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
民事:审判程序
┏━━━━━━━━━━━━━━━━━━━━━┯━━━━━━━━━━━━━━━━━━━━━┓
┃代码值 │代码内容 ┃
┠─────────────────────┼─────────────────────┨
┃1 │一审 ┃
┠─────────────────────┼─────────────────────┨
┃2 │二审 ┃
┠─────────────────────┼─────────────────────┨
┃3 │审判监督 ┃
┠─────────────────────┼─────────────────────┨
┃4 │申诉、申请 ┃
┗━━━━━━━━━━━━━━━━━━━━━┷━━━━━━━━━━━━━━━━━━━━━┛
民事:一审案件适用程序
┏━━━━━━━━━━━━━━━━━━━━━┯━━━━━━━━━━━━━━━━━━━━━┓
┃代码值 │代码内容 ┃
┠─────────────────────┼─────────────────────┨
┃1 │简易 ┃
┠─────────────────────┼─────────────────────┨
┃2 │普通 ┃
┠─────────────────────┼─────────────────────┨
┃3 │特别 ┃
┠─────────────────────┼─────────────────────┨
┃4 │破产 ┃
┠─────────────────────┼─────────────────────┨
┃5 │督促 ┃
┠─────────────────────┼─────────────────────┨
┃6 │公示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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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一审案件来源
┏━━━━━━━━━━━━━━━━━━━━━┯━━━━━━━━━━━━━━━━━━━━━┓
┃代码值 │代码内容 ┃
┠─────────────────────┼─────────────────────┨
┃1 │新收 ┃
┠─────────────────────┼─────────────────────┨
┃2 │指定管辖 ┃
┠─────────────────────┼─────────────────────┨
┃3 │其他法院转来 ┃
┠─────────────────────┼─────────────────────┨
┃4 │发回重审 ┃
┗━━━━━━━━━━━━━━━━━━━━━┷━━━━━━━━━━━━━━━━━━━━━┛
民事:二审案件来源
┏━━━━━━━━━━━━━━━━━━━━━┯━━━━━━━━━━━━━━━━━━━━━┓
┃代码值 │代码内容 ┃
┠─────────────────────┼─────────────────────┨
┃101 │对判决不服 ┃
┠─────────────────────┼─────────────────────┨
┃102 │对裁定驳回起诉(申请)不服 ┃
┠─────────────────────┼─────────────────────┨
┃103 │对裁定不予受理不服 ┃
┠─────────────────────┼─────────────────────┨
┃104 │对管辖异议裁定不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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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再审案件来源
┏━━━━━━━━━━━━━━━━━━━━━┯━━━━━━━━━━━━━━━━━━━━━┓
┃代码值 │代码内容 ┃
┠─────────────────────┼─────────────────────┨
┃201 │本院决定再审 ┃
┠─────────────────────┼─────────────────────┨
┃202 │提审 ┃
┠─────────────────────┼─────────────────────┨
┃203 │指令在审 ┃
┠─────────────────────┼─────────────────────┨
┃204 │抗诉 ┃
┠─────────────────────┼─────────────────────┨
┃205 │当事人申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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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提起二审理由
┏━━━━━━━━━━━━━━━━━━━━━┯━━━━━━━━━━━━━━━━━━━━━┓
┃代码值 │代码内容 ┃
┠─────────────────────┼─────────────────────┨
┃1 │认定事实有错 ┃
┠─────────────────────┼─────────────────────┨
┃2 │事实不清 ┃
┠─────────────────────┼─────────────────────┨
┃3 │证据不足 ┃
┠─────────────────────┼─────────────────────┨
┃4 │违反诉讼程序 ┃
┠─────────────────────┼─────────────────────┨
┃5 │适用法律错误 ┃
┠─────────────────────┼─────────────────────┨
