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事人对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的裁定不服申请再审,人民法院应如何处理问题的批复》已于2002年7月15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31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2年7月24日起施行。
2002年7月19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事人对按
自动撤回上诉处理的裁定不服申请
再审人民法院应如何处理问题的批复
(2002年7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
审判委员会第1231次会议通过 法释〔2002〕20号)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吉高法[2001]20号《关于当事人对按撤回上诉处理的裁定不服申请再审,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该裁定确有错误应如何进行再审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