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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信息网络系统建设技术规范(4)

  民事案件

  民事:审判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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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码值                  │代码内容                 ┃
┠─────────────────────┼─────────────────────┨
┃1                     │一审                   ┃
┠─────────────────────┼─────────────────────┨
┃2                     │二审                   ┃
┠─────────────────────┼─────────────────────┨
┃3                     │审判监督                 ┃
┠─────────────────────┼─────────────────────┨
┃4                     │申诉、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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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事:一审案件适用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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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码值                  │代码内容                 ┃
┠─────────────────────┼─────────────────────┨
┃1                     │简易                   ┃
┠─────────────────────┼─────────────────────┨
┃2                     │普通                   ┃
┠─────────────────────┼─────────────────────┨
┃3                     │特别                   ┃
┠─────────────────────┼─────────────────────┨
┃4                     │破产                   ┃
┠─────────────────────┼─────────────────────┨
┃5                     │督促                   ┃
┠─────────────────────┼─────────────────────┨
┃6                     │公示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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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事:一审案件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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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码值                  │代码内容                 ┃
┠─────────────────────┼─────────────────────┨
┃1                     │新收                   ┃
┠─────────────────────┼─────────────────────┨
┃2                     │指定管辖                 ┃
┠─────────────────────┼─────────────────────┨
┃3                     │其他法院转来               ┃
┠─────────────────────┼─────────────────────┨
┃4                     │发回重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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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事:二审案件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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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码值                  │代码内容                 ┃
┠─────────────────────┼─────────────────────┨
┃101                    │对判决不服                ┃
┠─────────────────────┼─────────────────────┨
┃102                    │对裁定驳回起诉(申请)不服        ┃
┠─────────────────────┼─────────────────────┨
┃103                    │对裁定不予受理不服            ┃
┠─────────────────────┼─────────────────────┨
┃104                    │对管辖异议裁定不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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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事:再审案件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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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码值                  │代码内容                 ┃
┠─────────────────────┼─────────────────────┨
┃201                    │本院决定再审               ┃
┠─────────────────────┼─────────────────────┨
┃202                    │提审                   ┃
┠─────────────────────┼─────────────────────┨
┃203                    │指令在审                 ┃
┠─────────────────────┼─────────────────────┨
┃204                    │抗诉                   ┃
┠─────────────────────┼─────────────────────┨
┃205                    │当事人申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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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事:提起二审理由
┏━━━━━━━━━━━━━━━━━━━━━┯━━━━━━━━━━━━━━━━━━━━━┓
┃代码值                  │代码内容                 ┃
┠─────────────────────┼─────────────────────┨
┃1                     │认定事实有错               ┃
