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6
┌──┬─┬─────────┬─────────┬───────────────┐
│行 │序│ 声像业务用房 │ 接收整理用房 │ 办公用房面积(平方米) │
│政 │号│ 面积(平方米) │ 面积(平方米) │ │
│区 │ ├──┬──┬───┼──┬──┬───┼───┬────┬──┬───┤
│划 │ │声像│办公│总面积│接收│整理│总面积│馆长办│处、科、│打字│总面积│
│ │ │演播│ │ │ │编目│ │ │室、办 │ │ │
├──┼─┼──┼──┼───┼──┼──┼───┼───┼────┼──┼───┤
│省、│1 │50 │15 │65 │40 │60 │100 │45 │200 │40 │285 │
│直辖├─┼──┼──┼───┼──┼──┼───┼───┼────┼──┼───┤
│市、│2 │50 │15 │65 │40 │60 │100 │45 │160 │40 │245 │
│自治│ │ │ │ │ │ │ │ │ │ │ │
│区 ├─┼──┼──┼───┼──┼──┼───┼───┼────┼──┼───┤
│ │3 │50 │15 │65 │40 │40 │80 │45 │140 │20 │205 │
│ ├─┼──┼──┼───┼──┼──┼───┼───┼────┼──┼───┤
│ │4 │50 │15 │65 │40 │40 │80 │45 │120 │20 │185 │
├──┼─┼──┼──┼───┼──┼──┼───┼───┼────┼──┼───┤
│ │1 │50 │15 │65 │40 │60 │100 │45 │140 │20 │205 │
│市 ├─┼──┼──┼───┼──┼──┼───┼───┼────┼──┼───┤
│( │2 │ │ │ │20 │30 │50 │30 │80 │15 │125 │
│地 ├─┼──┼──┼───┼──┼──┼───┼───┼────┼──┼───┤
│) │3 │ │ │ │20 │30 │50 │30 │60 │15 │105 │
│ ├─┼──┼──┼───┼──┼──┼───┼───┼────┼──┼───┤
│ │4 │ │ │ │20 │30 │50 │30 │40 │15 │85 │
├──┼─┼──┼──┼───┼──┼──┼───┼───┼────┼──┼───┤
│县 │1 │ │ │ │20 │15 │35 │30 │20 │15 │65 │
│( ├─┼──┼──┼───┼──┼──┼───┼───┼────┼──┼───┤
│市 │2 │ │ │ │20 │15 │35 │30 │20 │15 │65 │
│) ├─┼──┼──┼───┼──┼──┼───┼───┼────┼──┼───┤
│ │3 │ │ │ │20 │15 │35 │30 │20 │15 │65 │
├──┴─┼──┴──┴───┴──┴──┴───┴───┴────┴──┴───┤
│ 备注 │处、科、室办即局、馆办公室,行政、财务、人事及各业务处、室办公用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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