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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馆内各类用房面积规定


                              表3

┌──┬─┬─────────────────────────────────────┐
│行 │序│               缩微技术用房面积(平方米)           │
│政 │号├──┬─────┬─┬─┬─┬──┬──┬─┬─────┬───┬────┤
│区 │ │准备│   拍照 │冲│放│拷│检测│校对│母│  仓库  │办公 │总面积 │
│划 │ │整理├──┬──┤洗│大│贝│校对│编目│片├──┬──┤   │    │
│  │ │编目│大型│小型│ │ │ │  │  │库│备件│药品│   │    │
│  │ │  │机一│机二│ │ │ │  │  │ │  │  │   │    │
│  │ │  │台 │台 │ │ │ │  │  │ │  │  │   │    │
├──┼─┼──┼──┼──┼─┼─┼─┼──┼──┼─┼──┼──┼───┼────┤
│省、│1 │ 20│ 25│ 15│15│15│20│15 │25 │ │25 │10 │  40│  225 │
├──┼─┼──┼──┼──┼─┼─┼─┼──┼──┼─┼──┼──┼───┼────┤
│直辖│2 │ 20│ 25│ 15│15│15│20│15 │25 │ │25 │10 │20~40│205~225│
│市、├─┼──┼──┼──┼─┼─┼─┼──┼──┼─┼──┼──┼───┼────┤
│自治│3 │ 20│ 25│ 15│15│15│15│15 │15 │ │25 │10 │  20│  190 │
│区 ├─┼──┼──┼──┼─┼─┼─┼──┼──┼─┼──┼──┼───┼────┤
│  │4 │ 20│ 25│ 15│15│15│15│15 │15 │ │25 │10 │  20│  190 │
├──┼─┼──┼──┼──┼─┼─┼─┼──┼──┼─┼──┼──┼───┼────┤
│  │1 │ 20│ 25│ 15│15│15│20│15 │20 │ │25 │10 │20~40│200~220│
│市 ├─┼──┼──┼──┼─┼─┼─┼──┼──┼─┼──┼──┼───┼────┤
│(  │2 │ 20│ 25│ 15│15│15│15│15 │15 │ │20 │10 │  20│  185 │
│地 ├─┼──┼──┼──┼─┼─┼─┼──┼──┼─┼──┼──┼───┼────┤
│)  │3 │  │  │  │ │ │ │  │  │ │  │  │   │    │
│  ├─┼──┼──┼──┼─┼─┼─┼──┼──┼─┼──┼──┼───┼────┤
│  │4 │  │  │  │ │ │ │  │  │ │  │  │   │    │
├──┼─┼──┼──┼──┼─┼─┼─┼──┼──┼─┼──┼──┼───┼────┤
│县 │1 │  │  │  │ │ │ │  │  │ │  │  │   │    │
│(  ├─┼──┼──┼──┼─┼─┼─┼──┼──┼─┼──┼──┼───┼────┤
│市 │2 │  │  │  │ │ │ │  │  │ │  │  │   │    │
│)  ├─┼──┼──┼──┼─┼─┼─┼──┼──┼─┼──┼──┼───┼────┤
│  │3 │  │  │  │ │ │ │  │  │ │  │  │   │    │
├──┼─┴──┴──┴──┴─┴─┴─┴──┴──┴─┴──┴──┴───┴────┤
│备注│1.各类用房可根据情况,合理配置。                       │
│  │2.大型拍照机房净高不小于3.2m。                       │
│  │3.胶片档案的体积为同等数量纸质档案体积的2%,胶片库可参照此参数设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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