┠─────────────────────┼─────────────────────┨
┃2                     │事实不清                 ┃
┠─────────────────────┼─────────────────────┨
┃3                     │证据不足                 ┃
┠─────────────────────┼─────────────────────┨
┃4                     │违反诉讼程序               ┃
┠─────────────────────┼─────────────────────┨
┃5                     │适用法律错误               ┃
┠─────────────────────┼─────────────────────┨
┃30                    │其他                   ┃
┗━━━━━━━━━━━━━━━━━━━━━┷━━━━━━━━━━━━━━━━━━━━━┛
  民事:提起再审理由
┏━━━━━━━━━━━━━━━━━━━━━┯━━━━━━━━━━━━━━━━━━━━━┓
┃代码值                  │代码内容                 ┃
┠─────────────────────┼─────────────────────┨
┃1                     │有新的证据                ┃
┠─────────────────────┼─────────────────────┨
┃2                     │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          ┃
┠─────────────────────┼─────────────────────┨
┃3                     │适用法律错误               ┃
┠─────────────────────┼─────────────────────┨
┃4                     │违反诉讼程序               ┃
┠─────────────────────┼─────────────────────┨
┃5                     │审判人员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
┠─────────────────────┼─────────────────────┨
┃6                     │调解违反自愿原则             ┃
┠─────────────────────┼─────────────────────┨
┃7                     │调解协议内容违反法律           ┃
┠─────────────────────┼─────────────────────┨
┃30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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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事:一审案件结案方式
┏━━━━━━━━━━━━━━━━━━━━━┯━━━━━━━━━━━━━━━━━━━━━┓
┃代码值                  │代码内容                 ┃
┠─────────────────────┼─────────────────────┨
┃1                     │判决                   ┃
┠─────────────────────┼─────────────────────┨
┃2                     │调解                   ┃
┠─────────────────────┼─────────────────────┨
┃3                     │裁定:驳回起诉              ┃
┠─────────────────────┼─────────────────────┨
┃4                     │裁定:撤诉                ┃
┠─────────────────────┼─────────────────────┨
┃5                     │裁定:终结                ┃
┠─────────────────────┼─────────────────────┨
┃6                     │裁定:其他                ┃
┠─────────────────────┼─────────────────────┨
┃7                     │移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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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事:二审案件结案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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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码值                  │代码内容                 ┃
┠─────────────────────┼─────────────────────┨
┃101                    │判决:维持                ┃
┠─────────────────────┼─────────────────────┨
┃102                    │判决:改判                ┃
┠─────────────────────┼─────────────────────┨
┃103                    │裁定:发回重申              ┃
┠─────────────────────┼─────────────────────┨
┃104                    │裁定:撤诉                ┃
┠─────────────────────┼─────────────────────┨
┃105                    │裁定:驳回                ┃
┠─────────────────────┼─────────────────────┨
┃106                    │裁定:终结                ┃
┠─────────────────────┼─────────────────────┨
┃107                    │裁定:撤销原裁定             ┃
┠─────────────────────┼─────────────────────┨
┃108                    │裁定:其他                ┃
┠─────────────────────┼─────────────────────┨
┃109                    │调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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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事:一审当事人诉讼地位
┏━━━━━━━━━━━━━━━━━━━━━┯━━━━━━━━━━━━━━━━━━━━━┓
┃代码值                  │代码内容                 ┃
┠─────────────────────┼─────────────────────┨
┃1                     │原告                   ┃
┠─────────────────────┼─────────────────────┨
┃2                     │被告                   ┃
┠─────────────────────┼─────────────────────┨
┃3                     │第三人                  ┃
┠─────────────────────┼─────────────────────┨
┃4                     │申请(起诉)人               ┃
┠─────────────────────┼─────────────────────┨
┃5                     │被申请人                 ┃
┗━━━━━━━━━━━━━━━━━━━━━┷━━━━━━━━━━━━━━━━━━━━━┛