┃30 │其他 ┃
┗━━━━━━━━━━━━━━━━━━━━━┷━━━━━━━━━━━━━━━━━━━━━┛
民事:提起再审理由
┏━━━━━━━━━━━━━━━━━━━━━┯━━━━━━━━━━━━━━━━━━━━━┓
┃代码值 │代码内容 ┃
┠─────────────────────┼─────────────────────┨
┃1 │有新的证据 ┃
┠─────────────────────┼─────────────────────┨
┃2 │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 ┃
┠─────────────────────┼─────────────────────┨
┃3 │适用法律错误 ┃
┠─────────────────────┼─────────────────────┨
┃4 │违反诉讼程序 ┃
┠─────────────────────┼─────────────────────┨
┃5 │审判人员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
┠─────────────────────┼─────────────────────┨
┃6 │调解违反自愿原则 ┃
┠─────────────────────┼─────────────────────┨
┃7 │调解协议内容违反法律 ┃
┠─────────────────────┼─────────────────────┨
┃30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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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一审案件结案方式
┏━━━━━━━━━━━━━━━━━━━━━┯━━━━━━━━━━━━━━━━━━━━━┓
┃代码值 │代码内容 ┃
┠─────────────────────┼─────────────────────┨
┃1 │判决 ┃
┠─────────────────────┼─────────────────────┨
┃2 │调解 ┃
┠─────────────────────┼─────────────────────┨
┃3 │裁定:驳回起诉 ┃
┠─────────────────────┼─────────────────────┨
┃4 │裁定:撤诉 ┃
┠─────────────────────┼─────────────────────┨
┃5 │裁定:终结 ┃
┠─────────────────────┼─────────────────────┨
┃6 │裁定:其他 ┃
┠─────────────────────┼─────────────────────┨
┃7 │移送 ┃
┗━━━━━━━━━━━━━━━━━━━━━┷━━━━━━━━━━━━━━━━━━━━━┛
民事:二审案件结案方式
┏━━━━━━━━━━━━━━━━━━━━━┯━━━━━━━━━━━━━━━━━━━━━┓
┃代码值 │代码内容 ┃
┠─────────────────────┼─────────────────────┨
┃101 │判决:维持 ┃
┠─────────────────────┼─────────────────────┨
┃102 │判决:改判 ┃
┠─────────────────────┼─────────────────────┨
┃103 │裁定:发回重申 ┃
┠─────────────────────┼─────────────────────┨
┃104 │裁定:撤诉 ┃
┠─────────────────────┼─────────────────────┨
┃105 │裁定:驳回 ┃
┠─────────────────────┼─────────────────────┨
┃106 │裁定:终结 ┃
┠─────────────────────┼─────────────────────┨
┃107 │裁定:撤销原裁定 ┃
┠─────────────────────┼─────────────────────┨
┃108 │裁定:其他 ┃
┠─────────────────────┼─────────────────────┨
┃109 │调解 ┃
┗━━━━━━━━━━━━━━━━━━━━━┷━━━━━━━━━━━━━━━━━━━━━┛
民事:一审当事人诉讼地位
┏━━━━━━━━━━━━━━━━━━━━━┯━━━━━━━━━━━━━━━━━━━━━┓
┃代码值 │代码内容 ┃
┠─────────────────────┼─────────────────────┨
┃1 │原告 ┃
┠─────────────────────┼─────────────────────┨
┃2 │被告 ┃
┠─────────────────────┼─────────────────────┨
┃3 │第三人 ┃
┠─────────────────────┼─────────────────────┨
┃4 │申请(起诉)人 ┃
┠─────────────────────┼─────────────────────┨
┃5 │被申请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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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二审当事人诉讼地位
┏━━━━━━━━━━━━━━━━━━━━━┯━━━━━━━━━━━━━━━━━━━━━┓
┃代码值 │代码内容 ┃
┠─────────────────────┼─────────────────────┨
┃101 │原审原告 ┃
