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2.6条 空调设备应设在专门房间内,机房门应为甲级防火门。
第6.2.7条 母片库应设独立的空调系统。
第6.2.8条 熏蒸室应在室内外分设控制开关,其排风管道不应穿越其他用房。
第三节 电气
第6.3.1条 甲级档案馆电气负荷不应低于二级,乙、丙级档案馆不应低于三级。
第6.3.2条 库区电源总开关应设于库外,并应设有防止漏电的安全保护装置。
第6.3.3条 控制导线及档案库供电导线应用铜芯导线。
第6.3.4条 档案库、计算机房及缩微用房配电线路宜采取穿金属管暗敷。
第6.3.5条 档案库灯具型式及安装位置应与装具布置相配合。缩微阅读室照明设计应防止显示屏出现灯具影象和反射眩光。
第6.3.6条 档案馆建筑正常照明的照度标准。见表6.3.6。
表6.3.6
┌──────┬───────────────┐
│房间名称 │ 推荐照度(勒克斯) │
├──────┼───────────────┤
│阅览室 │不低于150 │
│出纳台 │不低于100 │
│档案库 │不低于50(档案柜、架垂直面) │
│修裱、编目室│不低于150 │
│计算机房 │不低于200 │
└──────┴───────────────┘
第6.3.7条 甲级档案馆应为二级防雷建筑物,乙、丙级档案馆为三级防雷建筑物。
附录一
国家档案局国档发(1985)42号文件批准颁发
档案馆内各类用房面积规定
附录二
国家档案局国档发(1985)42号文件批准颁发
档案馆温湿度管理暂行规定
附录三 名词解释
1.档案馆:集中统一管理,保管重要档案的科学文化事业机构,中央至县以上政府都建有此机构。
2.综合性档案馆:集中统一管理,保管多种类型档案的档案馆。
3.专门档案馆:根据各专业档案的性质或档案载体的特殊性,分门别类建立的档案馆。如:城市建设档案馆、中国照片档案馆等。
4.国家级档案馆:经国家档案局会同有关部门批准,由中央或国家机关建立的档案馆。如: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等。
5.库区:档案库房及为其服务的交通通道占用的面积的总称。
6.馆区:档案馆各类业务用房及库房所占的整个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