  民事:二审当事人诉讼地位
┏━━━━━━━━━━━━━━━━━━━━━┯━━━━━━━━━━━━━━━━━━━━━┓
┃代码值                  │代码内容                 ┃
┠─────────────────────┼─────────────────────┨
┃101                    │原审原告                 ┃
┠─────────────────────┼─────────────────────┨
┃102                    │原审被告                 ┃
┠─────────────────────┼─────────────────────┨
┃103                    │原审第三人                ┃
┠─────────────────────┼─────────────────────┨
┃104                    │上诉人(原审原告)             ┃
┠─────────────────────┼─────────────────────┨
┃105                    │上诉人(原审被告)             ┃
┠─────────────────────┼─────────────────────┨
┃106                    │上诉人(原审第三人)            ┃
┠─────────────────────┼─────────────────────┨
┃107                    │上诉人                  ┃
┠─────────────────────┼─────────────────────┨
┃108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           ┃
┠─────────────────────┼─────────────────────┨
┃109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           ┃
┠─────────────────────┼─────────────────────┨
┃110                    │被上诉人(原审第三人)          ┃
┠─────────────────────┼─────────────────────┨
┃111                    │被上诉人                 ┃
┠─────────────────────┼─────────────────────┨
┃112                    │原审申请人                ┃
┠─────────────────────┼─────────────────────┨
┃113                    │原审被申请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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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事:再审当事人诉讼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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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码值                  │代码内容                 ┃
┠─────────────────────┼─────────────────────┨
┃201                    │原审原告                 ┃
┠─────────────────────┼─────────────────────┨
┃202                    │原审被告                 ┃
┠─────────────────────┼─────────────────────┨
┃203                    │原审第三人                ┃
┠─────────────────────┼─────────────────────┨
┃204                    │原审上诉人                ┃
┠─────────────────────┼─────────────────────┨
┃205                    │申请再审人(原审原告)           ┃
┠─────────────────────┼─────────────────────┨
┃206                    │申请再审人(原审被告)           ┃
┠─────────────────────┼─────────────────────┨
┃207                    │申请再审人(原审第三人)          ┃
┠─────────────────────┼─────────────────────┨
┃208                    │申请再审人(原审上诉人)          ┃
┠─────────────────────┼─────────────────────┨
┃209                    │申请再审人                ┃
┠─────────────────────┼─────────────────────┨
┃210                    │被申请人                 ┃
┠─────────────────────┼─────────────────────┨
┃211                    │被申诉人                 ┃
┠─────────────────────┼─────────────────────┨
┃212                    │抗诉机关                 ┃
┗━━━━━━━━━━━━━━━━━━━━━┷━━━━━━━━━━━━━━━━━━━━━┛
  民事:中止原因
┏━━━━━━━━━━━━━━━━━━━━━┯━━━━━━━━━━━━━━━━━━━━━┓
┃代码值                  │代码内容                 ┃
┠─────────────────────┼─────────────────────┨
┃1                     │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
┃                     │诉讼                   ┃
┠─────────────────────┼─────────────────────┨
┃2                     │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
┃                     │理人                   ┃
┠─────────────────────┼─────────────────────┨
┃3                     │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
┃                     │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            ┃
┠─────────────────────┼─────────────────────┨
┃4                     │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 ┃
┠─────────────────────┼─────────────────────┨
┃5                     │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
┃                     │尚未审结                 ┃
┠─────────────────────┼─────────────────────┨
┃30                    │其他                   ┃
┗━━━━━━━━━━━━━━━━━━━━━┷━━━━━━━━━━━━━━━━━━━━━┛
  民事:强制措施种类
┏━━━━━━━━━━━━━━━━━━━━━┯━━━━━━━━━━━━━━━━━━━━━┓
┃代码值                  │代码内容                 ┃
┠─────────────────────┼─────────────────────┨
┃1                     │拘传                   ┃
┠─────────────────────┼─────────────────────┨
