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案件
执行:执行类别
┏━━━━━━━━━━━━━━━━━━━━━┯━━━━━━━━━━━━━━━━━━━━━┓
┃代码值 │代码内容 ┃
┠─────────────────────┼─────────────────────┨
┃1 │刑事 ┃
┠─────────────────────┼─────────────────────┨
┃2 │民事 ┃
┠─────────────────────┼─────────────────────┨
┃3 │经济纠纷 ┃
┠─────────────────────┼─────────────────────┨
┃4 │行政 ┃
┠─────────────────────┼─────────────────────┨
┃5 │行政非诉 ┃
┠─────────────────────┼─────────────────────┨
┃6 │仲裁 ┃
┠─────────────────────┼─────────────────────┨
┃7 │公证债权 ┃
┠─────────────────────┼─────────────────────┨
┃8 │司法协助 ┃
┗━━━━━━━━━━━━━━━━━━━━━┷━━━━━━━━━━━━━━━━━━━━━┛
执行:案件来源
┏━━━━━━━━━━━━━━━━━━━━━┯━━━━━━━━━━━━━━━━━━━━━┓
┃代码值 │代码内容 ┃
┠─────────────────────┼─────────────────────┨
┃1 │申请 ┃
┠─────────────────────┼─────────────────────┨
┃2 │移交 ┃
┠─────────────────────┼─────────────────────┨
┃3 │受托 ┃
┠─────────────────────┼─────────────────────┨
┃4 │财产刑即时执行 ┃
┠─────────────────────┼─────────────────────┨
┃5 │提级执行 ┃
┠─────────────────────┼─────────────────────┨
┃6 │指定执行 ┃
┗━━━━━━━━━━━━━━━━━━━━━┷━━━━━━━━━━━━━━━━━━━━━┛
执行:执行内容
┏━━━━━━━━━━━━━━━━━━━━━┯━━━━━━━━━━━━━━━━━━━━━┓
┃代码值 │代码内容 ┃
┠─────────────────────┼─────────────────────┨
┃1 │金钱支付 ┃
┠─────────────────────┼─────────────────────┨
┃2 │物的支付 ┃
┠─────────────────────┼─────────────────────┨
┃3 │行为 ┃
┠─────────────────────┼─────────────────────┨
┃4 │财产刑 ┃
┗━━━━━━━━━━━━━━━━━━━━━┷━━━━━━━━━━━━━━━━━━━━━┛
执行:结案方式
┏━━━━━━━━━━━━━━━━━━━━━┯━━━━━━━━━━━━━━━━━━━━━┓
┃代码值 │代码内容 ┃
┠─────────────────────┼─────────────────────┨
┃1 │审查行政非诉:裁定准予执行 ┃
┠─────────────────────┼─────────────────────┨
┃2 │审查行政非诉:裁定不予执行 ┃
┠─────────────────────┼─────────────────────┨
┃3 │不予执行 ┃
┠─────────────────────┼─────────────────────┨
┃4 │自动执行 ┃
┠─────────────────────┼─────────────────────┨
┃5 │和解 ┃
┠─────────────────────┼─────────────────────┨
┃6 │强制执行 ┃
┠─────────────────────┼─────────────────────┨
┃7 │终结 ┃
┠─────────────────────┼─────────────────────┨
┃30 │其他 ┃
┗━━━━━━━━━━━━━━━━━━━━━┷━━━━━━━━━━━━━━━━━━━━━┛
执行:强制措施种类
┏━━━━━━━━━━━━━━━━━━━━━┯━━━━━━━━━━━━━━━━━━━━━┓
┃代码值 │代码内容 ┃
┠─────────────────────┼─────────────────────┨
┃1 │拘留 ┃
┠─────────────────────┼─────────────────────┨
┃2 │罚款 ┃
┠─────────────────────┼─────────────────────┨
┃255 │其他 ┃
┗━━━━━━━━━━━━━━━━━━━━━┷━━━━━━━━━━━━━━━━━━━━━┛
执行:执行措施种类
┏━━━━━━━━━━━━━━━━━━━━━┯━━━━━━━━━━━━━━━━━━━━━┓
┃代码值 │代码内容 ┃
┠─────────────────────┼─────────────────────┨
┃1 │查封 ┃
┠─────────────────────┼─────────────────────┨
┃2 │扣押 ┃
┠─────────────────────┼─────────────────────┨
┃3 │冻结 ┃
┠─────────────────────┼─────────────────────┨
┃4 │划拨 ┃
┠─────────────────────┼─────────────────────┨
┃5 │拍卖 ┃
┠─────────────────────┼─────────────────────┨
┃6 │变卖 ┃
┠─────────────────────┼─────────────────────┨
┃7 │以物抵债 ┃
┠─────────────────────┼─────────────────────┨
┃255 │其他 ┃
┗━━━━━━━━━━━━━━━━━━━━━┷━━━━━━━━━━━━━━━━━━━━━┛
执行:当事人诉讼地位
┏━━━━━━━━━━━━━━━━━━━━━┯━━━━━━━━━━━━━━━━━━━━━┓
┃代码值 │代码内容 ┃
┠─────────────────────┼─────────────────────┨
┃1 │申请人 ┃
┠─────────────────────┼─────────────────────┨
┃2 │被申请人 ┃
┗━━━━━━━━━━━━━━━━━━━━━┷━━━━━━━━━━━━━━━━━━━━━┛
执行:执行依据
┏━━━━━━━━━━━━━━━━━━━━━┯━━━━━━━━━━━━━━━━━━━━━┓
┃代码值 │代码内容 ┃
┠─────────────────────┼─────────────────────┨
┃1 │法院生效裁判 ┃
┠─────────────────────┼─────────────────────┨
┃2 │行政决定 ┃
┠─────────────────────┼─────────────────────┨
┃3 │国内仲裁 ┃
┠─────────────────────┼─────────────────────┨
┃4 │国内涉外仲裁 ┃
┠─────────────────────┼─────────────────────┨
┃5 │公证债权文书 ┃
┠─────────────────────┼─────────────────────┨
┃6 │外国仲裁 ┃
┠─────────────────────┼─────────────────────┨
┃7 │外国法院裁判 ┃
┠─────────────────────┼─────────────────────┨
┃8 │港澳台:法院裁判 ┃
┠─────────────────────┼─────────────────────┨
┃9 │港澳台:法院仲裁 ┃
┠─────────────────────┼─────────────────────┨
┃30 │其他 ┃
┗━━━━━━━━━━━━━━━━━━━━━┷━━━━━━━━━━━━━━━━━━━━━┛
执行:中止原因
┏━━━━━━━━━━━━━━━━━━━━━┯━━━━━━━━━━━━━━━━━━━━━┓
┃代码值 │代码内容 ┃
┠─────────────────────┼─────────────────────┨
┃1 │被执行人下落不明 ┃
┠─────────────────────┼─────────────────────┨
┃2 │被执行人暂无财产可供执行 ┃
┠─────────────────────┼─────────────────────┨
┃3 │被执行的企业、单位宣告破产 ┃
┠─────────────────────┼─────────────────────┨
┃4 │因地方保护主义无法执行 ┃
┠─────────────────────┼─────────────────────┨
┃5 │原诉讼案件被提起再审 ┃
┠─────────────────────┼─────────────────────┨
┃6 │上级法院或本院裁定终止执行 ┃
┠─────────────────────┼─────────────────────┨
┃30 │其他 ┃
┗━━━━━━━━━━━━━━━━━━━━━┷━━━━━━━━━━━━━━━━━━━━━┛
执行:大要案成因
┏━━━━━━━━━━━━━━━━━━━━━┯━━━━━━━━━━━━━━━━━━━━━┓
┃代码值 │代码内容 ┃
┠─────────────────────┼─────────────────────┨
┃1 │执行标的超过伍佰万元 ┃
┠─────────────────────┼─────────────────────┨
┃2 │在本市繁华地区、交通要道采取强制措施 ┃
┠─────────────────────┼─────────────────────┨
┃3 │与外地法院发生执行冲突,影响执行 ┃
┠─────────────────────┼─────────────────────┨
┃4 │当事人对生效法律文书抵触情绪很大,执行中可┃
┃ │能出现意外事件或被执行人可能发生人身伤 亡 ┃
┠─────────────────────┼─────────────────────┨
┃5 │受国家机关、部队等部门干扰,难以执行 ┃
┠─────────────────────┼─────────────────────┨
┃6 │对国有大中型企业采取执行措施,可能会影响企┃
┃ │业正常生产、经营,或者影响职工生活,群众反┃
┃ │映强烈 ┃
┠─────────────────────┼─────────────────────┨
┃7 │被执行人为区级以上行政机关、军队、大专院 ┃
┃ │校、科研院所等 ┃
┠─────────────────────┼─────────────────────┨
┃8 │被执行人为区、县以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
┠─────────────────────┼─────────────────────┨
┃9 │被执行人为社会知名人士 ┃
┠─────────────────────┼─────────────────────┨
┃10 │被执行人为局级以上干部 ┃
┠─────────────────────┼─────────────────────┨
┃11 │在诉讼期间引起新闻媒体或广泛关注 ┃
┠─────────────────────┼─────────────────────┨
┃12 │属重大拆迁案件 ┃
┠─────────────────────┼─────────────────────┨
┃13 │涉及少数民族政策 ┃
┠─────────────────────┼─────────────────────┨
┃30 │其他 ┃
┗━━━━━━━━━━━━━━━━━━━━━┷━━━━━━━━━━━━━━━━━━━━━┛
执行:采取强制措施原因
┏━━━━━━━━━━━━━━━━━━━━━┯━━━━━━━━━━━━━━━━━━━━━┓
┃代码值 │代码内容 ┃
┠─────────────────────┼─────────────────────┨
┃1 │伪造、隐藏、毁灭证据 ┃
┠─────────────────────┼─────────────────────┨
┃2 │指使、贿买他人作伪证 ┃
┠─────────────────────┼─────────────────────┨
┃3 │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
┠─────────────────────┼─────────────────────┨
┃4 │以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司法人员执行职务或扰┃
┃ │乱司法机关工作秩序 ┃
┠─────────────────────┼─────────────────────┨
┃5 │对司法人员或有关人员用侮辱、诽谤、诬陷、殴┃
┃ │打等方法打击报复 ┃
┠─────────────────────┼─────────────────────┨
┃6 │无视法院判决、裁定、调解协议,拒不履行法律┃
┃ │文书确定的义务 ┃