┠─────────────────────┼─────────────────────┨
┃102 │原审被告 ┃
┠─────────────────────┼─────────────────────┨
┃103 │原审第三人 ┃
┠─────────────────────┼─────────────────────┨
┃104 │上诉人(原审原告) ┃
┠─────────────────────┼─────────────────────┨
┃105 │上诉人(原审被告) ┃
┠─────────────────────┼─────────────────────┨
┃106 │上诉人(原审第三人) ┃
┠─────────────────────┼─────────────────────┨
┃107 │上诉人 ┃
┠─────────────────────┼─────────────────────┨
┃108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 ┃
┠─────────────────────┼─────────────────────┨
┃109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 ┃
┠─────────────────────┼─────────────────────┨
┃110 │被上诉人(原审第三人) ┃
┠─────────────────────┼─────────────────────┨
┃111 │被上诉人 ┃
┠─────────────────────┼─────────────────────┨
┃112 │原审申请人 ┃
┠─────────────────────┼─────────────────────┨
┃113 │原审被申请人 ┃
┗━━━━━━━━━━━━━━━━━━━━━┷━━━━━━━━━━━━━━━━━━━━━┛
民事:再审当事人诉讼地位
┏━━━━━━━━━━━━━━━━━━━━━┯━━━━━━━━━━━━━━━━━━━━━┓
┃代码值 │代码内容 ┃
┠─────────────────────┼─────────────────────┨
┃201 │原审原告 ┃
┠─────────────────────┼─────────────────────┨
┃202 │原审被告 ┃
┠─────────────────────┼─────────────────────┨
┃203 │原审第三人 ┃
┠─────────────────────┼─────────────────────┨
┃204 │原审上诉人 ┃
┠─────────────────────┼─────────────────────┨
┃205 │申请再审人(原审原告) ┃
┠─────────────────────┼─────────────────────┨
┃206 │申请再审人(原审被告) ┃
┠─────────────────────┼─────────────────────┨
┃207 │申请再审人(原审第三人) ┃
┠─────────────────────┼─────────────────────┨
┃208 │申请再审人(原审上诉人) ┃
┠─────────────────────┼─────────────────────┨
┃209 │申请再审人 ┃
┠─────────────────────┼─────────────────────┨
┃210 │被申请人 ┃
┠─────────────────────┼─────────────────────┨
┃211 │被申诉人 ┃
┠─────────────────────┼─────────────────────┨
┃212 │抗诉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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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中止原因
┏━━━━━━━━━━━━━━━━━━━━━┯━━━━━━━━━━━━━━━━━━━━━┓
┃代码值 │代码内容 ┃
┠─────────────────────┼─────────────────────┨
┃1 │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
┃ │诉讼 ┃
┠─────────────────────┼─────────────────────┨
┃2 │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
┃ │理人 ┃
┠─────────────────────┼─────────────────────┨
┃3 │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
┃ │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 ┃
┠─────────────────────┼─────────────────────┨
┃4 │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 ┃
┠─────────────────────┼─────────────────────┨
┃5 │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
┃ │尚未审结 ┃
┠─────────────────────┼─────────────────────┨
┃30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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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强制措施种类