┃2                     │训诫                   ┃
┠─────────────────────┼─────────────────────┨
┃3                     │责令退出法庭               ┃
┠─────────────────────┼─────────────────────┨
┃4                     │罚款                   ┃
┠─────────────────────┼─────────────────────┨
┃5                     │拘留                   ┃
┠─────────────────────┼─────────────────────┨
┃30                    │其他                   ┃
┗━━━━━━━━━━━━━━━━━━━━━┷━━━━━━━━━━━━━━━━━━━━━┛
  民事:采取强制措施原因
┏━━━━━━━━━━━━━━━━━━━━━┯━━━━━━━━━━━━━━━━━━━━━┓
┃代码值                  │代码内容                 ┃
┠─────────────────────┼─────────────────────┨
┃1                     │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
┃                     │拒不到庭                 ┃
┠─────────────────────┼─────────────────────┨
┃2                     │伪造、隐藏、毁灭证据           ┃
┠─────────────────────┼─────────────────────┨
┃3                     │指使、贿买他人作伪证           ┃
┠─────────────────────┼─────────────────────┨
┃4                     │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
┠─────────────────────┼─────────────────────┨
┃5                     │开庭审理中有妨害民事诉讼行为,使开庭审理难┃
┃                     │以正常进行                ┃
┠─────────────────────┼─────────────────────┨
┃6                     │以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司法人员执行职务或扰┃
┃                     │乱司法机关工作秩序            ┃
┠─────────────────────┼─────────────────────┨
┃7                     │对司法人员或有关人员用侮辱、诽谤、诬陷、殴┃
┃                     │打等方法打击报复             ┃
┠─────────────────────┼─────────────────────┨
┃8                     │无视法院判决、裁定、调解协议,拒不履行法律┃
┃                     │文书确定的义务              ┃
┠─────────────────────┼─────────────────────┨
┃9                     │有义务协助执行的人,无故推拖、拒绝或妨碍执┃
┃                     │行                    ┃
┠─────────────────────┼─────────────────────┨
┃30                    │其他                   ┃
┗━━━━━━━━━━━━━━━━━━━━━┷━━━━━━━━━━━━━━━━━━━━━┛
  民事:改判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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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码值                  │代码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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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认定事实错误               ┃
┠─────────────────────┼─────────────────────┨
┃2                     │适用法律不当               ┃
┠─────────────────────┼─────────────────────┨
┃3                     │事实不清                 ┃
┠─────────────────────┼─────────────────────┨
┃4                     │证据不足                 ┃
┠─────────────────────┼─────────────────────┨
┃5                     │当事人提出新的证据            ┃
┠─────────────────────┼─────────────────────┨
┃30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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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事:发回重审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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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码值                  │代码内容                 ┃
┠─────────────────────┼─────────────────────┨
┃1                     │认定事实错误               ┃
┠─────────────────────┼─────────────────────┨
┃2                     │事实不清                 ┃
┠─────────────────────┼─────────────────────┨
┃3                     │证据不足                 ┃
┠─────────────────────┼─────────────────────┨
┃4                     │违反法定诉讼程序             ┃
┠─────────────────────┼─────────────────────┨
┃30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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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事:财产保全方式
┏━━━━━━━━━━━━━━━━━━━━━┯━━━━━━━━━━━━━━━━━━━━━┓
┃代码值                  │代码内容                 ┃
┠─────────────────────┼─────────────────────┨
┃1                     │查封                   ┃
┠─────────────────────┼─────────────────────┨
┃2                     │冻结                   ┃
┠─────────────────────┼─────────────────────┨
┃3                     │扣押                   ┃
┠─────────────────────┼─────────────────────┨
┃30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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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事:延长审限原因
