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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档案局关于印发《档案馆内各类用房面积规定》和《档案馆温湿度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表4

┌──┬─┬─────────────────────────────────────┐
│行 │序│         计算机用房面积(平方米)                  │
│政 │号├──┬──┬──┬───┬───────┬───────┬───┬────┤
│区 │ │更衣│休息│机房│介质库│ 软件工作用房│硬件工作用房 │录入室│总面积 │
│划 │ │  │  │  │   ├──┬──┬─┼──┬──┬─┤   │    │
│  │ │  │  │  │   │工作│准备│办│维修│备件│办│   │    │
│  │ │  │  │  │   │间 │间 │公│室 │库 │公│   │    │
├──┼─┼──┼─┬┴──┼───┼──┼──┼─┼──┼──┼─┼───┼────┤
│省、│1 │15 │15│大于80│20~30│15 │15 │15│20 │15 │15│20~40│245~275│
│直辖├─┼──┼─┼───┼───┼──┼──┼─┼──┼──┼─┼───┼────┤
│市、│2 │15 │15│ 80 │ 20 │15 │15 │15│20 │15 │15│  20│  245 │
│自治├─┼──┼─┼───┼───┼──┼──┼─┼──┼──┼─┼───┼────┤
│区 │3 │15 │15│ 50 │ 20 │15 │15 │15│20 │15 │15│  20│  215 │
│  ├─┼──┼─┼───┼───┼──┼──┼─┼──┼──┼─┼───┼────┤
│  │4 │  │15│ 25 │   │  │  │ │  │  │ │   │  40 │
├──┼─┼──┼─┼───┼───┼──┼──┼─┼──┼──┼─┼───┼────┤
│  │1 │15 │15│ 50 │ 20 │15 │15 │15│20 │15 │15│  20│  215 │
│市 ├─┼──┼─┼───┼───┼──┼──┼─┼──┼──┼─┼───┼────┤
│(  │2 │  │ │   │   │  │  │ │  │  │ │   │    │
│地 ├─┼──┼─┼───┼───┼──┼──┼─┼──┼──┼─┼───┼────┤
│)  │3 │  │ │   │   │  │  │ │  │  │ │   │    │
│  ├─┼──┼─┼───┼───┼──┼──┼─┼──┼──┼─┼───┼────┤
│  │4 │  │ │   │   │  │  │ │  │  │ │   │    │
├──┼─┼──┼─┼───┼───┼──┼──┼─┼──┼──┼─┼───┼────┤
│县 │1 │  │ │   │   │  │  │ │  │  │ │   │    │
│(  ├─┼──┼─┼───┼───┼──┼──┼─┼──┼──┼─┼───┼────┤
│市 │2 │  │ │   │   │  │  │ │  │  │ │   │    │
│)  ├─┼──┼─┼───┼───┼──┼──┼─┼──┼──┼─┼───┼────┤
│  │3 │  │ │   │   │  │  │ │  │  │ │   │    │
├──┼─┴──┴─┴───┴───┴──┴──┴─┴──┴──┴─┴───┴────┤
│备注│1.使用大、中型计算机,面积另作考虑。                     │
│  │2.1类为超小型机,2类为小型机,其余为微型机。                 │
└──┴───────────────────────────────────────┘


                             表5

┌──┬─┬──────────────────────────────────────┐
│行 │序│        保护技术工作用房面积(平方米)                │
│政 │号├───────┬────────┬────────┬────────┬───┤
│区 │ │  实验   │   清洁   │   裱糊    │   复印   │总面积│
│划 │ ├─┬──┬──┼──┬──┬──┼──┬──┬──┼──┬──┬──┼───┤
│  │ │实│药品│办公│除尘│熏蒸│过渡│工作│装订│仓库│工作│裁纸│纸库│   │
│  │ │验│仪器│  │  │  │  │  │  │  │  │  │  │   │
│  │ │室│库 │  │  │  │  │  │  │  │  │  │  │   │
├──┼─┼─┼──┼──┼──┼──┼──┼──┼──┼──┼──┼──┼──┼───┤
│省、│1 │40│ 25│20 │20 │15 │20 │ 100│20 │20 │80 │20 │15 │ 395 │
│直辖├─┼─┼──┼──┼──┼──┼──┼──┼──┼──┼──┼──┼──┼───┤
│市、│2 │40│ 25│20 │20 │15 │20 │ 80│20 │20 │60 │20 │15 │ 355 │
│自治├─┼─┼──┼──┼──┼──┼──┼──┼──┼──┼──┼──┼──┼───┤
│区 │3 │20│ 15│20 │20 │10 │15 │ 50│15 │15 │30 │20 │15 │ 245 │
│  ├─┼─┼──┼──┼──┼──┼──┼──┼──┼──┼──┼──┼──┼───┤
│  │4 │20│ 15│20 │20 │10 │15 │ 30│15 │15 │20 │20 │15 │ 215 │
├──┼─┼─┼──┼──┼──┼──┼──┼──┼──┼──┼──┼──┼──┼───┤
│  │1 │40│ 25│20 │20 │15 │20 │ 50│15 │15 │30 │20 │15 │ 285 │
│  ├─┼─┼──┼──┼──┼──┼──┼──┼──┼──┼──┼──┼──┼───┤
│市 │2 │20│ 15│15 │15 │10 │10 │ 30│15 │15 │20 │  │  │ 165 │
│(  ├─┼─┼──┼──┼──┼──┼──┼──┼──┼──┼──┼──┼──┼───┤
│地 │3 │ │  │  │15 │10 │10 │ 20│15 │  │15 │  │  │ 85  │
│)  ├─┼─┼──┼──┼──┼──┼──┼──┼──┼──┼──┼──┼──┼───┤
│  │4 │ │  │  │15 │10 │10 │ 20│15 │  │15 │  │  │ 85  │
├──┼─┼─┼──┼──┼──┼──┼──┼──┼──┼──┼──┼──┼──┼───┤
│县 │1 │ │  │  │15 │10 │10 │  │  │  │15 │  │  │ 50  │
│(  ├─┼─┼──┼──┼──┼──┼──┼──┼──┼──┼──┼──┼──┼───┤
│市 │2 │ │  │  │15 │10 │10 │  │  │  │15 │  │  │ 50  │
│)  ├─┼─┼──┼──┼──┼──┼──┼──┼──┼──┼──┼──┼──┼───┤
│  │3 │ │  │  │15 │10 │10 │  │  │  │15 │  │  │ 50  │
├──┴─┼─┴──┴──┴──┴──┴──┴──┴──┴──┴──┴──┴──┴───┤
│ 备注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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