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气质量周报,是根据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规定的几种常规监测项目的例行监测结果,评价一周内的空气质量,并以空气污染指数的表征形式向各级人民政府和社会公众报告城市空气质量状况的一种方式。
从1997年3月底开始,首先在京、津、沪、宁、汉、渝、穗、沈及西安、杭州等十个大城市开展,后来加入城市空气质量周报的城市逐渐增多,截止到1998年12月已有46个重点城市开展这项工作。这些城市包括26个省、自治区(不包括台湾省)的省会城市、4个直辖市以及秦皇岛、大连、苏州、南通、连云港、宁波、温州、厦门、青岛、烟台、深圳、珠海、汕头、湛江、桂林、北海等城市。开展空气质量周报是为了及时准确地让人们了解空气质量状况,进而强化公众对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和参与意识,更有效及时地为环境管理和污染防治提供服务。
空气质量周报是将每周星期五至下周星期四的空气质量监测结果采用统一规范的计算方法计算出所谓“空气污染指数(Air Pollution Index ,简称API指数)”,定期在电视、电台、报纸等新闻媒体上公布。目前,空气质量周报公布的项目为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和总悬浮颗粒物(TSP)。
API指数的范围为0~500,共分5级。API为0~50,空气质量级别为Ⅰ级,空气质量为优;API为51~100,空气质量级别为Ⅱ级,空气质量为良; API为101~200,空气质量级别为Ⅲ级,空气质量为普通(轻度污染);API为201~300,空气质量级别为Ⅳ级,空气质量为不佳(中度污染);API大于300,空气质量级别为Ⅴ级,空气质量为差(重度污染)。
API指数的分级是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和各项污染物对人体健康及生态环境的影响而确定的。各级污染指数所对应的空气质量对人体健康的影响可描述如下:
Ⅰ、Ⅱ级:对人的正常活动无不良影响;
Ⅲ级:长期接触,易感人群症状有轻度加剧,健康人群出现刺激症状;
Ⅳ级:一定时间接触后,心脏病和肺病患者症状显著加剧,运动耐受力降低,健康人群中普遍出现症状;
Ⅴ级:健康人明显强烈症状,降低运动耐受力,提前出现某些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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