┠─────────────────────┼─────────────────────┨
┃7 │有义务协助执行的人,无故推拖、拒绝或妨碍执┃
┃ │行 ┃
┠─────────────────────┼─────────────────────┨
┃30 │其他 ┃
┗━━━━━━━━━━━━━━━━━━━━━┷━━━━━━━━━━━━━━━━━━━━━┛
执行:执行情况
┏━━━━━━━━━━━━━━━━━━━━━┯━━━━━━━━━━━━━━━━━━━━━┓
┃代码值 │代码内容 ┃
┠─────────────────────┼─────────────────────┨
┃1 │分期执行 ┃
┠─────────────────────┼─────────────────────┨
┃2 │暂缓执行 ┃
┠─────────────────────┼─────────────────────┨
┃3 │部分执行 ┃
┗━━━━━━━━━━━━━━━━━━━━━┷━━━━━━━━━━━━━━━━━━━━━┛
执行:执行超期原因
┏━━━━━━━━━━━━━━━━━━━━━┯━━━━━━━━━━━━━━━━━━━━━┓
┃代码值 │代码内容 ┃
┠─────────────────────┼─────────────────────┨
┃1 │被执行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 ┃
┠─────────────────────┼─────────────────────┨
┃2 │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 ┃
┠─────────────────────┼─────────────────────┨
┃3 │执行财产的权属待确定 ┃
┠─────────────────────┼─────────────────────┨
┃4 │因地方行政机关或部门干扰无法执行 ┃
┠─────────────────────┼─────────────────────┨
┃5 │上级法院依法要求暂缓执行 ┃
┠─────────────────────┼─────────────────────┨
┃6 │上级法院协调处理 ┃
┠─────────────────────┼─────────────────────┨
┃7 │请示 ┃
┠─────────────────────┼─────────────────────┨
┃8 │征求意见 ┃
┠─────────────────────┼─────────────────────┨
┃9 │工作疏忽 ┃
┠─────────────────────┼─────────────────────┨
┃255 │其他 ┃
┗━━━━━━━━━━━━━━━━━━━━━┷━━━━━━━━━━━━━━━━━━━━━┛
执行:延期执行原因
┏━━━━━━━━━━━━━━━━━━━━━┯━━━━━━━━━━━━━━━━━━━━━┓
┃代码值 │代码内容 ┃
┠─────────────────────┼─────────────────────┨
┃1 │案情疑难、复杂 ┃
┠─────────────────────┼─────────────────────┨
┃2 │请示待决 ┃
┠─────────────────────┼─────────────────────┨
┃3 │报上级法院协调 ┃
┠─────────────────────┼─────────────────────┨
┃255 │其他 ┃
┗━━━━━━━━━━━━━━━━━━━━━┷━━━━━━━━━━━━━━━━━━━━━┛
执行:扣除执行期限原因
┏━━━━━━━━━━━━━━━━━━━━━┯━━━━━━━━━━━━━━━━━━━━━┓
┃代码值 │代码内容 ┃
┠─────────────────────┼─────────────────────┨
┃1 │人民法院已受理以被执行人为债务人的破产申请┃
┠─────────────────────┼─────────────────────┨
┃2 │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 ┃
┠─────────────────────┼─────────────────────┨
┃3 │执行的标的物是其他法院或仲裁机构正在审理的┃
┃ │案件争议标的物,需要等待该案件审理完毕 确 ┃
┃ │定权属 ┃
┠─────────────────────┼─────────────────────┨
┃4 │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另一方当事人申┃
┃ │请撤销仲裁裁决 ┃
┠─────────────────────┼─────────────────────┨
┃5 │仲裁裁决的被申请执行人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
┃ │一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出不予 执 ┃
┃ │行请求,并提供适当担保 ┃
┠─────────────────────┼─────────────────────┨
┃6 │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审或再审的案件,执行机构┃
┃ │根据上级法院或本院作出的中止执行裁定书 中 ┃
┃ │止执行 ┃
┠─────────────────────┼─────────────────────┨
┃7 │由有关专业机构进行审计、评估、资产清理 ┃
┠─────────────────────┼─────────────────────┨
┃8 │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或者提供执行担保后,执行┃
┃ │法院决定暂缓执行 ┃
┠─────────────────────┼─────────────────────┨
┃9 │上级人民法院通知暂缓执行 ┃
┠─────────────────────┼─────────────────────┨
┃10 │拍卖、变卖被查封、扣押财产 ┃
┗━━━━━━━━━━━━━━━━━━━━━┷━━━━━━━━━━━━━━━━━━━━━┛
申诉案件
申诉案件来源
┏━━━━━━━━━━━━━━━━━━━━━┯━━━━━━━━━━━━━━━━━━━━━┓
┃代码值 │代码内容 ┃
┠─────────────────────┼─────────────────────┨
┃1 │来访 ┃
┠─────────────────────┼─────────────────────┨
┃2 │来信 ┃
┠─────────────────────┼─────────────────────┨
┃3 │督办 ┃
┠─────────────────────┼─────────────────────┨
┃4 │交办 ┃
┠─────────────────────┼─────────────────────┨
┃5 │舆论监督 ┃
┠─────────────────────┼─────────────────────┨
┃6 │监督指导 ┃
┗━━━━━━━━━━━━━━━━━━━━━┷━━━━━━━━━━━━━━━━━━━━━┛
申诉案件当事人诉讼地位
┏━━━━━━━━━━━━━━━━━━━━━┯━━━━━━━━━━━━━━━━━━━━━┓
┃代码值 │代码内容 ┃
┠─────────────────────┼─────────────────────┨
┃1 │原审被告人 ┃
┠─────────────────────┼─────────────────────┨
┃2 │原审被害人 ┃
┠─────────────────────┼─────────────────────┨
┃3 │原审自诉人 ┃
┠─────────────────────┼─────────────────────┨
┃4 │原审被害人的亲属 ┃
┠─────────────────────┼─────────────────────┨
┃5 │原审原告 ┃
┠─────────────────────┼─────────────────────┨
┃6 │原审被告 ┃
┠─────────────────────┼─────────────────────┨
┃7 │原审第三人 ┃
┗━━━━━━━━━━━━━━━━━━━━━┷━━━━━━━━━━━━━━━━━━━━━┛
申诉案件结案方式
┏━━━━━━━━━━━━━━━━━━━━━┯━━━━━━━━━━━━━━━━━━━━━┓
┃代码值 │代码内容 ┃
┠─────────────────────┼─────────────────────┨
┃1 │驳回 ┃
┠─────────────────────┼─────────────────────┨
┃2 │撤诉 ┃
┠─────────────────────┼─────────────────────┨
┃3 │裁定或决定:本院决定再审 ┃
┠─────────────────────┼─────────────────────┨
┃4 │裁定或决定:提起再审 ┃
┠─────────────────────┼─────────────────────┨
┃5 │裁定或决定:指令再审 ┃
┠─────────────────────┼─────────────────────┨
┃6 │终结 ┃
┠─────────────────────┼─────────────────────┨
┃255 │其他 ┃
┗━━━━━━━━━━━━━━━━━━━━━┷━━━━━━━━━━━━━━━━━━━━━┛
军事法庭
军事法庭:军人身份
┏━━━━━━━━━━━━━━━━━━━━━┯━━━━━━━━━━━━━━━━━━━━━┓
┃代码值 │代码内容 ┃
┠─────────────────────┼─────────────────────┨
┃1 │现役军人 ┃
┠─────────────────────┼─────────────────────┨
┃2 │在编职员 ┃
┠─────────────────────┼─────────────────────┨
┃3 │在编职工 ┃
┠─────────────────────┼─────────────────────┨
┃4 │退离休人员 ┃
┠─────────────────────┼─────────────────────┨
┃5 │劳改人员 ┃
┠─────────────────────┼─────────────────────┨
┃6 │劳教人员 ┃
┠─────────────────────┼─────────────────────┨
┃255 │其他 ┃
┗━━━━━━━━━━━━━━━━━━━━━┷━━━━━━━━━━━━━━━━━━━━━┛
军事法庭:军人种类
┏━━━━━━━━━━━━━━━━━━━━━┯━━━━━━━━━━━━━━━━━━━━━┓
┃代码值 │代码内容 ┃
┠─────────────────────┼─────────────────────┨
┃1 │军官 ┃
┠─────────────────────┼─────────────────────┨
┃2 │文职 ┃
┠─────────────────────┼─────────────────────┨
┃3 │学员 ┃
┠─────────────────────┼─────────────────────┨
┃4 │军士长 ┃
┠─────────────────────┼─────────────────────┨
┃5 │专业军士 ┃
┠─────────────────────┼─────────────────────┨
┃6 │战士 ┃
┗━━━━━━━━━━━━━━━━━━━━━┷━━━━━━━━━━━━━━━━━━━━━┛
军事法庭:军人职务
┏━━━━━━━━━━━━━━━━━━━━━┯━━━━━━━━━━━━━━━━━━━━━┓
┃代码值 │代码内容 ┃
┠─────────────────────┼─────────────────────┨
┃1 │副军职以上 ┃
┠─────────────────────┼─────────────────────┨
┃2 │正师职 ┃
┠─────────────────────┼─────────────────────┨
┃3 │副师职 ┃
┠─────────────────────┼─────────────────────┨
┃4 │团职 ┃
┠─────────────────────┼─────────────────────┨
┃5 │营职 ┃
┠─────────────────────┼─────────────────────┨
┃6 │连职以下 ┃
┗━━━━━━━━━━━━━━━━━━━━━┷━━━━━━━━━━━━━━━━━━━━━┛
军事法庭:军人干部种类
┏━━━━━━━━━━━━━━━━━━━━━┯━━━━━━━━━━━━━━━━━━━━━┓
┃代码值 │代码内容 ┃
┠─────────────────────┼─────────────────────┨
┃1 │军事干部 ┃
┠─────────────────────┼─────────────────────┨
┃2 │政工干部 ┃
┠─────────────────────┼─────────────────────┨
┃3 │后勤干部 ┃
┠─────────────────────┼─────────────────────┨
┃4 │技术干部 ┃