┏━━━━━━━━━━━━━━━━━━━━━┯━━━━━━━━━━━━━━━━━━━━━┓
┃代码值                  │代码内容                 ┃
┠─────────────────────┼─────────────────────┨
┃1                     │案情疑难、复杂              ┃
┠─────────────────────┼─────────────────────┨
┃2                     │请示待决                 ┃
┠─────────────────────┼─────────────────────┨
┃3                     │征求有关部门意见             ┃
┠─────────────────────┼─────────────────────┨
┃4                     │需要调查取证               ┃
┠─────────────────────┼─────────────────────┨
┃30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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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事:大要案成因
┏━━━━━━━━━━━━━━━━━━━━━┯━━━━━━━━━━━━━━━━━━━━━┓
┃代码值                  │代码内容                 ┃
┠─────────────────────┼─────────────────────┨
┃1                     │部级以上单位或干部为原告或被告      ┃
┠─────────────────────┼─────────────────────┨
┃2                     │同一纠纷,原告或被告涉及100人以上     ┃
┠─────────────────────┼─────────────────────┨
┃3                     │属涉外、涉台或诉讼标的在贰佰万元以上或重大┃
┃                     │的涉港、澳案件              ┃
┠─────────────────────┼─────────────────────┨
┃4                     │债务、继承、赔偿、房地产纠纷争议金额超过壹┃
┃                     │佰万元                  ┃
┠─────────────────────┼─────────────────────┨
┃5                     │原告或被告为社会知名人士或高级知识分子  ┃
┠─────────────────────┼─────────────────────┨
┃6                     │涉及民族、统战、外交政策         ┃
┠─────────────────────┼─────────────────────┨
┃7                     │涉及新政策、法规、法律或政策与法律有冲突 ┃
┠─────────────────────┼─────────────────────┨
┃8                     │在一定时期内属于新类型案件        ┃
┠─────────────────────┼─────────────────────┨
┃9                     │立案有争议                ┃
┠─────────────────────┼─────────────────────┨
┃10                    │诉讼标的超过伍佰万元的经济案件      ┃
┠─────────────────────┼─────────────────────┨
┃11                    │在国内产生较大影响,为新闻媒体关注    ┃
┠─────────────────────┼─────────────────────┨
┃12                    │200人以上的国有企业破产          ┃
┠─────────────────────┼─────────────────────┨
┃13                    │对国有大中型企业或注册资金在壹佰万元以上的┃
┃                     │三资企业采取了冻结、查封等强制措施    ┃
┠─────────────────────┼─────────────────────┨
┃14                    │涉及国家或本市重点建设项目        ┃
┠─────────────────────┼─────────────────────┨
┃15                    │深具国际影响               ┃
┠─────────────────────┼─────────────────────┨
┃16                    │诉讼标的超过壹佰伍拾万元的知产案件    ┃
┠─────────────────────┼─────────────────────┨
┃17                    │原告或被告为区以上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的知产┃
┃                     │案件                   ┃
┠─────────────────────┼─────────────────────┨
┃18                    │需要先予执行               ┃
┠─────────────────────┼─────────────────────┨
┃19                    │采取了强制措施              ┃
┠─────────────────────┼─────────────────────┨
┃20                    │属国有企业的不正当竞争纠纷        ┃
┠─────────────────────┼─────────────────────┨
┃21                    │属大型国有企业或国家重要科研部门的技术合同┃
┃                     │案件                   ┃
┠─────────────────────┼─────────────────────┨
┃30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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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事:不公开审理原因
┏━━━━━━━━━━━━━━━━━━━━━┯━━━━━━━━━━━━━━━━━━━━━┓
┃代码值                  │代码内容                 ┃
┠─────────────────────┼─────────────────────┨
┃1                     │有关国家秘密               ┃
┠─────────────────────┼─────────────────────┨
┃2                     │有关个人隐私               ┃
┠─────────────────────┼─────────────────────┨
┃30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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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事:合同、权属纠纷种类
┏━━━━━━━━━━━━━━━━━━━━━┯━━━━━━━━━━━━━━━━━━━━━┓
┃代码值                  │代码内容                 ┃
┠─────────────────────┼─────────────────────┨
┃1                     │法人与法人之间              ┃
┠─────────────────────┼─────────────────────┨
┃2                     │法人与其他经济组织之间          ┃
┠─────────────────────┼─────────────────────┨
