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的通知

附件二:         行政单位会计账簿

  一、会计账簿种类
  行政单位会计可以根据需要设置以下账簿:
  1.总账。作为核算资产、负债、净资产及收入、支出、结余的总括情况,平衡账务,控制和核对各种明细账。总账格式通常采用三栏式账簿,按照会计科目名称设置账户。
  2.明细账。是用以对总账有关科目进行明细核算的账簿。明细账的格式一般采用三栏式或多栏式。主要设置:
  收入明细账。包括拨入经费明细账、预算外资金收入明细账及其他收入明细账。
  支出明细账。包括拨出经费明细账、经常性支出明细账、专项资金支出明细账。
  往来款项明细账。主要包括暂付款明细账、暂存款明细账。
  银行存款日记账、现金日记账。
  会计账簿格式如下:

  三栏式账簿

                  账

<font size=+1>
┌────┬───┐
│本账页数│   │                 会计科目:____
├────┼───┤                  户名:_____
│本户页数│   │
└────┴───┘
</font>

<font size=+1>
┌───┬───┬─────┬──────┬──────┬──────┐
│ 年 │   │     │      │      │  余 额  │
├─┬─┤凭证号│ 摘  要 │ 借方金额 │ 贷方金额 ├───┬──┤
│月│日│   │     │      │      │借或贷│金额│
├─┼─┼───┼─────┼──────┼──────┼───┼──┤
│ │ │   │     │      │      │   │  │
└─┴─┴───┴─────┴──────┴──────┴───┴──┘
</font>


  多栏式账簿
                 明细账

明细科目或户名:____                    第  页
<font size=+1>
┌───┬───┬─────┬──┬──┬──┬───────────┐
│  年│   │     │  │  │  │ 借(贷)方余额分析 │
├─┬─┤凭证号│ 摘 要 │借方│贷方│余额├───────────┤
│月│日│   │     │  │  │  │           │
├─┼─┼───┼─────┼──┼──┼──┼───────────┤
│ │ │   │     │  │  │  │           │
└─┴─┴───┴─────┴──┴──┴──┴───────────┘
</font>

说明:各种收支明细账可采用本账格式。本账作支出明细核算时,“借(贷)方余额分析”栏以借方为主。本账作收入明细核算时,“借(贷)方余额分析”栏以贷方为主。
  二、账簿使用要求
  1.会计账簿的使用,以每一会计年度为限。每一账簿启用时,应填写“经管人员一览表”和“账户目录”,附于账簿扉页上。账簿经管人员一览表和账户目录格式如下:

                经管人员一览表
<font size=+1>
┌───────┬──────────────────────────┐
│ 财政机关名称 │                          │
├───────┼──────────────────────────┤
│  账簿名称  │                          │
├───────┼──────────────────────────┤
│  账簿页数  │       从第 页起至第 页止共 页      │
├───────┼──────────────────────────┤
│  启用日期  │          年  月  日          │
├───────┼──────────┬──────┬────────┤
│会计机构负责人│          │会计主管人员│        │
├───────┼──────────┴──────┴────────┤
│  经管人员  │        经管日期  移交日期        │
├───────┼──────────────────────────┤
│  接办人员  │        接管日期  监交人员        │
└───────┴──────────────────────────┘
</font>


                 账户目录
<font size=+1>
┌───────────┬────┬────────────┬────┐
│  科目编号和名称  │ 页号 │   科目编号和名称  │ 页号 │
├───────────┼────┼────────────┼────┤
│           │    │            │    │
│           │    │            │    │
└───────────┴────┴────────────┴────┘
</font>

  2.手工记账必须使用蓝、黑色墨水书写,不得使用铅笔、圆珠笔。红色墨水除登记收入负数使用外,只能在划线、改错、冲账时使用。账簿必须按照编写的页数连续记载,不得隔页、跳行。如因工作疏忽发生跳行或隔页时,应当将空行、空页划线注销,并由记账人员签名盖章。
  登记账簿要及时准确,日清月结,文字和数字的书写,要清晰整洁。
  3.会计账簿应根据已经审核过的会计凭证登记。记账时,将记账凭证的编号记入账簿内,记账后,在记帐凭证上用“√”号注明,表示已登记入账。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