┗━━━━━━━━━━━━━━━━━━━━━┷━━━━━━━━━━━━━━━━━━━━━┛
附件二 《人民法院案件信息管理与司法统计》数据结构
数据结构说明
以下按照案件类别来说明数据结构,使用如下约定:
法院代码 表示该字段采用代码方式,代码表为B-FY
庭室代码 表示该字段采用代码方式,代码表为B-TSJG
法庭代码 表示该字段采用代码方式,代码表为B-FT
人员代码 表示该字段采用代码方式,代码表为B-RYXX
案由代码 表示该字段采用代码方式,代码表为B-AY
代码:XXX 表示该字段采用代码方式,XXX为代码表的序号
是否 表示该字段类型为布尔(逻辑)型,0或Null表示假,1~255表示真
字段名称的字体为紫色的表示该字段是信息表的主键之一;
在某些字段注释中有(J:……)表示该字段在减刑假释表中所代表的含义;
在某些字段注释中有(S:……)表示该字段在死刑执行表中所代表的含义;
在某些字段注释中有(Q:……)表示该字段在申诉申请表中所代表的含义。
刑事案件
B-XS
┏━━━━━━━━━━┯━━━━━━━━━━┯━━━━━━━━━━┯━━━━━━━━━━┓
┃字段名 │类型 │允空 │注释 ┃
┠──────────┼──────────┼──────────┼──────────┨
┃BH │Integer │Not Null │编号 ┃
┠──────────┼──────────┼──────────┼──────────┨
┃JBFY │SmallInt │Not Null │经办法院(S:核准法 ┃
┃ │ │ │院) ┃
┃ │ │ │法院代码 ┃
┠──────────┼──────────┼──────────┼──────────┨
┃PCFT │TinyInt │Null │派出法庭 ┃
┃ │ │ │是否 ┃
┠──────────┼──────────┼──────────┼──────────┨
┃FYJB │TinyInt │Null │法院级别 ┃
┠──────────┼──────────┼──────────┼──────────┨
┃KPLB │TinyInt │Null │卡片类别 ┃
┃ │ │ │代码:142 ┃
┠──────────┼──────────┼──────────┼──────────┨
┃AJLB │TinyInt │Null │案件类别 ┃
┃ │ │ │已经废弃 ┃
┠──────────┼──────────┼──────────┼──────────┨
┃TCBHRQ │DateTime │Null │提出报核日期(J) ┃
┃ │ │ │(二审、再审用) ┃
┠──────────┼──────────┼──────────┼──────────┨
┃SDSZRQ │DateTime │Null │收到诉状日期 ┃
┠──────────┼──────────┼──────────┼──────────┨
┃AH │VarChar(30) │Null │案号 ┃
┠──────────┼──────────┼──────────┼──────────┨
┃AJLY │TinyInt │Null │案件来源 ┃
┃ │ │ │代码:334、302、303 ┃
┠──────────┼──────────┼──────────┼──────────┨
┃DSRMC │VarChar(40) │Null │当事人名称(公诉机关 ┃
┃ │ │ │、自诉人等) ┃
┠──────────┼──────────┼──────────┼──────────┨
┃ESAJLX │TinyInt │Null │二审案件类型 ┃
┃ │ │ │代码:168 ┃
┠──────────┼──────────┼──────────┼──────────┨
┃SKSYY │TinyInt │Null │上诉或抗诉原因 ┃
┃ │ │ │已经废弃 ┃
┠──────────┼──────────┼──────────┼──────────┨
┃LAAY │SmallInt │Null │立案案由 ┃
┃ │ │ │案由代码 ┃
┠──────────┼──────────┼──────────┼──────────┨
┃LAAYZS │VarChar(80) │Null │立案案由注释 ┃
┠──────────┼──────────┼──────────┼──────────┨
┃LAAY1 │SmallInt │Null │立案案由1 ┃
┃ │ │ │案由代码 ┃
┠──────────┼──────────┼──────────┼──────────┨
┃LAAY2 │SmallInt │Null │立案案由2 ┃
┃ │ │ │案由代码 ┃
┠──────────┼──────────┼──────────┼──────────┨
┃LAAY3 │SmallInt │Null │立案案由3 ┃
┃ │ │ │案由代码 ┃
┠──────────┼──────────┼──────────┼──────────┨
┃LAAY4 │SmallInt │Null │立案案由4 ┃
┃ │ │ │案由代码 ┃
┠──────────┼──────────┼──────────┼──────────┨
┃FLWSBH │VarChar(30) │Null │起诉书编号 ┃
┠──────────┼──────────┼──────────┼──────────┨
┃SQCS │TinyInt │Null │本次申诉或再审申请次┃
┃ │ │ │数 ┃
┠──────────┼──────────┼──────────┼──────────┨
┃YSFY │VarChar(40) │Null │原审法院(Q:原生效 ┃
┃ │ │ │法院) ┃
┠──────────┼──────────┼──────────┼──────────┨
┃YSAH │VarChar(30) │Null │原审案号(S)(Q:原┃
┃ │ │ │生效案号) ┃
┠──────────┼──────────┼──────────┼──────────┨
┃YAY │Integer │Null │原生效裁判案由 ┃
┃ │ │ │案由代码 ┃
┠──────────┼──────────┼──────────┼──────────┨
┃YSXCP │TinyInt │Null │原生效裁判 ┃
┃ │ │ │代码:149 ┃
┠──────────┼──────────┼──────────┼──────────┨
┃YSXRQ │DateTime │Null │原生效日期 ┃
┠──────────┼──────────┼──────────┼──────────┨
┃SCJG │TinyInt │Null │审查结果(J:准许减 ┃
┃ │ │ │刑) ┃
┃ │ │ │代码:133(J:是否)┃
┠──────────┼──────────┼──────────┼──────────┨
┃SCRYJ │VarChar(80) │Null │审查人意见 ┃
┠──────────┼──────────┼──────────┼──────────┨
┃SCR │Integer │Null │审查人 ┃
┃ │ │ │人员代码 ┃
┠──────────┼──────────┼──────────┼──────────┨
┃SCRQ │DateTime │Null │审查日期 ┃
┠──────────┼──────────┼──────────┼──────────┨
┃SPJG │TinyInt │Null │审批结果(J:准许假 ┃
┃ │ │ │释) ┃
┃ │ │ │代码:133(J:是否)┃
┠──────────┼──────────┼──────────┼──────────┨
┃SPRYJ │VarChar(80) │Null │审批人意见 ┃
┠──────────┼──────────┼──────────┼──────────┨
┃SPR │Integer │Null │审批人 ┃
┃ │ │ │人员代码 ┃
┠──────────┼──────────┼──────────┼──────────┨
┃SPRQ │DateTime │Null │审批日期 ┃
┠──────────┼──────────┼──────────┼──────────┨
┃LARQ │DateTime │Null │立案日期(J)(S:核┃
┃ │ │ │准日期) ┃
┠──────────┼──────────┼──────────┼──────────┨
┃LACBR │Integer │Null │立案承办人(J) ┃
┃ │ │ │人员代码 ┃
┠──────────┼──────────┼──────────┼──────────┨
┃LASPZ │Integer │Null │立案审判长 ┃
┃ │ │ │人员代码 ┃
┠──────────┼──────────┼──────────┼──────────┨
┃LABZ │VarChar(100) │Null │立案备注 ┃
┠──────────┼──────────┼──────────┼──────────┨
┃AJJZJD │TinyInt │Null │案件进展阶段 ┃
┃ │ │ │1:正立案;2:已立案┃
┃ │ │ │; ┃
┃ │ │ │3:正审理;4:已结案┃
┠──────────┼──────────┼──────────┼──────────┨
┃JSR │Integer │Null │接收人 ┃
┃ │ │ │人员代码 ┃
┠──────────┼──────────┼──────────┼──────────┨
┃CBSPT │TinyInt │Null │承办审判庭 ┃
┃ │ │ │庭室代码 ┃
┠──────────┼──────────┼──────────┼──────────┨
┃YJSPTRQ │DateTime │Null │移交审判庭日期 ┃
┠──────────┼──────────┼──────────┼──────────┨
┃CBR │Integer │Null │承办人(J) ┃
┃ │ │ │人员代码 ┃
┠──────────┼──────────┼──────────┼──────────┨
┃SPZ │Integer │Null │审判长 ┃
┃ │ │ │人员代码 ┃
┠──────────┼──────────┼──────────┼──────────┨
┃SJY │Integer │Null │书记员(J) ┃
┃ │ │ │人员代码 ┃
┠──────────┼──────────┼──────────┼──────────┨
┃PSYCJ │TinyInt │Null │陪审员参加 ┃
┃ │ │ │是否 ┃
┠──────────┼──────────┼──────────┼──────────┨
┃HYTQTCY │VarChar(100) │Null │合议庭其他成员(J) ┃
┠──────────┼──────────┼──────────┼──────────┨
┃HBSQRJS │TinyInt │Null │回避申请人角色 ┃
┃ │ │ │代码:106 ┃
┠──────────┼──────────┼──────────┼──────────┨
┃HBSQR │Integer │Null │回避人 ┃
┃ │ │ │人员代码 ┃
┠──────────┼──────────┼──────────┼──────────┨
┃HBYY │VarChar(80) │Null │回避原因 ┃
┃ │ │ │代码:135(可选可填 ┃
┃ │ │ │) ┃
┠──────────┼──────────┼──────────┼──────────┨
┃HBJG │TinyInt │Null │回避结果 ┃
┃ │ │ │代码:136 ┃
┠──────────┼──────────┼──────────┼──────────┨
┃SQR │VarChar(30) │Null │回避申请人 ┃
┠──────────┼──────────┼──────────┼──────────┨
┃SQRSF │TinyInt │Null │回避申请人身份 ┃
┃ │ │ │代码:180 ┃
┠──────────┼──────────┼──────────┼──────────┨
┃HBLX │Tinyint │Null │回避类型 ┃
┃ │ │ │代码:134 ┃
┠──────────┼──────────┼──────────┼──────────┨
┃BHRS │TinyInt │Null │参加诉讼的辩护人数(┃
┃ │ │ │J:批准减刑年) ┃
┃ │ │ │(Q:申请次数) ┃
┠──────────┼──────────┼──────────┼──────────┨
┃LSRS │TinyInt │Null │律师人数(J:批准减 ┃
┃ │ │ │刑月) ┃
┠──────────┼──────────┼──────────┼──────────┨
┃YZLSRS │TinyInt │Null │法律援助律师人数 ┃
┠──────────┼──────────┼──────────┼──────────┨
┃GKSP │TinyInt │Null │公开审判(J:减刑情 ┃
┃ │ │ │况) ┃
┃ │ │ │是否(J:1:减为无期┃
┃ │ │ │;2:减为有期) ┃
┠──────────┼──────────┼──────────┼──────────┨
┃BGKYJ │Integer │Null │不公开依据 ┃
┃ │ │ │代码:228 ┃
┠──────────┼──────────┼──────────┼──────────┨
┃AJSJ │TinyInt │Null │案件涉及 ┃
┃ │ │ │代码:101 ┃
┠──────────┼──────────┼──────────┼──────────┨
┃SYCX │TinyInt │Null │适用程序 ┃
