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6):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

  基本要求:

  了解: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的概况。

  理解: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中的普通犯罪的概念、特征(构成要件)以及应当区分的界限与应当注意的问题。

  熟悉并能够运用: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中的重点犯罪的概念、特征(构成要件)。

  考试内容:

  第一节 重点罪名

  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 盗伐林木罪 滥伐林木罪

  第二节 普通罪名

  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 非法狩猎罪 非法占用农用地罪