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人民陪审制度是我国的一项重要司法制度,是人民群众直接参与国家管理的具体体现,是审判机关走群众路线,接受群众监督的体现,也是保证司法公正的一项有力措施。但目前落实这一制度存在一系列问题,主要原因是现行人民陪审员制度存在明显缺陷,需要完善。一是要明确人民陪审员的选举、任命、特邀程序;二是要明确人民陪审员的任职条件、权利义务和受案范围;三是要建立人民陪审员培训学习以及上岗制度;四是要建立专家型兼职人民陪审员制度,根据某些专业性很强的案件审理需要,特邀专家、学者担任兼职人民陪审员。总之,要从人民陪审员的产生、来源,权利义务,生活待遇以及上岗资格等方面,研究制订出一套既符合现行法院的立法精神,又符合实际需要的制度,使人民陪审员在审判工作中真正发挥作用。最高人民法院正在与全国人大常委会联系,提出改革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建议,从立法上解决这个重要的司法制度问题。与此同时,各地法院可在不违背宪法和法律原则的前提下,进行积极探索、大胆尝试。
第四,加快人事管理制度的改革。现行法院人事管理制度在许多方面不健全、不合理,使那些具有真才实学和优良品行的人才难以脱颖而出;造成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不利于调动人的积极性;致使进人关把不住,出口渠道不畅通,队伍整体素质难以提高。因此,必须改革法院现行人事管理制度,真正实现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科学合理地选人用人,让不同层次、不同专业的人各擅其长,各得其所,充分调动、发挥每个人的积极性,形成法院队伍生动活泼、积极进取的精神风貌。实行法院人事管理体制改革,关键在于全面落实法官法的各项规定。法官法及其相关的配套措施,是实行法院人事管理体制改革的规范性文件。已经制订的配套措施,要尽快落实。同时,最高人民法院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快其他相关措施的制订工作。通过全面贯彻落实法官法,确立起法院人事管理的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新机制。建立书记员单独序列,是法院队伍建设的一项改革举措,也是落实法官法的一项具体措施,其试点工作,不少法院已开始进行,积累了许多有益经验。明年,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全面铺开试点,尽快在整个法院系统建立和完善这项制度。
第五,积极探索法院内设机构改革。目前,法院内设机构不尽合理,职能交叉、机构重叠,导致办事效率不高,影响审判工作的开展,应当加以调整和完善。一方面要精减机构和人员,解决行政部门过多,行政人员比例过大,人浮于事的问题;另一方面要调整部分审判业务部门的职能,理顺关系,明确职责。其目的就是为了加强审判业务部门,加强法官队伍的战斗力,提高审判工作效率,充分发挥人民法院的审判职能作用。
五、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提高法院队伍整体素质
建设跨世纪的高素质法院队伍,关键在于抓好法院领导班子建设。只有一流的班子,才能带出一流的队伍,才会创一代伟业。明年抓法院队伍建设的着力点,就是全力抓好法院领导班子的建设。要以思想政治建设为重点,坚决贯彻中央关于深入开展“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为主要内容的党性党风教育的要求,扎扎实实开展“三讲”教育,努力把各级人民法院领导班子建设成为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坚决贯彻党的方针、政策,精通审判业务,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带领广大干警开拓进取、团结战斗的领导集体,开展“争创人民满意的好法官、好法院”活动,把人民法院建设成为公正、廉洁、文明、高效的审判机关。
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必须强调领导班子的组织优化,完善领导班子的结构,要配备好第一把手,班子成员的专业知识、年龄要配备合理,以提高领导班子的整体能力,这是一个十分重要和紧迫的问题。明年,对有问题的领导班子要抓紧调整。凡是教育整顿中发现违法违纪人员多的法院的领导班子;精神状态不佳,不思进取,工作长期打不开局面,干警意见很大的,经教育不改的领导班子;不团结、互相拆台,内耗严重,搞“窝里斗”,延误工作,给工作造成损失的领导班子;无视干警严重违法违纪,不加强管理,不改查处,导致队伍人心涣散,丧失战斗力的领导班子,都必须商请组织人事部门进行调整,该调离的调离,该撤职的撤职。调整班子成员,态度要坚决,要从党性原则出发,不能讲情面。本法院调整有困难的,上级人民法院要加大协管力度,通过调查研究,提出调整意见,请组织人事部门成熟一个调整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