┃ │ │ │代码:201 ┃
┠──────────┼──────────┼──────────┼──────────┨
┃JYZPTRQ │DateTime │Null │简易转普通日期 ┃
┠──────────┼──────────┼──────────┼──────────┨
┃JYZPTSPR │Integer │Null │简易转普通审批人 ┃
┃ │ │ │人员代码 ┃
┠──────────┼──────────┼──────────┼──────────┨
┃ZSFS │TinyInt │Null │自诉案件反诉 ┃
┃ │ │ │是否 ┃
┠──────────┼──────────┼──────────┼──────────┨
┃FDMSSS │TinyInt │Null │附带民事诉讼 ┃
┃ │ │ │是否 ┃
┠──────────┼──────────┼──────────┼──────────┨
┃FDMSBD │Money │Null │附带民诉标的额 ┃
┠──────────┼──────────┼──────────┼──────────┨
┃DWFZ │TinyInt │Null │单位犯罪 ┃
┃ │ │ │是否 ┃
┠──────────┼──────────┼──────────┼──────────┨
┃GTFZ │TinyInt │Null │共同犯罪 ┃
┃ │ │ │是否 ┃
┠──────────┼──────────┼──────────┼──────────┨
┃GTFZRS │SmallInt │Null │共同犯罪人数 ┃
┠──────────┼──────────┼──────────┼──────────┨
┃FZJT │TinyInt │Null │集团犯罪 ┃
┃ │ │ │是否 ┃
┠──────────┼──────────┼──────────┼──────────┨
┃FZJTRS │SmallInt │Null │集团犯罪人数 ┃
┠──────────┼──────────┼──────────┼──────────┨
┃SH │TinyInt │Null │涉黑 ┃
┃ │ │ │是否 ┃
┠──────────┼──────────┼──────────┼──────────┨
┃SHRS │SmallInt │Null │涉黑人数(J:批准减 ┃
┃ │ │ │刑日) ┃
┠──────────┼──────────┼──────────┼──────────┨
┃SD │TinyInt │Null │涉毒 ┃
┃ │ │ │是否 ┃
┠──────────┼──────────┼──────────┼──────────┨
┃SDRS │SmallInt │Null │涉毒人数 ┃
┠──────────┼──────────┼──────────┼──────────┨
┃SQ │TinyInt │Null │涉枪 ┃
┃ │ │ │是否 ┃
┠──────────┼──────────┼──────────┼──────────┨
┃SQRS │SmallInt │Null │涉枪人数 ┃
┠──────────┼──────────┼──────────┼──────────┨
┃AJAZ │Money │Null │案件案值 ┃
┠──────────┼──────────┼──────────┼──────────┨
┃WHSS │Money │Null │判决挽回经济损失 ┃
┠──────────┼──────────┼──────────┼──────────┨
┃HLY │Numeric(9,3) │Null │海洛因(克) ┃
┠──────────┼──────────┼──────────┼──────────┨
┃YP │Numeric(9,3) │Null │鸦片(克) ┃
┠──────────┼──────────┼──────────┼──────────┨
┃JJBBA │Numeric(9,3) │Null │甲基苯丙胺(克) ┃
┠──────────┼──────────┼──────────┼──────────┨
┃QTDP │Numeric(9,3) │Null │其他毒品(克) ┃
┠──────────┼──────────┼──────────┼──────────┨
┃YS │Numeric(9,3) │Null │罂粟(株) ┃
┠──────────┼──────────┼──────────┼──────────┨
┃DM │Numeric(9,3) │Null │大麻(株) ┃
┠──────────┼──────────┼──────────┼──────────┨
┃SXJSRQ │DateTime │Null │审限结束日期 ┃
┠──────────┼──────────┼──────────┼──────────┨
┃SXTS │SmallInt │Null │法定审限(天) ┃
┠──────────┼──────────┼──────────┼──────────┨
┃SLTS │SmallInt │Null │实际审理天数(天) ┃
┠──────────┼──────────┼──────────┼──────────┨
┃YCTS │SmallInt │Null │延长天数(天) ┃
┠──────────┼──────────┼──────────┼──────────┨
┃KCTS │SmallInt │Null │扣除天数(天) ┃
┠──────────┼──────────┼──────────┼──────────┨
┃CSX │TinyInt │Null │超审限 ┃
┃ │ │ │是否 ┃
┠──────────┼──────────┼──────────┼──────────┨
┃CSXYY │TinyInt │Null │超审限原因 ┃
┃ │ │ │代码:166 ┃
┠──────────┼──────────┼──────────┼──────────┨
┃CBRBPRQ │DateTime │Null │承办人报批日期 ┃
┠──────────┼──────────┼──────────┼──────────┨
┃HYTRQ │DateTime │Null │合议庭日期 ┃
┠──────────┼──────────┼──────────┼──────────┨
┃SPZSQRQ │DateTime │Null │审判长审签日期 ┃
┠──────────┼──────────┼──────────┼──────────┨
┃TZSQRQ │DateTime │Null │庭长审签日期 ┃
┠──────────┼──────────┼──────────┼──────────┨
┃YZSQRQ │DateTime │Null │院长审签日期 ┃
┠──────────┼──────────┼──────────┼──────────┨
┃SWHJDRQ │DateTime │Null │审委会讨论决定日期 ┃
┠──────────┼──────────┼──────────┼──────────┨
┃YZQFRQ │DateTime │Null │审委会讨论决定后院长┃
┃ │ │ │签发日期 ┃
┠──────────┼──────────┼──────────┼──────────┨
┃JAFS │SmallInt │Null │结案方式 ┃
┃ │ │ │代码:207、208、259 ┃
┠──────────┼──────────┼──────────┼──────────┨
┃YSSX │TinyInt │Null │一审生效 ┃
┃ │ │ │是否 ┃
┠──────────┼──────────┼──────────┼──────────┨
┃YSSXRQ │DateTime │Null │一审生效日期 ┃
┠──────────┼──────────┼──────────┼──────────┨
┃WCRS │TinyInt │Null │维持人数 ┃
┠──────────┼──────────┼──────────┼──────────┨
┃GPRS │TinyInt │Null │改判人数 ┃
┠──────────┼──────────┼──────────┼──────────┨
┃JZRS │TinyInt │Null │加重人数 ┃
┠──────────┼──────────┼──────────┼──────────┨
┃JQRS │TinyInt │Null │减轻人数 ┃
┠──────────┼──────────┼──────────┼──────────┨
┃MXRS │TinyInt │Null │免刑人数 ┃
┠──────────┼──────────┼──────────┼──────────┨
┃WZRS │TinyInt │Null │无罪人数 ┃
┠──────────┼──────────┼──────────┼──────────┨
┃QTRS │TinyInt │Null │其他人数 ┃
┠──────────┼──────────┼──────────┼──────────┨
┃CWFL │TinyInt │Null │错误使用法律人数 ┃
┠──────────┼──────────┼──────────┼──────────┨
┃LXBD │TinyInt │Null │量刑不当人数 ┃
┠──────────┼──────────┼──────────┼──────────┨
┃SSBQ │TinyInt │Null │事实不清人数 ┃
┠──────────┼──────────┼──────────┼──────────┨
┃GPQT │TinyInt │Null │改判其他人数 ┃
┠──────────┼──────────┼──────────┼──────────┨
┃FHCSYY │TinyInt │Null │发回重审原因 ┃
┃ │ │ │代码:218 ┃
┠──────────┼──────────┼──────────┼──────────┨
┃DTXP │TinyInt │Null │当庭宣判 ┃
┃ │ │ │是否 ┃
┠──────────┼──────────┼──────────┼──────────┨
┃XPRQ │DateTime │Null │宣判日期 ┃
┠──────────┼──────────┼──────────┼──────────┨
┃JAAY │SmallInt │Null │结案案由 ┃
┃ │ │ │案由代码 ┃
┠──────────┼──────────┼──────────┼──────────┨
┃JAAYZS │VarChar(80) │Null │结案案由注释(S:二 ┃
┃ │ │ │审复核案号) ┃
┠──────────┼──────────┼──────────┼──────────┨
┃JAAY1 │SmallInt │Null │结案案由1 ┃
┃ │ │ │案由代码 ┃
┠──────────┼──────────┼──────────┼──────────┨
┃JAAY2 │SmallInt │Null │结案案由2 ┃
┃ │ │ │案由代码 ┃
┠──────────┼──────────┼──────────┼──────────┨
┃JAAY3 │SmallInt │Null │结案案由3 ┃
┃ │ │ │案由代码 ┃
┠──────────┼──────────┼──────────┼──────────┨
┃JAAY4 │SmallInt │Null │结案案由4 ┃
┃ │ │ │案由代码 ┃
┠──────────┼──────────┼──────────┼──────────┨
┃JARQ │DateTime │Null │结案日期(J) ┃
┠──────────┼──────────┼──────────┼──────────┨
┃SDRQ │DateTime │Null │裁判文书送达日期( ┃
┃ │ │ │Q) ┃
┠──────────┼──────────┼──────────┼──────────┨
┃SDR │Integer │Null │送达人 ┃
┃ │ │ │人员代码 ┃
┠──────────┼──────────┼──────────┼──────────┨
┃BSDR │VarChar(80) │Null │被送达人(S:填卡 ┃
┃ │ │ │人) ┃
┠──────────┼──────────┼──────────┼──────────┨
┃SSFS │TinyInt │Null │上诉或抗诉方式 ┃
┃ │ │ │代码:152 ┃
┠──────────┼──────────┼──────────┼──────────┨
┃SSRMC │VarChar(100) │Null │上诉或抗诉人姓名或名┃
┃ │ │ │称 ┃
┠──────────┼──────────┼──────────┼──────────┨
┃SDESSZRQ │DateTime │Null │收到上诉或抗诉状日期┃
┠──────────┼──────────┼──────────┼──────────┨
┃YSAJRQ │DateTime │Null │向二审法院移送案卷材┃
┃ │ │ │料日期 ┃
┠──────────┼──────────┼──────────┼──────────┨
┃ESSXRQ │DateTime │Null │二审生效日期 ┃
┠──────────┼──────────┼──────────┼──────────┨
┃ESFHLX │TinyInt │Null │已经废弃 ┃
┠──────────┼──────────┼──────────┼──────────┨
┃ESSXFH │TinyInt │Null │二审后死刑、死缓复核┃
┃ │ │ │是否 ┃