┏━━━━━━━━━━━━━━━━━━━━━┯━━━━━━━━━━━━━━━━━━━━━┓
┃代码值 │代码内容 ┃
┠─────────────────────┼─────────────────────┨
┃1 │拘传 ┃
┠─────────────────────┼─────────────────────┨
┃2 │训诫 ┃
┠─────────────────────┼─────────────────────┨
┃3 │责令退出法庭 ┃
┠─────────────────────┼─────────────────────┨
┃4 │罚款 ┃
┠─────────────────────┼─────────────────────┨
┃5 │拘留 ┃
┠─────────────────────┼─────────────────────┨
┃30 │其他 ┃
┗━━━━━━━━━━━━━━━━━━━━━┷━━━━━━━━━━━━━━━━━━━━━┛
民事:采取强制措施原因
┏━━━━━━━━━━━━━━━━━━━━━┯━━━━━━━━━━━━━━━━━━━━━┓
┃代码值 │代码内容 ┃
┠─────────────────────┼─────────────────────┨
┃1 │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
┃ │拒不到庭 ┃
┠─────────────────────┼─────────────────────┨
┃2 │伪造、隐藏、毁灭证据 ┃
┠─────────────────────┼─────────────────────┨
┃3 │指使、贿买他人作伪证 ┃
┠─────────────────────┼─────────────────────┨
┃4 │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
┠─────────────────────┼─────────────────────┨
┃5 │开庭审理中有妨害民事诉讼行为,使开庭审理难┃
┃ │以正常进行 ┃
┠─────────────────────┼─────────────────────┨
┃6 │以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司法人员执行职务或扰┃
┃ │乱司法机关工作秩序 ┃
┠─────────────────────┼─────────────────────┨
┃7 │对司法人员或有关人员用侮辱、诽谤、诬陷、殴┃
┃ │打等方法打击报复 ┃
┠─────────────────────┼─────────────────────┨
┃8 │无视法院判决、裁定、调解协议,拒不履行法律┃
┃ │文书确定的义务 ┃
┠─────────────────────┼─────────────────────┨
┃9 │有义务协助执行的人,无故推拖、拒绝或妨碍执┃
┃ │行 ┃
┠─────────────────────┼─────────────────────┨
┃30 │其他 ┃
┗━━━━━━━━━━━━━━━━━━━━━┷━━━━━━━━━━━━━━━━━━━━━┛
民事:改判原因
┏━━━━━━━━━━━━━━━━━━━━━┯━━━━━━━━━━━━━━━━━━━━━┓
┃代码值 │代码内容 ┃
┠─────────────────────┼─────────────────────┨
┃1 │认定事实错误 ┃
┠─────────────────────┼─────────────────────┨
┃2 │适用法律不当 ┃
┠─────────────────────┼─────────────────────┨
┃3 │事实不清 ┃
┠─────────────────────┼─────────────────────┨
┃4 │证据不足 ┃
┠─────────────────────┼─────────────────────┨
┃5 │当事人提出新的证据 ┃
┠─────────────────────┼─────────────────────┨
┃30 │其他 ┃
┗━━━━━━━━━━━━━━━━━━━━━┷━━━━━━━━━━━━━━━━━━━━━┛
民事:发回重审原因
┏━━━━━━━━━━━━━━━━━━━━━┯━━━━━━━━━━━━━━━━━━━━━┓
┃代码值 │代码内容 ┃
┠─────────────────────┼─────────────────────┨
┃1 │认定事实错误 ┃
┠─────────────────────┼─────────────────────┨
┃2 │事实不清 ┃
┠─────────────────────┼─────────────────────┨
┃3 │证据不足 ┃
┠─────────────────────┼─────────────────────┨
┃4 │违反法定诉讼程序 ┃
┠─────────────────────┼─────────────────────┨
┃30 │其他 ┃
┗━━━━━━━━━━━━━━━━━━━━━┷━━━━━━━━━━━━━━━━━━━━━┛
民事:财产保全方式
┏━━━━━━━━━━━━━━━━━━━━━┯━━━━━━━━━━━━━━━━━━━━━┓
┃代码值 │代码内容 ┃
┠─────────────────────┼─────────────────────┨
┃1 │查封 ┃
┠─────────────────────┼─────────────────────┨
┃2 │冻结 ┃
┠─────────────────────┼─────────────────────┨
┃3 │扣押 ┃
┠─────────────────────┼─────────────────────┨
┃30 │其他 ┃
┗━━━━━━━━━━━━━━━━━━━━━┷━━━━━━━━━━━━━━━━━━━━━┛
