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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高主要副食品销价后相应提高公安、 检察、法院部门法医、毒物化验人员的保健津贴的通知 (一九七九年十一月六日财政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劳动总局、商业部、公安部发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