┠──────────┼──────────┼──────────┼──────────┨
┃SXFHRQ │DateTime │Null │二审后死刑、死缓复核┃
┃ │ │ │日期 ┃
┠──────────┼──────────┼──────────┼──────────┨
┃SXHZRS │TinyInt │Null │死刑案犯报最高法院核┃
┃ │ │ │准人数 ┃
┠──────────┼──────────┼──────────┼──────────┨
┃BHZRQ │DateTime │Null │报请核准日期 ┃
┠──────────┼──────────┼──────────┼──────────┨
┃GYSRYY │TinyInt │Null │已核准死刑立即执行罪┃
┃ │ │ │犯故意杀人原因 ┃
┃ │ │ │代码:171 ┃
┠──────────┼──────────┼──────────┼──────────┨
┃YSCSXK │TinyInt │Null │已生成生效卡 ┃
┃ │ │ │是否 ┃
┠──────────┼──────────┼──────────┼──────────┨
┃SJSPTMC │VarChar(60) │Null │上级法院审判庭名称 ┃
┃ │ │ │(生效卡需要) ┃
┠──────────┼──────────┼──────────┼──────────┨
┃SJSPZMC │VarChar(40) │Null │上级法院审判长名称 ┃
┃ │ │ │(生效卡需要) ┃
┠──────────┼──────────┼──────────┼──────────┨
┃SJCBRMC │VarChar(40) │Null │上级法院承办人名称 ┃
┃ │ │ │(生效卡需要) ┃
┠──────────┼──────────┼──────────┼──────────┨
┃SJHYTCY │VarChar(100) │Null │上级法院合议庭成员 ┃
┃ │ │ │(生效卡需要) ┃
┠──────────┼──────────┼──────────┼──────────┨
┃SJSJYMC │VarChar(40) │Null │上级法院书记员名称 ┃
┃ │ │ │(生效卡需要) ┃
┠──────────┼──────────┼──────────┼──────────┨
┃AJLX │TinyInt │Null │案件类型 ┃
┃ │ │ │1:二审;2:二审复核┃
┃ │ │ │;3复核 ┃
┠──────────┼──────────┼──────────┼──────────┨
┃BZ │VarChar(100) │Null │备注(J) ┃
┠──────────┼──────────┼──────────┼──────────┨
┃SAN │VarChar(4) │Null │收案法综表年 ┃
┠──────────┼──────────┼──────────┼──────────┨
┃SAY │VarChar(2) │Null │收案法综表月 ┃
┠──────────┼──────────┼──────────┼──────────┨
┃SAB │VarChar(30) │Null │收案法综表表 ┃
┠──────────┼──────────┼──────────┼──────────┨
┃JAN │VarChar(4) │Null │结案法综表年(J) ┃
┠──────────┼──────────┼──────────┼──────────┨
┃JAY │VarChar(2) │Null │结案法综表月(J) ┃
┠──────────┼──────────┼──────────┼──────────┨
┃JAB │VarChar(30) │Null │结案法综表表(J) ┃
┠──────────┼──────────┼──────────┼──────────┨
┃TJN │VarChar(4) │Null │结案统计表年 ┃
┠──────────┼──────────┼──────────┼──────────┨
┃TJY │VarChar(2) │Null │结案统计表月 ┃
┠──────────┼──────────┼──────────┼──────────┨
┃TJB │VarChar(30) │Null │结案统计表 ┃
┠──────────┼──────────┼──────────┼──────────┨
┃BHFY │Integer │Null │报核法院(S) ┃
┃ │ │ │法院代码 ┃
┠──────────┼──────────┼──────────┼──────────┨
┃SXFY │Integer │Null │(S:生效法院) ┃
┃ │ │ │法院代码 ┃
┠──────────┼──────────┼──────────┼──────────┨
┃SFFH │TinyInt │Not Null │是否二审复核案件 ┃
┗━━━━━━━━━━┷━━━━━━━━━━┷━━━━━━━━━━┷━━━━━━━━━━┛
B-XSDSR
┏━━━━━━━━━━┯━━━━━━━━━━┯━━━━━━━━━━┯━━━━━━━━━━┓
┃字段名 │类型 │允空 │注释 ┃
┠──────────┼──────────┼──────────┼──────────┨
┃BH │Integer │Not Null │编号 ┃
┠──────────┼──────────┼──────────┼──────────┨
┃JBFY │SmallInt │Not Null │经办法院 ┃
┃ │ │ │法院代码 ┃
┠──────────┼──────────┼──────────┼──────────┨
┃DSRXH │TinyInt │Not Null │被告人序号 ┃
┠──────────┼──────────┼──────────┼──────────┨
┃LX │TinyInt │Null │类型 ┃
┃ │ │ │代码:107 ┃
┠──────────┼──────────┼──────────┼──────────┨
┃MC │VarChar(80) │Null │姓名、单位名称(J) ┃
┃ │ │ │(S) ┃
┠──────────┼──────────┼──────────┼──────────┨
┃BM │VarChar(80) │Null │别名、直接责任人姓名┃
┠──────────┼──────────┼──────────┼──────────┨
┃DZ │VarChar(80) │Null │地址(S) ┃
┠──────────┼──────────┼──────────┼──────────┨
┃LXDH │VarChar(30) │Null │联系电话 ┃
┠──────────┼──────────┼──────────┼──────────┨
┃YZBM │VarChar(10) │Null │邮政编码 ┃
┠──────────┼──────────┼──────────┼──────────┨
┃XB │TinyInt │Null │性别(S) ┃
┃ │ │ │代码:3 ┃
┠──────────┼──────────┼──────────┼──────────┨
┃MZ │TinyInt │Null │民族(S) ┃
┃ │ │ │代码:5 ┃
┠──────────┼──────────┼──────────┼──────────┨
┃SFZHM │VarChar(20) │Null │身份证号码 ┃
┠──────────┼──────────┼──────────┼──────────┨
┃CSRQ │DateTime │Null │出生日期(S) ┃
┠──────────┼──────────┼──────────┼──────────┨
┃WHCD │TinyInt │Null │文化程度(S) ┃
┃ │ │ │代码:6 ┃
┠──────────┼──────────┼──────────┼──────────┨
┃ZZMM │TinyInt │Null │政治面貌(S) ┃
┃ │ │ │代码:8 ┃
┠──────────┼──────────┼──────────┼──────────┨
┃BQDW │VarChar(80) │Null │捕前单位 ┃
┠──────────┼──────────┼──────────┼──────────┨
┃SFJR │TinyInt │Null │军人(S) ┃
┃ │ │ │是否 ┃
┠──────────┼──────────┼──────────┼──────────┨
┃SF │Integer │Null │身份(S)(Q:原一审┃
┃ │ │ │诉讼地位) ┃
┃ │ │ │代码:26(军人:172 ┃
┃ │ │ │)(Q:代码159) ┃
┠──────────┼──────────┼──────────┼──────────┨
┃JRZL │TinyInt │Null │军人种类(S) ┃
┃ │ │ │代码:173 ┃
┠──────────┼──────────┼──────────┼──────────┨
┃JRZW │TinyInt │Null │军人职务(S) ┃
┃ │ │ │代码:174 ┃
┠──────────┼──────────┼──────────┼──────────┨
┃GBZL │TinyInt │Null │军人干部种类(S) ┃
┃ │ │ │代码:175 ┃
┠──────────┼──────────┼──────────┼──────────┨
┃ZW │VarChar(20) │Null │职务 ┃
┠──────────┼──────────┼──────────┼──────────┨
┃JB │TinyInt │Null │级别(S) ┃
┃ │ │ │代码:11 ┃
┠──────────┼──────────┼──────────┼──────────┨
┃ZANL │TinyInt │Null │作案时年龄(S) ┃
┠──────────┼──────────┼──────────┼──────────┨
┃QZCSZL │TinyInt │Null │强制措施种类(S:执 ┃
┃ │ │ │行方法) ┃
┃ │ │ │代码:233(代码:220┃
┃ │ │ │) ┃
┠──────────┼──────────┼──────────┼──────────┨
┃QZRQ │DateTime │Null │实施强制措施日期( ┃
┃ │ │ │S:执行日期) ┃
┠──────────┼──────────┼──────────┼──────────┨
┃ZM │SmallInt │Null │罪名(J:已服期刑 ┃
┃ │ │ │日) ┃
┃ │ │ │案由代码 ┃
┠──────────┼──────────┼──────────┼──────────┨
┃ZMZS │VarChar(80) │Null │罪名注释 ┃
┠──────────┼──────────┼──────────┼──────────┨
┃ZM1 │SmallInt │Null │罪名1(J:已服期刑日)┃
┃ │ │ │(S:前科罪名) ┃
┃ │ │ │案由代码 ┃
┠──────────┼──────────┼──────────┼──────────┨
┃ZM1ZS │VarChar(80) │Null │罪名1注释(S:统计 ┃
┃ │ │ │年) ┃
┠──────────┼──────────┼──────────┼──────────┨
┃ZM2 │SmallInt │Null │罪名2 ┃
┃ │ │ │案由代码 ┃
┠──────────┼──────────┼──────────┼──────────┨
┃ZM2ZS │VarChar(80) │Null │罪名2注释(S:统计 ┃
┃ │ │ │月) ┃
┠──────────┼──────────┼──────────┼──────────┨
┃ZM3 │SmallInt │Null │罪名3 ┃
┃ │ │ │案由代码 ┃
┠──────────┼──────────┼──────────┼──────────┨
┃ZM3ZS │VarChar(80) │Null │罪名3注释(S:统计 ┃
┃ │ │ │表) ┃
┠──────────┼──────────┼──────────┼──────────┨
┃ZM4 │SmallInt │Null │罪名4(S:超过7日执 ┃
┃ │ │ │行) ┃
┃ │ │ │案由代码 (S:是否)┃
┠──────────┼──────────┼──────────┼──────────┨
┃ZM4ZS │VarChar(80) │Null │罪名4注释(S:超期执┃
┃ │ │ │行原因) ┃
┃ │ │ │(S:代码:221) ┃
┠──────────┼──────────┼──────────┼──────────┨
┃JAZM │SmallInt │Null │结案罪名(S:结案罪 ┃
┃ │ │ │名) ┃
┃ │ │ │案由代码 ┃
┠──────────┼──────────┼──────────┼──────────┨
┃JAZMZS │VarChar(80) │Null │结案罪名注释 ┃
┠──────────┼──────────┼──────────┼──────────┨
┃JAZM1 │SmallInt │Null │结案罪名1 ┃
┃ │ │ │案由代码 ┃
┠──────────┼──────────┼──────────┼──────────┨
┃JAZM1ZS │VarChar(80) │Null │结案罪名1注释(S:原┃
┃ │ │ │单位) ┃
┠──────────┼──────────┼──────────┼──────────┨
┃JAZM2 │SmallInt │Null │结案罪名2 ┃
┃ │ │ │案由代码 ┃