民事:延长审限原因
┏━━━━━━━━━━━━━━━━━━━━━┯━━━━━━━━━━━━━━━━━━━━━┓
┃代码值 │代码内容 ┃
┠─────────────────────┼─────────────────────┨
┃1 │案情疑难、复杂 ┃
┠─────────────────────┼─────────────────────┨
┃2 │请示待决 ┃
┠─────────────────────┼─────────────────────┨
┃3 │征求有关部门意见 ┃
┠─────────────────────┼─────────────────────┨
┃4 │需要调查取证 ┃
┠─────────────────────┼─────────────────────┨
┃30 │其他 ┃
┗━━━━━━━━━━━━━━━━━━━━━┷━━━━━━━━━━━━━━━━━━━━━┛
民事:大要案成因
┏━━━━━━━━━━━━━━━━━━━━━┯━━━━━━━━━━━━━━━━━━━━━┓
┃代码值 │代码内容 ┃
┠─────────────────────┼─────────────────────┨
┃1 │部级以上单位或干部为原告或被告 ┃
┠─────────────────────┼─────────────────────┨
┃2 │同一纠纷,原告或被告涉及100人以上 ┃
┠─────────────────────┼─────────────────────┨
┃3 │属涉外、涉台或诉讼标的在贰佰万元以上或重大┃
┃ │的涉港、澳案件 ┃
┠─────────────────────┼─────────────────────┨
┃4 │债务、继承、赔偿、房地产纠纷争议金额超过壹┃
┃ │佰万元 ┃
┠─────────────────────┼─────────────────────┨
┃5 │原告或被告为社会知名人士或高级知识分子 ┃
┠─────────────────────┼─────────────────────┨
┃6 │涉及民族、统战、外交政策 ┃
┠─────────────────────┼─────────────────────┨
┃7 │涉及新政策、法规、法律或政策与法律有冲突 ┃
┠─────────────────────┼─────────────────────┨
┃8 │在一定时期内属于新类型案件 ┃
┠─────────────────────┼─────────────────────┨
┃9 │立案有争议 ┃
┠─────────────────────┼─────────────────────┨
┃10 │诉讼标的超过伍佰万元的经济案件 ┃
┠─────────────────────┼─────────────────────┨
┃11 │在国内产生较大影响,为新闻媒体关注 ┃
┠─────────────────────┼─────────────────────┨
┃12 │200人以上的国有企业破产 ┃
┠─────────────────────┼─────────────────────┨
┃13 │对国有大中型企业或注册资金在壹佰万元以上的┃
┃ │三资企业采取了冻结、查封等强制措施 ┃
┠─────────────────────┼─────────────────────┨
┃14 │涉及国家或本市重点建设项目 ┃
┠─────────────────────┼─────────────────────┨
┃15 │深具国际影响 ┃
┠─────────────────────┼─────────────────────┨
┃16 │诉讼标的超过壹佰伍拾万元的知产案件 ┃
┠─────────────────────┼─────────────────────┨
┃17 │原告或被告为区以上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的知产┃
┃ │案件 ┃
┠─────────────────────┼─────────────────────┨
┃18 │需要先予执行 ┃
┠─────────────────────┼─────────────────────┨
┃19 │采取了强制措施 ┃
┠─────────────────────┼─────────────────────┨
┃20 │属国有企业的不正当竞争纠纷 ┃
┠─────────────────────┼─────────────────────┨
┃21 │属大型国有企业或国家重要科研部门的技术合同┃
┃ │案件 ┃
┠─────────────────────┼─────────────────────┨
┃30 │其他 ┃
┗━━━━━━━━━━━━━━━━━━━━━┷━━━━━━━━━━━━━━━━━━━━━┛
民事:不公开审理原因
┏━━━━━━━━━━━━━━━━━━━━━┯━━━━━━━━━━━━━━━━━━━━━┓
┃代码值 │代码内容 ┃
┠─────────────────────┼─────────────────────┨
┃1 │有关国家秘密 ┃
┠─────────────────────┼─────────────────────┨
┃2 │有关个人隐私 ┃
┠─────────────────────┼─────────────────────┨
┃30 │其他 ┃
┗━━━━━━━━━━━━━━━━━━━━━┷━━━━━━━━━━━━━━━━━━━━━┛
民事:合同、权属纠纷种类
┏━━━━━━━━━━━━━━━━━━━━━┯━━━━━━━━━━━━━━━━━━━━━┓
┃代码值 │代码内容 ┃
┠─────────────────────┼─────────────────────┨
┃1 │法人与法人之间 ┃
┠─────────────────────┼─────────────────────┨
┃2 │法人与其他经济组织之间 ┃
┠─────────────────────┼─────────────────────┨
┃3 │自然人为一方当事人 ┃