┃3                     │自然人为一方当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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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事:合同、权属纠纷种类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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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码值                  │代码内容                 ┃
┠─────────────────────┼─────────────────────┨
┃1                     │生活、消费领域              ┃
┠─────────────────────┼─────────────────────┨
┃2                     │生产、流通领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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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事:一审案件中“二审裁定结果”
┏━━━━━━━━━━━━━━━━━━━━━┯━━━━━━━━━━━━━━━━━━━━━┓
┃代码值                  │代码内容                 ┃
┠─────────────────────┼─────────────────────┨
┃1                     │上诉人申请撤回上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撤回上┃
┃                     │诉的                   ┃
┠─────────────────────┼─────────────────────┨
┃2                     │第二审人民法院查明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不予┃
┃                     │受理裁定有错误,作出裁定撤销原裁定,并 指 ┃
┃                     │令第一审人民法院立案受理的        ┃
┠─────────────────────┼─────────────────────┨
┃3                     │第二审人民法院查明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不予┃
┃                     │受理裁定正确,作出驳回上诉裁定的     ┃
┗━━━━━━━━━━━━━━━━━━━━━┷━━━━━━━━━━━━━━━━━━━━━┛
   民事:再审案件结案方式
┏━━━━━━━━━━━━━━━━━━━━━┯━━━━━━━━━━━━━━━━━━━━━┓
┃代码值                  │代码内容                 ┃
┠─────────────────────┼─────────────────────┨
┃201                    │判决:维持                ┃
┠─────────────────────┼─────────────────────┨
┃202                    │判决:改判                ┃
┠─────────────────────┼─────────────────────┨
┃203                    │裁定:发回重审              ┃
┠─────────────────────┼─────────────────────┨
┃204                    │裁定:撤诉                ┃
┠─────────────────────┼─────────────────────┨
┃205                    │裁定:驳回                ┃
┠─────────────────────┼─────────────────────┨
┃206                    │裁定:终结                ┃
┠─────────────────────┼─────────────────────┨
┃207                    │裁定:其他                ┃
┠─────────────────────┼─────────────────────┨
┃208                    │调解                   ┃
┗━━━━━━━━━━━━━━━━━━━━━┷━━━━━━━━━━━━━━━━━━━━━┛
  民事:一审婚姻案件结案方式
┏━━━━━━━━━━━━━━━━━━━━━┯━━━━━━━━━━━━━━━━━━━━━┓
┃代码值                  │代码内容                 ┃
┠─────────────────────┼─────────────────────┨
┃1                     │判决解除婚姻关系             ┃
┠─────────────────────┼─────────────────────┨
┃2                     │判决不解除婚姻关系            ┃
┠─────────────────────┼─────────────────────┨
┃3                     │调解解除婚姻关系             ┃
┠─────────────────────┼─────────────────────┨
┃4                     │调解不解除婚姻关系            ┃
┗━━━━━━━━━━━━━━━━━━━━━┷━━━━━━━━━━━━━━━━━━━━━┛
  民事:破产案件结案方式
┏━━━━━━━━━━━━━━━━━━━━━┯━━━━━━━━━━━━━━━━━━━━━┓
┃代码值                  │代码内容                 ┃
┠─────────────────────┼─────────────────────┨
┃1                     │裁定:宣告破产              ┃
┠─────────────────────┼─────────────────────┨
┃2                     │裁定:撤回申请              ┃
┠─────────────────────┼─────────────────────┨
┃3                     │裁定:驳回申请              ┃
┠─────────────────────┼─────────────────────┨
┃4                     │裁定:终结破产程序:和解         ┃
┠─────────────────────┼─────────────────────┨
┃5                     │裁定:终结破产程序:破产费用不足支付   ┃
┠─────────────────────┼─────────────────────┨
┃6                     │裁定:终结破产程序:其他:财产分配完毕  ┃
┠─────────────────────┼─────────────────────┨
┃7                     │裁定:终结破产程序:其他:兼并      ┃
┠─────────────────────┼─────────────────────┨
┃8                     │裁定:终结破产程序:其他:收购      ┃
┠─────────────────────┼─────────────────────┨
┃9                     │裁定:终结破产程序:其他:驳回破产申请裁定┃
┃                     │申请复议                 ┃
┠─────────────────────┼─────────────────────┨
┃10                    │裁定:其他                ┃
┗━━━━━━━━━━━━━━━━━━━━━┷━━━━━━━━━━━━━━━━━━━━━┛
  民事:破产案件当事人诉讼地位
┏━━━━━━━━━━━━━━━━━━━━━┯━━━━━━━━━━━━━━━━━━━━━┓
┃代码值                  │代码内容                 ┃
┠─────────────────────┼─────────────────────┨
┃1                     │债权人                  ┃
┠─────────────────────┼─────────────────────┨
┃2                     │债权申请人                ┃
┠─────────────────────┼─────────────────────┨