┠──────────┼──────────┼──────────┼──────────┨
┃JAZM2ZS │VarChar(80) │Null │结案罪名2注释 ┃
┠──────────┼──────────┼──────────┼──────────┨
┃JAZM3 │SmallInt │Null │结案罪名3 ┃
┃ │ │ │案由代码 ┃
┠──────────┼──────────┼──────────┼──────────┨
┃JAZM3ZS │VarChar(80) │Null │结案罪名3注释 ┃
┠──────────┼──────────┼──────────┼──────────┨
┃JAZM4 │SmallInt │Null │结案罪名4 ┃
┃ │ │ │案由代码 ┃
┠──────────┼──────────┼──────────┼──────────┨
┃JAZM4ZS │VarChar(80) │Null │结案罪名4注释 ┃
┠──────────┼──────────┼──────────┼──────────┨
┃SNFTSL │TinyInt │Null │少年法庭审理 ┃
┃ │ │ │是否 ┃
┠──────────┼──────────┼──────────┼──────────┨
┃BZJE │Money │Null │保证金额 ┃
┠──────────┼──────────┼──────────┼──────────┨
┃BZR │VarChar(40) │Null │保证人(S:现场监 ┃
┃ │ │ │督) ┃
┠──────────┼──────────┼──────────┼──────────┨
┃FZJE │Money │Null │犯罪金额 ┃
┠──────────┼──────────┼──────────┼──────────┨
┃FZJEWFJS │TinyInt │Null │犯罪金额无法计算 ┃
┃ │ │ │是否 ┃
┠──────────┼──────────┼──────────┼──────────┨
┃FFSDJE │Money │Null │非法所得金额(S) ┃
┠──────────┼──────────┼──────────┼──────────┨
┃ZY │TinyInt │Null │在押(J:已服期刑 ┃
┃ │ │ │年) ┃
┃ │ │ │是否 ┃
┠──────────┼──────────┼──────────┼──────────┨
┃FYJDDB │TinyInt │Null │法院决定逮捕(J:已 ┃
┃ │ │ │服期刑年) ┃
┃ │ │ │是否 ┃
┠──────────┼──────────┼──────────┼──────────┨
┃CFZ │TinyInt │Null │曾犯罪(S) ┃
┃ │ │ │是否 ┃
┠──────────┼──────────┼──────────┼──────────┨
┃CLJ │TinyInt │Null │曾劳教(J:已减期刑 ┃
┃ │ │ │年)(S) ┃
┃ │ │ │是否 ┃
┠──────────┼──────────┼──────────┼──────────┨
┃LF │TinyInt │Null │累犯(J:已减期刑 ┃
┃ │ │ │月)(S) ┃
┃ │ │ │是否 ┃
┠──────────┼──────────┼──────────┼──────────┨
┃SZBF │TinyInt │Null │数罪并罚 ┃
┃ │ │ │是否 ┃
┠──────────┼──────────┼──────────┼──────────┨
┃JYCS │VarChar(80) │Null │羁押场所(S:执行地 ┃
┃ │ │ │点) ┃
┠──────────┼──────────┼──────────┼──────────┨
┃PJJG │TinyInt │Null │已经废弃 ┃
┠──────────┼──────────┼──────────┼──────────┨
┃YSPJQK │TinyInt │Null │原/一审判决情况 ┃
┃ │ │ │代码:210 ┃
┠──────────┼──────────┼──────────┼──────────┨
┃YSPDZX │TinyInt │Null │原/一审判定主刑 ┃
┃ │ │ │代码:234 ┃
┠──────────┼──────────┼──────────┼──────────┨
┃YSSXZX │TinyInt │Null │原/一审死刑执行 ┃
┃ │ │ │是否 ┃
┠──────────┼──────────┼──────────┼──────────┨
┃YSZXN │TinyInt │Null │原/一审判处主刑年 ┃
┠──────────┼──────────┼──────────┼──────────┨
┃YSZXY │TinyInt │Null │原/一审判处主刑月 ┃
┠──────────┼──────────┼──────────┼──────────┨
┃YSZXR │SmallInt │Null │原/一审判处主刑日 ┃
┠──────────┼──────────┼──────────┼──────────┨
┃YSHXN │TinyInt │Null │原/一审缓刑年 ┃
┠──────────┼──────────┼──────────┼──────────┨
┃YSHXY │TinyInt │Null │原/一审缓刑月 ┃
┠──────────┼──────────┼──────────┼──────────┨
┃YSHXR │SmallInt │Null │原/一审缓刑日 ┃
┠──────────┼──────────┼──────────┼──────────┨
┃YSWZYY │TinyInt │Null │原/一审无罪原因 ┃
┃ │ │ │代码:140 ┃
┠──────────┼──────────┼──────────┼──────────┨
┃YSFJXZL │TinyInt │Null │原/一审附加刑种类 ┃
┃ │ │ │代码:235 ┃
┠──────────┼──────────┼──────────┼──────────┨
┃YSFJXZL2 │TinyInt │Null │原/一审附加刑种类2┃
┃ │ │ │代码:235 ┃
┠──────────┼──────────┼──────────┼──────────┨
┃YSBDQLN │TinyInt │Null │原/一审剥夺政治权利 ┃
┃ │ │ │年 ┃
┠──────────┼──────────┼──────────┼──────────┨
┃YSBDQLY │TinyInt │Null │原/一审剥夺政治权利 ┃
┃ │ │ │月 ┃
┠──────────┼──────────┼──────────┼──────────┨
┃YSBDQLR │SmallInt │Null │原/一审剥夺政治权利 ┃
┃ │ │ │日 ┃
┠──────────┼──────────┼──────────┼──────────┨
┃YSBDQLZS │TinyInt │Null │原/一审剥夺政治权力 ┃
┃ │ │ │终生 ┃
┃ │ │ │是否 ┃
┠──────────┼──────────┼──────────┼──────────┨
┃YSFJMSCC │Money │Null │原/一审附加没收财产 ┃
┃ │ │ │金额 ┃
┠──────────┼──────────┼──────────┼──────────┨
┃YSFJFJ │Money │Null │原/一审附加罚金数额 ┃
┠──────────┼──────────┼──────────┼──────────┨
┃YSFDMSJG │VarChar(100) │Null │原/一审附带民诉处理 ┃
┃ │ │ │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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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SFDMSPCJE │Money │Null │原/一审附带民诉赔偿 ┃
┃ │ │ │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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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SDWFJ │Money │Null │原/一审单位罚金数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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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CGP │TinyInt │Null │维持改判 ┃
┃ │ │ │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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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PYY │TinyInt │Null │改判原因 ┃
┃ │ │ │代码:2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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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JQK │TinyInt │Null │判决情况(J) ┃
┃ │ │ │代码:2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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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DZX │TinyInt │Null │判定主刑(J) ┃
┃ │ │ │代码:2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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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XZX │TinyInt │Null │死刑执行(J)(S:死┃
┃ │ │ │刑缓期执行后执行死 ┃
┃ │ │ │刑) ┃
┃ │ │ │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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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XN │TinyInt │Null │判处主刑年(J)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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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XY │TinyInt │Null │判处主刑月(J)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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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XR │SmallInt │Null │判处主刑日(J)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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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XN │TinyInt │Null │缓刑年(J)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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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XY │TinyInt │Null │缓刑月(J)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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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XR │SmallInt │Null │缓刑日(J)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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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DQLN │TinyInt │Null │剥夺政治权利年(J)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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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DQLY │TinyInt │Null │剥夺政治权利月(J)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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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DQLR │SmallInt │Null │剥夺政治权利日(J)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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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DQLZS │TinyInt │Null │剥夺政治权力终生( ┃