┗━━━━━━━━━━━━━━━━━━━━━┷━━━━━━━━━━━━━━━━━━━━━┛
民事:合同、权属纠纷种类细节
┏━━━━━━━━━━━━━━━━━━━━━┯━━━━━━━━━━━━━━━━━━━━━┓
┃代码值 │代码内容 ┃
┠─────────────────────┼─────────────────────┨
┃1 │生活、消费领域 ┃
┠─────────────────────┼─────────────────────┨
┃2 │生产、流通领域 ┃
┗━━━━━━━━━━━━━━━━━━━━━┷━━━━━━━━━━━━━━━━━━━━━┛
民事:一审案件中“二审裁定结果”
┏━━━━━━━━━━━━━━━━━━━━━┯━━━━━━━━━━━━━━━━━━━━━┓
┃代码值 │代码内容 ┃
┠─────────────────────┼─────────────────────┨
┃1 │上诉人申请撤回上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撤回上┃
┃ │诉的 ┃
┠─────────────────────┼─────────────────────┨
┃2 │第二审人民法院查明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不予┃
┃ │受理裁定有错误,作出裁定撤销原裁定,并 指 ┃
┃ │令第一审人民法院立案受理的 ┃
┠─────────────────────┼─────────────────────┨
┃3 │第二审人民法院查明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不予┃
┃ │受理裁定正确,作出驳回上诉裁定的 ┃
┗━━━━━━━━━━━━━━━━━━━━━┷━━━━━━━━━━━━━━━━━━━━━┛
民事:再审案件结案方式
┏━━━━━━━━━━━━━━━━━━━━━┯━━━━━━━━━━━━━━━━━━━━━┓
┃代码值 │代码内容 ┃
┠─────────────────────┼─────────────────────┨
┃201 │判决:维持 ┃
┠─────────────────────┼─────────────────────┨
┃202 │判决:改判 ┃
┠─────────────────────┼─────────────────────┨
┃203 │裁定:发回重审 ┃
┠─────────────────────┼─────────────────────┨
┃204 │裁定:撤诉 ┃
┠─────────────────────┼─────────────────────┨
┃205 │裁定:驳回 ┃
┠─────────────────────┼─────────────────────┨
┃206 │裁定:终结 ┃
┠─────────────────────┼─────────────────────┨
┃207 │裁定:其他 ┃
┠─────────────────────┼─────────────────────┨
┃208 │调解 ┃
┗━━━━━━━━━━━━━━━━━━━━━┷━━━━━━━━━━━━━━━━━━━━━┛
民事:一审婚姻案件结案方式
┏━━━━━━━━━━━━━━━━━━━━━┯━━━━━━━━━━━━━━━━━━━━━┓
┃代码值 │代码内容 ┃
┠─────────────────────┼─────────────────────┨
┃1 │判决解除婚姻关系 ┃
┠─────────────────────┼─────────────────────┨
┃2 │判决不解除婚姻关系 ┃
┠─────────────────────┼─────────────────────┨
┃3 │调解解除婚姻关系 ┃
┠─────────────────────┼─────────────────────┨
┃4 │调解不解除婚姻关系 ┃
┗━━━━━━━━━━━━━━━━━━━━━┷━━━━━━━━━━━━━━━━━━━━━┛
民事:破产案件结案方式
┏━━━━━━━━━━━━━━━━━━━━━┯━━━━━━━━━━━━━━━━━━━━━┓
┃代码值 │代码内容 ┃
┠─────────────────────┼─────────────────────┨
┃1 │裁定:宣告破产 ┃
┠─────────────────────┼─────────────────────┨
┃2 │裁定:撤回申请 ┃
┠─────────────────────┼─────────────────────┨
┃3 │裁定:驳回申请 ┃
┠─────────────────────┼─────────────────────┨
┃4 │裁定:终结破产程序:和解 ┃
┠─────────────────────┼─────────────────────┨
┃5 │裁定:终结破产程序:破产费用不足支付 ┃
┠─────────────────────┼─────────────────────┨
┃6 │裁定:终结破产程序:其他:财产分配完毕 ┃
┠─────────────────────┼─────────────────────┨
┃7 │裁定:终结破产程序:其他:兼并 ┃
┠─────────────────────┼─────────────────────┨
┃8 │裁定:终结破产程序:其他:收购 ┃
┠─────────────────────┼─────────────────────┨
┃9 │裁定:终结破产程序:其他:驳回破产申请裁定┃
┃ │申请复议 ┃
┠─────────────────────┼─────────────────────┨
┃10 │裁定:其他 ┃
┗━━━━━━━━━━━━━━━━━━━━━┷━━━━━━━━━━━━━━━━━━━━━┛
民事:破产案件当事人诉讼地位
┏━━━━━━━━━━━━━━━━━━━━━┯━━━━━━━━━━━━━━━━━━━━━┓
┃代码值 │代码内容 ┃
┠─────────────────────┼─────────────────────┨
