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沈城每户居民每月将交纳五元钱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而原来征收的卫生费和垃圾袋装化费将被取消。实行城市生活垃圾收费制度后,居民小区内的生活环境将会有一个质的飞跃,居民的生活垃圾将由专人上门收取,楼道内的垃圾会随时得到清理。目前,《沈阳市征收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实施办法》的草案已经制定完毕,今年年底前,这个收费办法有望获准执行。(2月11日《沈阳今报》)
推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是符合我国环境法中“环境有价,污染者负担、治理者受益”的规定。北京市早在1999年就开始了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征收工作,标准是本市居民每月每户三元,外地来京人员每人每月两元。
谁产生垃圾谁交费,改变了过去一切由国家负担的局面。这样也可以让污染环境的行为人付出相应的代价,使其尽量减少污染物的排放。但是,现在垃圾费征收办法,来了个一刀切,并没有充分考虑每个人排放垃圾的实际数量,每人每月多少元把垃圾费搞成了人头费。这样,多扔垃圾和少扔垃圾交费变成了一个样,根本不符合“污染者付费”的原则。
在国外,垃圾收费是根据每户居民每月垃圾的排放量来计算的。环保部门会向居民出售专用垃圾袋,而垃圾必须使用专用垃圾袋盛装,然后放在指定的位置,否则就是违法行为。这样,居民每扔一袋垃圾,就要花钱购买一个垃圾袋,也就相当于交纳垃圾处理费。这样,为了省钱居民就会主动减少自己的垃圾排放量。
据统计,全国的城市垃圾正在以每年8%-10%的速度持续增长。要改变现状只有在垃圾的前段控制,也就是从源头上减少垃圾的产生。垃圾收费是件好事,也是实现垃圾减量化的有效手段。但在具体的操作方法上还有待完善,否则政策的目的不能实现,垃圾数量急剧增加的趋势依然不能得到有效的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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