┃3                     │债务人                  ┃
┠─────────────────────┼─────────────────────┨
┃4                     │债务申请人                ┃
┠─────────────────────┼─────────────────────┨
┃5                     │债务被申请人               ┃
┗━━━━━━━━━━━━━━━━━━━━━┷━━━━━━━━━━━━━━━━━━━━━┛
  民事:适用特别程序办理的案件结案方式
┏━━━━━━━━━━━━━━━━━━━━━┯━━━━━━━━━━━━━━━━━━━━━┓
┃代码值                  │代码内容                 ┃
┠─────────────────────┼─────────────────────┨
┃1                     │判决                   ┃
┠─────────────────────┼─────────────────────┨
┃2                     │裁定:撤回申请              ┃
┠─────────────────────┼─────────────────────┨
┃3                     │裁定:驳回申请              ┃
┠─────────────────────┼─────────────────────┨
┃4                     │裁定:终结                ┃
┠─────────────────────┼─────────────────────┨
┃255                    │其他                   ┃
┗━━━━━━━━━━━━━━━━━━━━━┷━━━━━━━━━━━━━━━━━━━━━┛
  民事:适用特别程序办理的案件当事人诉讼地位
┏━━━━━━━━━━━━━━━━━━━━━┯━━━━━━━━━━━━━━━━━━━━━┓
┃代码值                  │代码内容                 ┃
┠─────────────────────┼─────────────────────┨
┃1                     │申请人                  ┃
┠─────────────────────┼─────────────────────┨
┃2                     │被申请人                 ┃
┗━━━━━━━━━━━━━━━━━━━━━┷━━━━━━━━━━━━━━━━━━━━━┛
  民事:破产企业性质
┏━━━━━━━━━━━━━━━━━━━━━┯━━━━━━━━━━━━━━━━━━━━━┓
┃代码值                  │代码内容                 ┃
┠─────────────────────┼─────────────────────┨
┃1                     │国有企业                 ┃
┠─────────────────────┼─────────────────────┨
┃2                     │集体企业                 ┃
┠─────────────────────┼─────────────────────┨
┃3                     │股份合作企业               ┃
┠─────────────────────┼─────────────────────┨
┃4                     │联营企业                 ┃
┠─────────────────────┼─────────────────────┨
┃5                     │有限责任公司               ┃
┠─────────────────────┼─────────────────────┨
┃6                     │股份有限公司               ┃
┠─────────────────────┼─────────────────────┨
┃7                     │私营企业                 ┃
┠─────────────────────┼─────────────────────┨
┃8                     │其他企业                 ┃
┠─────────────────────┼─────────────────────┨
┃9                     │外商投资企业               ┃
┠─────────────────────┼─────────────────────┨
┃10                    │香港投资企业               ┃
┠─────────────────────┼─────────────────────┨
┃11                    │澳门投资企业               ┃
┠─────────────────────┼─────────────────────┨
┃12                    │台湾投资企业               ┃
┗━━━━━━━━━━━━━━━━━━━━━┷━━━━━━━━━━━━━━━━━━━━━┛
  民事:督促程序申请事项
┏━━━━━━━━━━━━━━━━━━━━━┯━━━━━━━━━━━━━━━━━━━━━┓
┃代码值                  │代码内容                 ┃
┠─────────────────────┼─────────────────────┨
┃1                     │支票                   ┃
┠─────────────────────┼─────────────────────┨
┃2                     │本票                   ┃
┠─────────────────────┼─────────────────────┨
┃3                     │汇票                   ┃
┠─────────────────────┼─────────────────────┨
┃4                     │股票                   ┃
┠─────────────────────┼─────────────────────┨
┃5                     │国库券                  ┃
┠─────────────────────┼─────────────────────┨
┃6                     │债券                   ┃
┠─────────────────────┼─────────────────────┨
┃7                     │可转正存款单               ┃
┠─────────────────────┼─────────────────────┨
┃30                    │其他有价证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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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事:督促、公示催告程序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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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码值                  │代码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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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判决                   ┃
┠─────────────────────┼─────────────────────┨
┃2                     │驳回申请                 ┃
┠─────────────────────┼─────────────────────┨
┃3                     │终结                   ┃
┠─────────────────────┼─────────────────────┨
┃30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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