┃ │ │ │J) ┃
┃ │ │ │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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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ZYY │TinyInt │Null │无罪原因(J) ┃
┃ │ │ │代码:1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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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JXZL │TinyInt │Null │附加刑种类(J)(S)┃
┃ │ │ │代码:2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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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JXZL2 │TinyInt │Null │附加刑种类2(J)( ┃
┃ │ │ │S) ┃
┃ │ │ │代码:2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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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JMSCC │Money │Null │附加没收财产(J)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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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JFJ │Money │Null │附加罚金(J)(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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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DMSJG │VarChar(100) │Null │附带民诉处理结果( ┃
┃ │ │ │J)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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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DMSPCJE │Money │Null │附带民诉赔偿金额( ┃
┃ │ │ │J)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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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WFJ │Money │Null │单位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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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SFLXL │TinyInt │Null │对被告人的裁判是否有┃
┃ │ │ │法律效力 ┃
┃ │ │ │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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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HRXM1 │VarChar(40) │Null │辩护人姓名1(S:现场┃
┃ │ │ │法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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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HRDW1 │VarChar(80) │Null │辩护人单位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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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HRLX1 │TinyInt │Null │辩护人类型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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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HRSF1 │VarChar(40) │Null │辩护人身份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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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HRSFZHM1 │VarChar(20) │Null │辩护人身份证号码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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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HRDH1 │VarChar(30) │Null │辩护人电话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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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HRDZ1 │VarChar(80) │Null │辩护人地址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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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HRXM2 │VarChar(40) │Null │辩护人姓名2(S:执行┃
┃ │ │ │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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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HRDW2 │VarChar(80) │Null │辩护人单位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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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HRLX2 │TinyInt │Null │辩护人类型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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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HRSF2 │VarChar(40) │Null │辩护人身份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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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HRSFZHM2 │VarChar(20) │Null │辩护人身份证号码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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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HRDH2 │VarChar(30) │Null │辩护人电话2 ┃
┠──────────┼──────────┼──────────┼──────────┨
┃BHRDZ2 │VarChar(80) │Null │辩护人地址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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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HLX │TinyInt │Null │复核类型 ┃
┃ │ │ │代码:2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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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XSZS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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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段名 │类型 │允空 │注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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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H │Integer │Not Null │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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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BFY │SmallInt │Not Null │经办法院 ┃
