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誉权纠纷案件立案应提交的材料如下 一、提交起诉状正本一份,并按被告人数提供相应的副本。 二、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材料。 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的复印件; 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资料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原告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同时还应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主要负责人证明书。 三、受委托代为起诉的,应提交原告的授权委托书。 公民代理的,同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律师代理的,同时提交律师事务所的公函和律师执业证件的复印件。 四、证明被告侵权事实存在的材料,如被告侮辱或诽谤原告的语言、文章、大小字报或公开信件等;证明侵权事实造成的损害后果,如单位处分等。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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