┃1 │债权人 ┃
┠─────────────────────┼─────────────────────┨
┃2 │债权申请人 ┃
┠─────────────────────┼─────────────────────┨
┃3 │债务人 ┃
┠─────────────────────┼─────────────────────┨
┃4 │债务申请人 ┃
┠─────────────────────┼─────────────────────┨
┃5 │债务被申请人 ┃
┗━━━━━━━━━━━━━━━━━━━━━┷━━━━━━━━━━━━━━━━━━━━━┛
民事:适用特别程序办理的案件结案方式
┏━━━━━━━━━━━━━━━━━━━━━┯━━━━━━━━━━━━━━━━━━━━━┓
┃代码值 │代码内容 ┃
┠─────────────────────┼─────────────────────┨
┃1 │判决 ┃
┠─────────────────────┼─────────────────────┨
┃2 │裁定:撤回申请 ┃
┠─────────────────────┼─────────────────────┨
┃3 │裁定:驳回申请 ┃
┠─────────────────────┼─────────────────────┨
┃4 │裁定:终结 ┃
┠─────────────────────┼─────────────────────┨
┃255 │其他 ┃
┗━━━━━━━━━━━━━━━━━━━━━┷━━━━━━━━━━━━━━━━━━━━━┛
民事:适用特别程序办理的案件当事人诉讼地位
┏━━━━━━━━━━━━━━━━━━━━━┯━━━━━━━━━━━━━━━━━━━━━┓
┃代码值 │代码内容 ┃
┠─────────────────────┼─────────────────────┨
┃1 │申请人 ┃
┠─────────────────────┼─────────────────────┨
┃2 │被申请人 ┃
┗━━━━━━━━━━━━━━━━━━━━━┷━━━━━━━━━━━━━━━━━━━━━┛
民事:破产企业性质
┏━━━━━━━━━━━━━━━━━━━━━┯━━━━━━━━━━━━━━━━━━━━━┓
┃代码值 │代码内容 ┃
┠─────────────────────┼─────────────────────┨
┃1 │国有企业 ┃
┠─────────────────────┼─────────────────────┨
┃2 │集体企业 ┃
┠─────────────────────┼─────────────────────┨
┃3 │股份合作企业 ┃
┠─────────────────────┼─────────────────────┨
┃4 │联营企业 ┃
┠─────────────────────┼─────────────────────┨
┃5 │有限责任公司 ┃
┠─────────────────────┼─────────────────────┨
┃6 │股份有限公司 ┃
┠─────────────────────┼─────────────────────┨
┃7 │私营企业 ┃
┠─────────────────────┼─────────────────────┨
┃8 │其他企业 ┃
┠─────────────────────┼─────────────────────┨
┃9 │外商投资企业 ┃
┠─────────────────────┼─────────────────────┨
┃10 │香港投资企业 ┃
┠─────────────────────┼─────────────────────┨
┃11 │澳门投资企业 ┃
┠─────────────────────┼─────────────────────┨
┃12 │台湾投资企业 ┃
┗━━━━━━━━━━━━━━━━━━━━━┷━━━━━━━━━━━━━━━━━━━━━┛
民事:督促程序申请事项
┏━━━━━━━━━━━━━━━━━━━━━┯━━━━━━━━━━━━━━━━━━━━━┓
┃代码值 │代码内容 ┃
┠─────────────────────┼─────────────────────┨
┃1 │支票 ┃
┠─────────────────────┼─────────────────────┨
┃2 │本票 ┃
┠─────────────────────┼─────────────────────┨
┃3 │汇票 ┃
┠─────────────────────┼─────────────────────┨
┃4 │股票 ┃
┠─────────────────────┼─────────────────────┨
┃5 │国库券 ┃
┠─────────────────────┼─────────────────────┨
┃6 │债券 ┃
┠─────────────────────┼─────────────────────┨
┃7 │可转正存款单 ┃
┠─────────────────────┼─────────────────────┨
┃30 │其他有价证券 ┃
┗━━━━━━━━━━━━━━━━━━━━━┷━━━━━━━━━━━━━━━━━━━━━┛
民事:督促、公示催告程序处理结果
┏━━━━━━━━━━━━━━━━━━━━━┯━━━━━━━━━━━━━━━━━━━━━┓
┃代码值 │代码内容 ┃
┠─────────────────────┼─────────────────────┨
┃1 │判决 ┃
┠─────────────────────┼─────────────────────┨
┃2 │驳回申请 ┃
┠─────────────────────┼─────────────────────┨
┃3 │终结 ┃
┠─────────────────────┼─────────────────────┨
┃30 │其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