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搜尽天下法律信息
本站网络实名:法搜
设为首页  |  法搜首页 |  法搜论坛 |  法搜排行榜 |  法律新闻  |  案例

  请您加入我们的"法律聚焦"邮件列表.
  报道法律热门新闻、经典案例分析、法律实事讨论


  
  文章搜索
内 容
类 别
  今日热点

上下班被自行车撞伤纳入工伤
刑法修正案八草案提请审议
男子强奸16女子被注射式死刑
女经理15张信用卡透支24万
绑匪心软偷放女人质后自首
检察院决定不予逮捕

国务院首次明确推进房产税改革
北京中小学取消户籍壁垒
外地生可
免费入学
河南坐11年冤狱农民赵作海获65万...
百度告青岛联通流量劫持案件胜诉

  首页 >> 法律实务 >> 法律释义 >> 经济法类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释义
第23条 ←第二章 商业银行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释义
WWW.FSOU.COM 来源:www.fsou.com 时间:2008-11-15


  第二十三条 经批准设立的商业银行及其分支机构,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予以公告。
  商业银行及其分支机构自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吊销其经营许可证,并予以公告。
  【释义】 本条是对商业银行及其分支机构设立、被吊销经营许可证予以公告的规定。
  一、商业银行是我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经营状况直接关系到存款人和其他客户等的合法权益,关系到商业银行的稳健运行,关系到国家金融秩序的稳定
  因此,对于商业银行的设立和某些重大事项的变更,必须进行公告,以便让广大社会公众及时了解。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对于企业公告作了规定。民法通则规定,企业法人分立、合并或者有其他重要事项变更,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登记并公告。企业法人的终止,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并公告。1988年国务院《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及其施行细则等规定,企业开业、变更名称、注销,由登记主管机关发布企业法人登记公告。企业法人登记公告分为开业登记公告、变更名称登记公告、注销登记公告,由登记主管机关通过报纸、期刊或者其他形式发布。开业登记公告的内容包括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经济性质或者企业类别、注册资金或者注册资本、经营范围、经营方式、注册号。变更名称登记公告的内容包括原核准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经济性质或企业类别、经营范围、变更登记后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经济性质或企业类别、经营范围、核准变更登记日期。注销登记公告的内容包括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号、注销原因、负责清理债务的单位。
  对于金融机构,根据《金融机构管理规定》的规定,经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在指定的报纸上向社会公告;金融机构的终止、被收购或兼并,破产、解散或被责令关闭,应当在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在中国人民银行指定的报纸上公告;金融机构年检合格以及对金融机构责令停业整顿的,也应当予以公告。按照本法的规定,设立商业银行及其分支机构,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予以公告。
  二、对于企业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业或者歇业达到法定期限的处理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规定,企业法人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满六个月尚未开展经营活动或者停止经营活动满一年的,视同歇业,登记主管机关应当收缴《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收缴公章,并将注销登记情况告知其开户银行。另外,《金融机构管理规定》规定,金融机构自领取许可证之日起九十日内必须开业。逾期未开业者,原批准文件自动失效,要收回许可证。但遇不可抗力经批准机构同意延期营业的不在此限。本法根据商业银行的特点,规定商业银行及其分支机构自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吊销其经营许可证,并予以公告。

  相关文章
第85条 ←第八章 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释义(2008.11.15)
第86条 ←第八章 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释义(2008.11.15)
第87条 ←第八章 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释义(2008.11.15)
第88条 ←第八章 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释义(2008.11.15)
第89条 ←第八章 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释义(2008.11.15)
第90条 ←第八章 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释义(2008.11.15)
第91条 ←第九章 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释义(2008.11.15)
第92条 ←第九章 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释义(2008.11.15)
第93条 ←第九章 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释义(2008.11.15)
第94条 ←第九章 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释义(2008.11.15)
 
设为首页  |  法搜首页 |  法搜论坛 |  法搜排行榜 |  关于法搜  |  招聘信息

本站网络实名:法搜 Copyright © 2007 FSou!  京ICP备05006567号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1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