的综合素质发挥应有作用;
*要突出重点,带动一般,建立、延伸、拓宽各大信息管理系统,努力实现与信息化社会接轨。
*要以法院工作为己任,强化办公管理功能;以服务为宗旨,多渠道、多方位开展信息服务。
人民法院计算机应用推广的目标是:
经过努力,到本世纪末,使人民法院应用计算机的先进性和广泛性,达到世界上发达国家法院八十年代应用水平,到2010年时,实现法院全面工作计算机化,从而使人民法院的计算机应用工作在国内居于先进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