┃ │ │ │法院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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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SRXH │TinyInt │Not Null │自诉人序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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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X │TinyInt │Null │类型 ┃
┃ │ │ │代码:1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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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SSSDW │TinyInt │Null │原审诉讼地位 ┃
┃ │ │ │代码:2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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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C │VarChar(80) │Null │姓名,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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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Z │VarChar(80) │Null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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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XDH │VarChar(30) │Null │联系电话 ┃
┠──────────┼──────────┼──────────┼──────────┨
┃YZBM │VarChar(10) │Null │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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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XSP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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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段名 │类型 │允空 │注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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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H │Integer │Not Null │编号 ┃
┠──────────┼──────────┼──────────┼──────────┨
┃JBFY │SmallInt │Not Null │经办法院 ┃
┃ │ │ │法院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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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QXH │TinyInt │Not Null │排期序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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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 │TinyInt │Null │庭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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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QRC │DateTime │Null │排期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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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TQSSJ │DateTime │Null │开庭起始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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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TJSSJ │DateTime │Null │开庭结束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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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TDD │VarChar(80) │Null │开庭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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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TJLY │VarChar(40) │Null │法庭记录员 ┃
┃ │ │ │人员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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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XSYC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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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段名 │类型 │允空 │注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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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H │Integer │Not Null │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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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BFY │SmallInt │Not Null │经办法院 ┃
┃ │ │ │法院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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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CSXXH │TinyInt │Not Null │延长审限序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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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CSXYY │TinyInt │Null │延长审限原因 ┃
┃ │ │ │代码:2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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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CTS │SmallInt │Null │延长天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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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ZR │Integer │Null │延长审限批准人 ┃
┃ │ │ │代码:1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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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XSKC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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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段名 │类型 │允空 │注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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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H │Integer │Not Null │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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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BFY │SmallInt │Not Null │经办法院 ┃
┃ │ │ │法院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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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CSXXH │TinyInt │Not Null │扣除审限序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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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CSXYY │TinyInt │Null │扣除审限原因 ┃
┃ │ │ │代码:1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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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CQSRQ │DateTime │Null │扣除审限起始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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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CJSRQ │DateTime │Null │扣除审限结束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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